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拟删去伪造变造冒用证件骗取结婚登记为无效婚姻规定
在朋友圈注意到民法典草案拟删去伪造变造冒用证件骗取结婚登记为无效婚姻规定引起的“公愤”,特意去看了一下,想请观网朋友发表观点。
主要是中国妇女报在微博发表了该消息,引起很多网友讨论,可能很多人没有注意到“不宜一律认定为无效”这段,而且很多人认为这对女性是一种“压迫”(其实对于男性被骗婚也是有的所以被该观点我认为并不符实),同时问题是推送并没有说清删除后具体实例怎么去裁决,即解决“不宜一律”的问题,这是我认为的关键。
广受青年读者心疼的新闻网站(观察者网)在微博也发了该推送(转中国妇女报)
我还觉得可能还要很多人就没点开原文看。
在网上带带节奏散播恐慌的也有啦,如果截了这些人的评论我可能要收一沓沓律师函了(⁄ ⁄•⁄ω⁄•⁄ ⁄)请大家自己去看哈
主要是中国妇女报在微博发表了该消息,引起很多网友讨论,可能很多人没有注意到“不宜一律认定为无效”这段,而且很多人认为这对女性是一种“压迫”(其实对于男性被骗婚也是有的所以被该观点我认为并不符实),同时问题是推送并没有说清删除后具体实例怎么去裁决,即解决“不宜一律”的问题,这是我认为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