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一23人黑恶势力团伙被端引热议
文昌市公安局对以林某为首的“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截至目前,已抓获林某等犯罪嫌疑人23名,成功侦破该团伙涉及案件15起,冻结涉案资金76万元,查封房产8处、土地4块,扣押车辆13辆、纸质及电子借条290余张(借款总金额5500余万元)、金银首饰80余件,收缴枪支3把、山猪炮3枚、管制刀具16把。日前,林某等23名犯罪嫌疑人被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据了解,2018年10月,文昌市公安局接到省扫黑除恶第一督导组下发的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件,称有人在文昌市以泼油漆、扔鞭炮、撒冥币的方式实施“暴力催债”行为。随着核查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个以林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最终在文昌公安执法人员的不断努力之下,把该黑恶团伙全部端掉。
针对这一事件,引来不少网友热议。有网友提问什么样的团伙可以被定义为“黑恶势力”?其实,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打除黑恶势力人人有责,不论是相关执法部门,还是人民百姓,都应该提高警惕,及时举报,协助调查,共同维护好社会治安,打造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