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逻辑与性侵害的关系

 

最近从公益圈和媒体圈开始再一次流动起来的反抗性骚扰和性侵犯的洪流,引发了越来越普遍的关注。

 

在林林总总的评论下面,越来越多跟“语言”有关的思考开始出现。这个世界上,也不仅仅存在着“李国华式”的侵害。当下的舆论,面临的不再是“穿这么暴露,是给谁看”,还有更多的,是施暴者肮脏的辩解:“在饭局上搂搂抱抱不算什么”

 

我们是不是该做一些语言结构的思考?

“我愿意”和“你可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情。

 

根据喜好、气候、时尚、心情和场合,我可以随便选择的衣着,这是我的权利,也是我的自由;但是哪怕是“微醺”的饭局,乃至于亲朋好友在一起的亲密场合,都不能够是你对我进行骚扰的理由。

 

我可以穿的清凉,但是你不可以成为色狼。

 

女孩子的行为权力,不应该是坏人们进行骚扰和侵犯的理由。

 

就好像女孩子晚上不要一个人出门。

 

处于人身安全的考虑,女孩子的确应该在出行的时候,做到细致慎重,但是别忘了,犯罪不是因为受害人怎么样,而是因为施暴者他们自己犯下了兽行。

 

性骚扰和喝酒没有关系,有关系的是已经泯灭的良心。

 

违背了法律禁制就要受到制裁和谴责,这应该是一种常识。

 

而不管是施暴者,还是并不友好的舆论,都将“耻辱感”跟女性绑定在一起,助长了越来越多的李国华式的悲剧,这是我们这个时代对女性最大的不尊重和迫害。

 

强奸是犯罪,但是有多少施暴者,还堂而皇之地说自己“不是在强奸”?

 

“在现实世界中权力时常非但不能保护权利,反而是侵犯和剥夺权利的霸主,尤其是在权力不受限制、没有制衡、缺少监督的社会情境中。在我们的社会中基本的权力结构导致了权力至上与权力通吃的规则,而权力通吃必然会演变成权力通奸、权力霸占,权力逻辑从占据统治地位的权势者扩展到整个社会,以强凌弱遂成为常态。”

 

近期曝光的发生在学校、公益领域、媒体圈的性骚扰和性侵事件,无一不是这种权力逻辑的运作下“大佬”们的赤裸裸的犯罪。

相对于教授,学生是劣势;

相对于领导者,志愿者是弱者,

相对于主持人、主编、主笔,实习生如同羔羊。

 

知识、能力、声望、职位、资历、地位,年龄、,甚至看上去慈善和蔼的容貌,都可以成为权力的光环和权力的圈套,让强者肆无忌惮,作威作福,让弱者陷入其中,身心倍受摧残。

 

无力自拔,无从申告,无法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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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Too不是以往忍气吞声的受害们一拥而上,而是一种权利意识的萌生。

 

捍卫人身安全、捍卫人格尊严、捍卫行为自由的运动。

 

权力的霸道和传统道德束缚了她们的权利,模糊了她们的意识,甚至在意识和潜意识层面上扩张一种“强奸文化”。他们塑造着痛苦、挣扎和绝望难以言人,这是非亲历者难以感同身受和真正理解的。而一旦有勇者敢于说出真相,就会有更多的受害者和正义人士敢于站出来。

 

自由,就是可以说“不”的权利。

 

权利应该是权利的维护者,而不是扼杀者。

 

而权力迷恋,权力崇拜和权力恐惧,毒化和败坏整个社会。

 

性伤害,不是某些领域或圈子的问题,而是没有特定指向的犯罪,在权力不受约束的横行霸道下,哪个领域也不会更干净。

 

就好像“教授治校”和“去行政化”一样,教授权力的膨胀,何尝不是校园性骚扰的温床?

 

在这个男性的、父权的、进攻占领型的当下世界,“保持理性和逻辑,思考权力的性别和特质,认识我们身处其中的社会结构,知晓和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利,是走出困境的问题的前提条件。”

 

而面对性伤害,我们应该有更多理智的思考。

 

“没有约束、不受监督的权力,以牟利的本能巧取豪夺,肆无忌惮;而另一方面,失去保护的权利只能被吸血被性侵。”

 

援引评论文章《“权力通吃”是性伤害泛滥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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