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戾社会: 如何避免个案悲剧滑向总体危机?

(郑永年、黄彦杰 /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

【近日,一些社会暴力事件的接连发生,再次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心痛之余,人们不禁深思,是什么原因导致此类个案频发?我们应该如何解决社会暴力问题?

作者指出,暴力既是现代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也与中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所形成的社会发展模式密切相关。中国要把极端的暴力行为与言论,化作促进社会公平、社会公正的改革动力,进一步沟通体制内外,协调经济、社会与政治方面的不均衡问题,避免暴力积累为总体性的社会危机。】

社会暴力的形成及其起源

近年来,针对社会成员的各种暴力事件开始在中国社会蔓延。从狭义上看,这些暴力事件限于近年来新闻媒体频频曝光的校园血案、公共场合无特定目标的攻击、针对基层官员和国家执法人员的暴力寻仇,以及多起涉及家庭伦理的“灭门”惨案。从广义上看,各种暴力体现了各种角色之间的社会关系,包括自我关系和自己与他人的关系。

因此,日益上升的青壮年自杀、重度精神性疾病的蔓延,可以看成是一种“个体内在”的暴力;表现在暴力拆迁和公权力滥用行为的官民和警民关系的紧张,可以看作是“国家权力”的暴力;而经常表现为暴力行为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治安事件,则可以看作是一种“社会性”的暴力;最后,也许还可以算上因特网等媒体上频频出没的针对他人的“语言暴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撰写的《社会蓝皮书》,其撰稿人就一直注意着包括暴力犯罪的各种社会问题的迅速蔓延。尤其是在2009年以来,很多人切身感觉到,中国的暴力犯罪和治安案件数目在经历了数年的相对稳定后,均显示出快速增长的趋势。无论海内外,人们对中国社会犯罪频发和社会不稳表现出普遍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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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悼念不幸离世的儿童(图/东方IC)

社会暴力蔓延只是中国社会问题的一个侧面,但已经成为当下全社会最为关注,也是政府最感棘手的问题。媒体、网络、学界和决策层对此都已经有很多的讨论。社会暴力并非中国所特有,它是一种普世现象。

从历史和比较的角度来看,当前中国社会暴力既具有世界性,又具有中国特色。把握这两大特色很重要。人们既要理性理解社会暴力的起源,又要从其他国家学习控制、减少甚至化解社会暴力的经验。

具体说来,当代中国社会暴力有两大类型的起源。一方面是现代化的必然社会结果,就像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工业革命后的西方社会现代化过程中的“社会病”。另一根源则具有“中国特色”,也就是最近十几年来中国发展模式带来的社会后果。可以认为,正是这两方面因素的互相作用,尤其是中国特有的发展模式直接和间接的影响,才导致了中国社会在转型过程中“暴力”的兴起。

首先必须意识到,社会转型不可能没有阵痛,这早已被西方、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经验所证实。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社会能够逃脱暴力的弥漫。尽管表现方式和程度不同,但所有现代化社会都曾经历社会暴力化过程。

就中国来说,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的市场化导向的改革,已经造成了中国社会结构前所未有的巨变。但是,变化对社会的每个阶层甚至每一个体的影响程度非常不同。一些群体能够享受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好处,但可以逃避市场竞争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而另一些群体则要承受市场经济无情的折磨,但得不到任何外在的保护。

伴随市场经济崛起的首先是劳动力和民生产业的市场化。

随着社会劳动力从国家控制下的分配走向逐步成型的劳动市场,以及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保险的全面市场化,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个体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水平开始完全取决于个人的经济实力和劳动市场竞争力。竞争导致普遍的物质生活差距拉大和压力的普遍升高。劳动力和民生经济的市场化又意味着社会关系全面货币化。原来温情脉脉的亲子、夫妻、朋友、同乡、同事和上下级关系,也逐步被各种赤裸裸的利益理性所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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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竞争场上的弱者不仅逐渐失去来自社会的一般同情,即使是亲人、朋友和同乡之间也开始疏离,很多人甚至直接被隔绝在有意义的社会关系以外(例如由于经济原因不能结婚者)。就算是颇具竞争力的职场强人,也必须面对在社会单位不断原子化的各种生存压力下,个体不得不时时处于高度紧张和焦虑状态这一事实。

所有这些都意味着毛泽东时代建立在单位和农村公社基础上的“半传统”社会形态的最终解体。对很多人来说,如果他们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城堡”内必须承受“不自由”的痛苦,现在在“城堡”解体之后,必须承受市场体制下个体孤立的痛苦。


中国特色的暴力生成机制

如果只是以上的转型造成的社会变迁,中国社会虽然会面临目前的许多问题,例如高自杀率、精神疾病多发、人际关系淡漠,以及普遍的社会压力,但也许还不会如今天这样面对社会暴力快速蔓延的局面,尤其是“社会化”的暴力。当前的社会暴力更多直接源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和社会秩序某些道德“底线”的失守。

这背后更深远的因素,就是中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这种追求交易规模和发展速度的模式,一方面加快了社会转型的步伐,强化了社会转型中各种“压力”的生成机制;另一方面,也破坏了维系社会体系健康运转的根基,从而直接导致社会的暴力控制机能失效。

从90年代初中国各项改革深化以来,在国家的各职能部门中,形成了一种内生的、强调GDP增长的系统动力,即人们所说的GDP主义。在这种动力的直接驱使下,各级政府在行为上开始一味地追求扩大货币“交易”范围和产能规模的增长(尤其是资源产业、民生产业和城市规模)。

从权力部门寻租到疯狂的土地开发,从大规模的国有企业产权改制到经济的“金融深化”,从教育产业化到鼓励房地产投资(投机),从城市房地产热到大幅度压低要素价格以“招商引资”,种种行为一步一步地把GDP主义推向了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GDP来自交易,交易越多,GDP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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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各种经济和社会因素的“交易”化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财政能力建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使得国民经济在短短十年内,取得了近乎年年两位数增长的奇迹。但与此同时,中国社会在短短十几年间也发生了根本性和不可逆转的变化,原来在西方国家可能需要上百年的市场化、货币化、原子化和共同体解体过程在中国大大地加速了。

在这一点上说中国社会变迁基本上是“经济驱动型社会”,是毫不为过的。社会基本上被拖着向前走。这也使中国有别于西方许多“社会驱动型”(例如新教驱动下的西北欧资本主义发展)或者经济社会发展较同步的东亚国家。

应当指出的是,在西方,随着社会关系的市场化,社会保护机制也随之出现。教会等组织在市场化的早期扮演了保护社会的角色,而后来更多的社会保护功能是由政府来承担的,主要表现为通过社会改革和社会政策的确立,从原始资本主义过渡到了福利资本主义。而在中国,各级政府在大力促使社会关系市场化的同时没有有效的作为来提供社会保护。在亲民和亲商之间,各级政府选择的是后者。

激进的“经济驱动型”社会转型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分配结构的严重扭曲。

由于国家自始至终主导和控制着市场的开放与封闭,并始终按照国家财富至上(一种单面向的“国家能力”)的原则主宰收入和财富分配,财富的产生和收入初次分配很大程度上服从了“权力”和“资本”共同主宰的原则。这样留给社会大部分成员,包括中小企业、工薪阶层、农民和城市社会底层的所得偏少甚至过少。

与此同时,由于民生事业——实质上就是社会细胞赖以生存、发展和再生产的那些最基本的经济基础,大部分早在90年代中叶就被大规模产业化,以便符合“做大做强”的GDP主义和减少国家负担的财政主义原则。在那些最需要福利保障,同时也是财政最难以自足的地方,例如县、乡、村级基层政权,以及保障性住房这样的社会政策领域,政府反而从正常的公共领域中退出了,留下一个强者通吃的“无政府状态”真空。

随着国家公共品投入的相对减少,那些所得偏少的社会底层实际上不对称地承担了相对最大份额的改革成本。在任何社会,诸如教育、医疗和住房等社会领域都是政府需要大量财政和政策投入的,但在中国,这些领域在很多年里成为暴富的领域(这一趋势只是在最近几年,在社会改革的逐步推行下,才得到一定的遏制)。

这一切都导致经济起飞初期的一般性社会后果——生活成本的急剧增长和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在中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展开。这其中,又以昂贵的生活成本——医疗、住房和教育价格的飞速提升最为突出

畸高的房价和生存成本对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的影响更大,它们不知扼杀了多少无权无钱的普通年轻人融入大城市的希望。扭曲的分配结构,使得大多数人无法充分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而只能含着挫败感和迷茫复杂的心情,接受一种充满“被”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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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来源:视觉中国

在这里我们很容易看到无数个郑民生背后那千篇一律的故事:辛苦工作十几二十年却无法成家立业,最后只得抱怨社会的“专业人士”(例如郑是社区医生)。那些带着破碎的梦想一跃结束生命的富士康青工,当年又何尝不是坚信能够通过劳动改变命运、城市梦终能实现的年轻人?生活成本的提升和财富收入的畸形分配,构成了社会暴力滋生的经济背景。

社会暴力化的另一个主要机制是公权力的工具化。以国家代理人的身份为社会提供经济发展、福利保障、教育医疗、公共安全、基础设施、行政监督、经济秩序和公平正义等各种公共品的国家职能部门,在扭曲的激励机制和整个社会生态的作用下,很多都偏离了公平正义的原则,成为部门掌权者利益最大化的工具。


这并不难理解,因为任何国家权力,无论是对暴力还是暴利的控制,虽然都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器,但反过来也可以成为寻租和暴力的工具。现在闹得沸沸扬扬的拆迁纠纷,就属于这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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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对自家房屋拆迁的态度,由于自身经济条件和价值偏好的差异,可以说是千差万别,但行政当局的考虑正是整齐划一的城市扩建翻新。这种情形本来应该通过公平协商的形式最大限度保全双方利益,最后却常常变成一种全由行政力量主导的单方面强制行为,更有甚者,许多地方的拆迁更以暴力掠夺的形式上演。久而久之,这必然激起利益受损一方的极大不满,这种不满一旦根深蒂固,就会埋下暴力的种子。

维护公平正义的公权力一旦失去规制,本来就存在于转型社会的各种“社会病”也就必然日趋严重。现在中国社会弥漫的浮躁心态、投机主义、暴力倾向、依附权贵、虚无主义等社会取向和各种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源头正是权力偏离了公平正义,导致国家和社会规制能力的双重减弱。

在极端的情况下,公权力的暴力还会引发个人直接针对公权力的暴力寻仇。在“躲猫猫”、“喝水死”、“自焚抗拆”和袭击警察、法官事件之间,看似毫不相关,实际上两种暴力行为正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一些社会成员把那些对公权力实施暴力的犯人视为英雄,可见社会和公权力之间的互相不信任和矛盾已经发展到何等程度。

此外,十多年来中国狂飙式的经济增长,加上最近30年来的社会大变迁,在造成社会价值多元化的同时,也导致了整个民族主流价值的弱化和精神层面的混乱。

最近20年来,中国人一直遵循一种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原则——对于发展有效的就是好的。从官方到民间,都缺乏一个强有力、能够指导行动的主流价值观。市场化改革培养了物质主义的一代,但当对物质主义具有高度认同感的年轻一代的物质需求得不到基本满足的时候,会发生什么是可想而知的。

今天,中国社会已经形成了不问是非,只问效果,“潜规则”横行的状态,“自我中心主义”和“价值虚无主义”成为一个时代强大的思想潜流。这种状态可以说为暴力滋长提供了一个主观大环境。这种大环境一旦形成,就绝非少数个人的道德榜样,甚至大规模的道德宣传运动所能逆转。

有人说当前中国暴力问题的症结在于缺乏宗教,应该利用宗教的价值观来制止暴力,但这种说法本身就是“唯效果是问”的宗教工具化的表现。就拿校园惨案为例,施暴者实际上已经泯灭了一切基本的道德,把自己和他人生命弃之如敝屣,又如何能够通过一种宗教来拯救?

虽然中国现在到处是自发的宗教复兴趋势,但宗教复兴和暴力增长是同时进行的两个社会过程,因为两者其实有一个共同的源头——个体和社会面对压力和失序的自发“对抗”机制(虽然就其功能而言,宗教价值观可以克服对人对己的“暴力”倾向)。

无论是历史上还是近十年前,中国社会抑制暴力行为的自发机制,就是源于人们对共同体生活的一些基本道德准则,例如在与人交往时,要求将心比心,要讲“情理”,要“有所不为”,要有“不忍之心”,不能为了一己之私为所欲为。

但十多年来一直紧紧围绕着经济增长的GDP主义,早已将个体与集体割裂开来,将个人“原子化”为只有数量而没有本质差别的“劳动力”,以求最大程度地让个人发挥其经济价值;与此同时,却没有找到重构社会的办法,将原子化的个人重新变成完全的“社会人”。富士康的困局即在于此:以最大化劳动力效用为本的“功能完备”的工人社区,终究只能成为“宿舍”而不是“社区”。

据说富士康正考虑把所谓“社会服务”职能还给城市,可是中国城市的社会整合能力,终究受到各种看不见的“社会墙”的限制——不同身份,不同地位,不同背景的人,享受着完全不同的“公民”权,处于天差地别的生存状态,不同社会群体间充斥着不信任甚至潜藏着仇恨。

所谓存在决定意识,在社会高度分化和信任普遍缺乏的今天,重构“主流”价值和基本的道德共识,这个关乎社会整合大局的重大问题,自然摆在全社会的面前了。

更使人忧虑的是,那些已经浮出水面的暴力事件,可能还只是冰山一角。从互联网上言论反应看来,“仇富”、“仇官”、“仇社会”以及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这种种趋势都已经比几年前更加严峻。

在袭击警察法官事件过后,被害的警察法官得不到社会同情,行凶者反而被许多人看作是正义的化身。“杀贪官”成为一个最具时代性的网络情绪标签。诸如此类令人忧虑的趋势可能并不能完全以“经济发展导致两极分化”来理解。当前社会信任的解体和暴力蔓延的趋势,更应该放到中国现当代历史和社会心理框架中加以理解。

普通中国人并非天生憎恨官员和富人;相反,普通中国人敬畏权力,向往富裕,为此也完全能接受权力和财富不均匀的分配。“父母官”、“致富光荣”这些十几年前还耳熟能详的词汇,都反映了一种常态下的社会文化心态。问题是当代人对于“钱”、“权”的社会期望与社会现实之间,逐渐形成了巨大的鸿沟。

无论是成长于毛泽东时代的“50后”和“60后”,还是成长于改革初期的“70后”和一部分“80后”,每一代人大多都发现自身早期熟悉和认同的一套公平正义的标准在被现实不断“更新”中,而自身(以及对于子女)改变命运、开创事业和幸福生活的理想,也在现实中渐行渐远。相反,“钱”和“权”却可以不断改变规则,畅行无碍,并且已经开始将权力和财富向下一代传承。本来应该有责任引导社会成员走向共同富裕的“领路人”和“先行者”,现在被社会广泛视为是相对剥夺感的源头。


重建国家和人民的直接联系

不过,从经济和政治精英的角度来看,他们也的确有自己的苦衷。通过设计和灵活运用“规则”增加国家财富和推动经济发展,本身又有什么问题?难道经济增长不是让大多数人在绝对意义上获利?可是,精英、中层阶级和社会底层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他们之间常常相互隔膜。

一方面,生活在政治和经济“城堡”之内的精英与生活在赤裸裸市场经济里的普通人已经完全隔绝,前者根本不能体会到底层生存的切肤之痛。与普通中国人相比,国家和企业管理者生活在一个充满“经济数字”和语言符号的美丽世界。很多人可能难以想到,决策当局的一念之差,在中国当前的政治经济体制下,可能会一层层放大,导致社会中下层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

另一方面,十几年来的经济模式毕竟有其自身的制度逻辑,并非某个个人或者群体所能左右。尤其是当精英被自然定义为“受益者”的时候,面对很大程度是属于“体制外”的社会问题,体制内的改革动力自然也就有捉襟见肘之忧。社会实体暴力的蔓延和与其相应的网络空间中的“暴力言论”,都说明体制本身的纠错机制已经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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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资料图/视觉中国)

如何沟通体制内外,推倒形形色色的社会墙,将极端的暴力行为与言论化作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保障的渐进改革动力,从总体上进一步协调经济、社会和政治现代化,避免暴力积累导致的总体社会危机,将是中国今后改革的重大课题。作为掌舵中国发展方向的政治、经济和知识精英,已经难以坐视形势继续恶化。

“发展”和“稳定”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就是国家之大计,两者互为基础,相辅相成。但最近十年来,两者之间的关系已经出现了某些细微的变化。层出不穷的暴力事件是对“社会稳定”这一问题复杂性的最新注脚。

如果说贫富分化、环境污染、贫穷落后、教育医疗投入不足等问题,还可以分别通过调整分配、加强环保、扶贫助困和加强社会政策等方法来治理,那么“暴力化”作为一个社会深层次问题,治理起来就困难得多。

只是通过“以暴制暴”来威慑暴力,就算是应付亡命之徒的困兽之斗都很困难。因为个体随机的攻击,可以随时随地地发生,往往防不胜防,而一个连身家性命都不要的人,除了发明一些更严酷的刑罚之外,大概是很难用一般的武力来威慑的。至于自杀和自残的行为,以及更多潜在的暴力倾向,不仅比犯罪行为更难以觉察和提防,导致其发生的深远社会原因更是难以根治。

社会暴力的泛滥和公平正义的缺位,既是我们这个时代影响稳定的两个相关的重大问题,也是难以治愈的体系痼疾。作为“发展”带来的“稳定”问题,这两个问题已经完全不能像其他“稳定”问题那样,可以通过“发展”直接(积累财富)或间接地(政府用钱)解决甚至改善了。暴力现象的剧增,不能不说是对我们的社会政策以致整个发展战略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虽然社会暴力有复杂深远的系统性根源,但直接导致社会公平底线失守还是90年代中叶以来的社会领域的过度市场化和保护性、矫正性社会政策的缺位。国家退出社会领域的同时,却没有及时找到系统性重建社会的办法。

笔者认为,积极推行在住房、教育、医疗和养老等领域的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以及针对社会底层的生活、教育和就业保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关头。

多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国有部门改革和国家金融财政制度建设,中国的财政能力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预计在2010年,中国财政收入规模可能达到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如果考虑国有垄断企业没有上缴的利润,中国其实完全有能力在下两个五年计划之内,大规模地重建以国家为主体的、覆盖全社会的福利和保障体系,并进一步将在城市初具规模的社会保险体系全面覆盖到农村和农民工。

与此同时,要切实保证钱真正用在社会工程上。这就需要配套社会政策改革的行政和管理制度改革。为此,中央政府应当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的参与和监督,充分利用媒体,让官方媒体成为社会理性声音的聚合器。同时通过有效的行政改革,约束和削弱地方和部门在社会领域的特权、行政干预和寻租能力,在建设平等的“公民权”的旗帜下重建国家和人民的直接联系。

30年来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改革”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基础,没有“改革”的“发展”,必然是极不均衡的、自我击败式(Self-Defeat)的发展。从当下来看,通过社会改革及其配套的体制改革促发展,是中国逐步解决当前社会问题魔咒的唯一方案。社会暴力的滋生应该成为社会改革全面展开和深化的动力。

(本文原刊于《文化纵横》2010年8月刊,原标题为《暴力的蔓延及其社会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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