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权怎样才能“切蛋糕”而非“抢蛋糕”?
当前基层治理面临的难题仍然是,在定价和议价的双轨交汇中,基层政权如何摆正角色?
如何理解转型社会?从基层治理角度看,转型社会一方面意味着新旧社会规范的交替,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利益重新分配。两相交汇,巨变中的基层社会就像是一个竞技场,不同群体各显神通,争夺属于他们的那份利益。
乡土远去,使得地方性规范逐渐解体,情、理、法、力都找到了用武之地;开放社会,使得竞技场门槛较低,每个个体都可一显身手。因此,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却又处处孕育着风险。
基层社会权力竞技场是一个讨价还价的系统,议价系统和定价系统相互交织、转化,各个利益主体因掌握着不同的定价权,具有不同的议价能力,而在社会议价系统中占据不同的位置。
大体而言,基层社会权力竞技场的竞争者主要包括政府、地方精英、普通民众、“钉子户”及灰色势力。
基层社会权力竞技场的重塑
在转型期,社会议价系统并未固化、成型,使得定价权和议价权之间并无难以跨越的界限。在一个理想型的现代社会中,国家是合法拥有暴力的唯一主体,也是社会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理应是权力竞技场的裁决者。但在实践中,国家从未完全垄断暴力,一些社会团体和个人仍可以通过事实上拥有的暴力和决策角色,而在特定领域获得暂时的定价权。
比如,由于国家基础能力有限,使得基层政权不得不寻找代理人,赋予代理人自由裁量权;在极端情况下,基层政权还乐于采用权宜之计,与灰色势力形成默契。甚至于,如果普通民众敢于越线,并有足够的意志力,也可以通过充当钉子户角色,迫使基层政权暂时放弃定价权,转而与自己讨价还价。
更重要的是,在基层社会的权力竞技场中,基层政权既是定价者,同时也是议价者。很多情况下,基层政权受自利性驱动,甚至会转让定价权以提高议价能力。在上世纪90年代,由于计划生育、乡村教育、水利、交通等公共政策执行力度较大,再加上基层政权主要依靠农村税费征收维持运转,基层治理任务较重。为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的乡镇政府转让了部分定价权,允许村干部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执行政策,从而形成了乡村利益共同体。
基层政权议价者色彩浓厚,村干部定价者的角色错位,使得普通民众在权力竞技场中失去了议价能力,相当部分农民因负担过重而放弃土地外出打工,或集体成为钉子户,导致上世纪末的基层社会权力竞技场失去活力。
进入21世纪,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基层社会权力竞技场得以重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基层政权逐渐退居幕后,成为社会议价系统中的定价者。农村税费改革大大削弱了基层政权的自利性,基层政权逐渐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这客观上为其重新回归到定价者角色创造了条件。而一旦基层政权议价者色彩弱化,地方精英也就无法获得授权成为定价者。并且,随着行政理性化进程的开启,社会议价系统中的政府定价权也受到严格规制。
典型表现是,在各地征地拆迁过程中,一开始地方政府还延续了过去议价者的角色,积极参与其中。但很快,有经验的地方政府转而运用市场方式,让专业拆迁公司主导议价,而自己转而专注于设计议价规则,监控议价系统的有效运转。特别是以项目制为代表的技术治理,其主要目标也是规避基层政权直接参与议价。通过项目申报、监理以及招投标制度,基层政权在公共服务过程中直接参与议价的空间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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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就发生各种动乱
跟这个农村基层失去治理的发生路径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