“丰巢快递柜”要收费,是合法的吗?
近日“丰巢快递柜”要收费的话题甚嚣尘上,引来网友议论纷纷,“原先的免费果真为了后面的收费”“吃相难看”“两头收钱躺赢”等等,笔者了解到,整个事实大概起因是“丰巢”推出会员服务“12小时内免费保管包囊,超时后0.5元/12小时”,其实事情也很简单,就是“丰巢”保管快递要收费了。笔者作为法律人,就从法律的角度给大家进行分析:
首先,把快递放进“丰巢快递柜”在法律上认定是跟“丰巢”签订了保管合同,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所以将快递放进“丰巢快递柜”没问题,收费也没问题,但是要注意的是,需要双方都同意,这里的同意包括我们作为收货人同意将快递放进“丰巢快递柜”,并且同意“丰巢快递柜”的收费方式,那我想在这种情况下,大家若是提前知情并确认,那自然也会心甘情愿的接受。
但是,现实情况又是什么样的呢?快递员往往是直接将快递放进了“丰巢快递柜”,没有经过我们收货人同意,这样后面““丰巢快递柜””又让我们给保管费,这其实就相关于强买强卖,当然是不合理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其次,我们作为收货人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收货时又可以提什么要求呢?我们来看看法律的规定,2018年5月1日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这个规定很明确,一言以蔽之,收货人有权要求快递员当面将快递送到收件地址!
也就是说,如果收货人住5楼,收货地址里也填了5楼,那么快递员应当将快递送到5楼,当然现实中很多原因导致无法送到收货地址,比如:小区安保不让进,那这个时候双方协商下体谅下快递员走出小区去签收也是可以的。
最后,笔者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应当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类似于“丰巢快递柜”这类事情,让人本能觉得不合理,但又想不出具体为什么。比如去饭店吃饭,墙上贴标语“随身物品妥善保管,丢失本店概不负责”以及去超市买商品送赠品称“赠品属于免费商品,有质量问题与本超市无关”等等诸如此类,其实这就是格式条款,以此来免除他们的责任,而加重我们的责任以及排除我们的权利,其实这都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