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美国一家律所就这次疫情起诉中国索赔数十亿美元?
如何看待美国一家律所就这次疫情起诉中国索赔数十亿美元?
作者:Sean Esquire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79893383/answer/1083239417
来源:知乎
该案案号为Case 1:20-cv-21108,以下是该案的起诉文书(complaint)↓

经过本人分析研究,整理了一下相关信息,总结如下:
1.受理法院:美国佛罗里达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迈阿密法庭↓

2.类型:民事诉讼,集体诉讼案件(Class action)
3.原告(Plaintiff):原告是佛罗里达的四个居民和博卡拉顿的一家棒球训练中心 ↓

4.被告(defendant):被告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下属部门:卫生与健康委员会与应急管理部、民政部、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 ↓

5.原告、被告双方的主要情况 ↓


6.关于起诉理由
起诉文书中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他被告明知COVID-19存在危险性,有可能引发一场大流行,但行动缓慢,它们一方面逃避现实,一方面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而掩盖事实。”
“被告的行为已经并将继续造成人身伤害和死亡,以及其他损害。”↓

其他的起诉理由详见↓

7.关于管辖问题
起诉文书中认为根据 美国2005年《集体诉讼公平法案》(CAFA)与美国法典第28章 司法制度和司法程序 第1332条 D款,该法院享有该案件的管辖权。
其他关于管辖的内容如下↓


8.关于民事起诉的指控
一共包括5条指控:详细如下↓





9.关于陪审团
该案为有陪审团审理

10.该案的代理律师
代理律师为2位,均为Berman&Berman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11.本人观点
从法理学上来解读,一个主权国家成为诉讼两造的一方的情况非常有限,仅限于国际公法下的国际条约约定,一个主权国家对于另一个主权国家的公民在其国内法院发起的起诉是有主权豁免的,所以,不管这个法院是不是受理了此案,即使受理了,各位不妨思考一下以下几个问题:
诉讼文书要送达给谁呢?
开庭审理的时候被告席上有人出庭吗?
如果没有被告出席要缺席判决吗?
判决了之后怎么执行呢?
……
如果这些问题的回答都是negative,那这个案件很明显就是一个闹剧啊。
最后,说句闲话,这两个律师很有可能是风险代理,否则,这五个被告估计很难一开始就能拿出这么大一笔律师费吧,毕竟索赔的金额高达数十亿美元~~
狐狸晨曦历史/影视撰稿人。美国讼棍们联合组团,向美国地方法院提起的新冠控诉,这本身就是对欧美文明过往种种所谓“国际规则”的最好嘲讽,亦是其过去百年积蓄的软实力的最惨烈的摧毁。
此等跳梁小丑的迫不及待,竟利令智昏到当真以为,可以利用种种仅仅为维护欧美自身利益的所谓“国际规则”,来迫使我们依从他们的规矩而低头让步,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这也同样证明了,从中兴案到华为案,美国的步步紧逼,而那些欧美文明和“国际规则”的狂信徒们,整日指责国人如何没有像欧美讼棍一样“精通规则”,究竟有多荒谬,多可笑: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美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美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美,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近日,美国政府与其统治精英,还在持续疯狂地煽动反华情绪和舆论,妄图将新冠疫情全球爆发的黑锅扣给中国,
3月16日晚,特朗普悍然宣布新冠病毒是「中国病毒」,正和几日前这场儿戏诉讼,呈互相呼应之态。
3月15日,连美军万吨军舰都出现了确诊病例;3月16日,连五角大楼都有37人确诊,美国国防部防长和次长均已经隔离。
已经在疫情下焦头烂额的美国当局,正是忌惮我军这支敢战能战的威武之师,才终究不敢狗急跳墙组织“新八国联军”,像对付其他异己国家那样导弹洗地、战机轰鸣。
当然,我们亦不可盲目乐观,麻痹大意,必须警惕美国垄断资产阶级,铤而走险,化身为新法西斯,进行军事冒险行为的可能,绝不能重复1941年苏联被“巴巴罗莎”计划偷袭的惨痛教训。
而那些长期不遗余力替美国摇旗呐喊,实则早已经暴露了自己实为欧美豢养、或是堕落为精神欧美人的本质的公知大V们,正是这场斗争中的第五纵队,是新时代的汉奸预备队,正欲与敌人里应外合,造成极大危害。
还有那些黄金年龄,为了个人前途,为了金钱荣誉地位,就去给美国这个当前国家之大敌工作,或去给美国的各种仆从国工作的人,
他们把祖国从前对他们的培养,都理所当然当成了自己的“个人奋斗成果”,甚至从一开始的人生目标,就是为出国然后移民,定居,换国籍,当他们幻想中的“人上人”。
这其中有许多人,甚至将自己母国当做了自己憎恨的对象,其言行举止恨不得漂白一身皮肤,甚至比欧美本土国民还更加地仇华反华,造谣诽谤诬蔑中国,无所不用其极;要么表面也喊几句“爱国口号”来欺哄其他同胞,然而真让他们回国报效,就抵死不肯了。
这些内心深处完成了民族情感切割的人的利益诉求,早就和中华民族截然不同,甚至彼此对立。甚至一直到一个多月前,国内疫情最紧急时刻,他们居然还在努力拉羊,洋洋自得兜售其所谓的“移民经”。
而今,这些“Chinese Americans”听到特朗普及其众多支持者的最新“Chinese Virus”言论,是否欲哭无泪?比起一场美国绝不敢承受代价的军事冒险,倒是就地征收其财产“杀肥猪”,填上【数十亿美元】、【数百亿美元】的空缺,来得方便快捷。
华夏千秋,四海一邦,舍此之外皆为夷狄。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弃父母之邦?事到临头,悔之无及!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众所周知,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中国的法律是中国人民更好地维护属于自己的秩序和利益而制定的工具,美国的法律是担负维护美国统治阶级的利益的责任的工具。
但不知怎么,美国这家律所似乎认为自己有权利依照美国的法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被告”,不知是美国自诩国际警察久了自己也相信了,还是故意装傻耍流氓。这样的自恋实在是令人难以捉摸,莫不是觉得连中华人民共和国本身,也是为了维护美国人民的利益而存在的?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问题,自然有国际法庭来处理,如果是美国作为原告向国际法院起诉,再暂时抛却主权豁免原则,虽然仍属无稽之谈,但起码法理上还说得通一点点。
可美国公民请美国律师在美国法庭状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如同熊孩子拿着自己在家作威作福那一套在国际社会上四处挑衅,还请自家父母主持“正义”。
最可笑的是熊父母竟然还自以为自己家的这一套流氓理论能管到别人家,我琢磨着谢广坤管得最远的也就是自己的儿媳妇,他佛罗里达州法院怎么就觉得整个象牙山都归自己家管呢?
更何况,这疫情的源头到底是哪儿,目前为止谁又能说得清呢?如果中国政府在疫情之中的表现还要用“不作为”来形容,那其他国家的表现是不是就要被称为野蛮国度了?
再者,按照该起诉书的逻辑,美国H1N1爆发对世界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呢?该如何向世界人民谢罪呢?我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美国政府该赔偿我多少钱呢?
哪怕有“枪战每一天”的戏谑之称,以美国的法治水平,总不至于连这点儿道理都不懂,说白了,从原告到律所,整件事就是故意找茬,各怀鬼胎。
各怀鬼胎怀的是什么样的胎,没生出来之前谁也不清楚,可是看他们曾经的表演,这次打的什么算盘,也不难猜到几分。
从“中国威胁论”在西方大行其道以来,西方世界对中国的诬蔑和陷害就没有停止过,这场闹剧也不过是做做样子。什么样的判决都是无效的也不可能执行的——这家法院的法警有几艘航空母舰,能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这些他们心知肚明,之所以还要搞这么一出,不过是为了装出一幅受害者的面孔,这样中国的什么经验、什么救援、为其他国家提供什么样的帮助,在他们那里就都成了“赔偿”。
说到底,这不过也是抓住一切机会掀起的舆论战的一部分。面对怀有善意的朋友,讲道理,懂忍让是维系友谊的不二法门,中国也总是以礼仪之邦的面貌站在世界舞台之上。可是不可言而与之言则失言,部分国家显然不是抱着讲道理的心思来的。
就如同一个瘦弱的孩子第一次来到一个陌生的班级里,认为怀有善意就会得到同样的回应,可有几个高年级学生总是阻挠他正常学习、生活,经常给他泼脏水,还无端辱骂他。他一次次向大家解释,和对方讲道理,但是除了个别几个同学,大部分人都抱着讥笑的态度带着讽刺的表情看着他的老实样——他早晚会意识到,这样是没意义的。
多年来,西方媒体没少给中国编故事,给自己加戏,有讲礼貌的原因,也有我们自己还不够强大的原因,这种时候外交部门总是保持克制,选择讲道理和解释,可他们不但不当回事,还在旁边哈哈大笑。
不过这个老实人最近终于长大也回过味儿来了——你骂我我没必要解释,我骂回去就是了,因为泼脏水和事实无关,解释得再清楚也没有用,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发言人质疑病毒的源头是不是美国,怒怼“Chinese Virus”就是个不错的开始:你骂我一句三字真言,我没必要论证你和我的亲属没有任何联系以证明你说的是谣言,张嘴就是原地爆炸、螺旋升天、坟头蹦迪素质三连送给你——这无关辩论,而有关舆论。
舆论的阵地我们不占领,敌人就要占领,外交如同战场,与其费尽口舌试图叫醒装睡的人,不如让亲切的中国话久久地回荡在星空之下。
解决这一争端,美国法院无疑是没有管辖权的,谨此给这家美国律所提供一点法律建议:不如到联合国安理会提出诉求等待裁决,这样更符合国际法,也符合现实逻辑。
虽然不能再在自家的法院上审理别人家的事儿,但是美国人民在如此从未有过的困难诉讼之中维护正义追求真理的身影将印在安理会的历史之中。
另外,决议不出意外地被中国一票否决后,我们还可以看看谁投了支持票,谁投了反对票,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凭票领取援助,支持中国败诉的国家接受衷心的祝福。
等到这事儿过去之后,中国人民还有点其他的事要跟美国说道说道,这次诬告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心理阴影,是不是也得给我们赔偿点精神损失费?也不会太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
这一律所和佛罗里达法院的行为已经给这个世界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至少国际法教授们又多了一道现成的题目来为难法学院的学生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