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不是药神》看资本逐利与生命权之间的矛盾
昨晚,去看了徐峥主演的《我不是药神》。之前媒体已经炒的很厉害了,看后,觉得很值。
我想就其中一个问题谈点不成熟的看法。
这个问题就是:怎么看资本的逐利性与老百姓的生命权之间的矛盾。
谈到这个问题,首先就有一点点剧透。影片主要矛盾就是:正规渠道进口的药贵,老百姓吃不起,很多人倾家荡产后,或自杀,或病死;仿制药(也可以说是“假药”)便宜,一般人都买得起,这样吃一辈子,大多数时候就能与正常人一样寿终正寝。问题是,前者合规合法,后者不合规也违法。
从药企角度来说,就像观网中已有作者谈到的那样,仿制药的泛滥,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的药企不再投入新药研发,这将会导致很多新的疾病无药可医。但再怎么贵的药,总归是药,总归是能治病,总归是有人能吃得起。
从老百姓角度看,大多数人不管你是牌子还是地摊货,是正规药还是走私货,只要能治病,对他们来说都是好药。所谓“病急乱投医”就是这个道理。对他们来说,药只有两个核心要素:一是药效,二是价格。满足这两点,,他们才不care这个药背后那么多复杂的故事。
问题是,新药研发的周期长、费用高这个行内都知道的事情,老百姓不了解。新药研发和生产绝大多数是资本行为,资本不是慈善家,即使偶尔做点慈善本质上也还是为逐利服务的。新药出来后投入市场,企业要考虑的收回成本和盈利。从这一点,它的天然价格肯定就比仿制药贵。某种程度上,这就像盗版书,新书作者费了好多年憋出来一本佳作,结果上市没两天,盗版满天飞。从阅读上看,盗版其实影响不是很大,于是买正版的就少了,作者和出版社的收益就要受到影响。不同的是,少读两本书死不了人,少吃两瓶药是要死人的。
老百姓想吃便宜点的药,企业又要赚钱才能生存和发展,两边都没错,这个问题似乎看起来无解。
唯一的钥匙在政府手中,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手中的资源,为药企的研发、生产降低成本,对新药的定价进行合理化干预;另一方满,还可以通过医疗改革,把更多的救命药纳入医保范围。很欣喜的看到,我们国家已经在这方面做了不少的事情。这既是对生命的尊重,也算是部分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吧。
最后,想说一句。这部影片开头就说,取材于真实案例。电影中程勇的原型叫陆勇。他也是位慢粒性白血病患者,迫于高药价,走上海外代购仿制药的道路。暗自最后做出的裁决是不予起诉。湖南沅江市检察院和法院的做法也很值得肯定。 检察官在不予起诉决定中说:“如果认定陆勇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
可能也基于同样的认识,影片中周一围饰演的警官最后对公安局长说,这个案子,他查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