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谬的犯罪新乐园
荒謬的犯罪新樂園
1
蔡英文當局,反對一個在台灣殺了人的香港人陳同佳,來台灣自首,接受台灣的司法審判。
2
蔡英文當局,反對香港政府修改“逃犯條例”,把陳同佳遣送到台灣,接受台灣的司法審判。
香港特區政府,用盡一切手段,想把犯罪者送到台灣審判,而不可得。
世上有比這還荒謬的嗎?
3
所以陳同佳可以逍遙法外。
那在台灣被他所殺的香港女友潘曉穎,含冤九泉,永無昭雪之日。一切只因為,許多人要利用香港操作要反中。
4
如果陳同佳殺的是台灣人呢?民進黨也要無血無淚的拒絕陳同佳來台灣投案,接受審判嗎?
5
所以,這是昭告世人,在台灣不管如何殺人放火,無法無天。
只要逃回香港,就不必接受司法審判嗎?
香港人可以在台灣享有胡作非為的自由。
做任何事都不會受審判。
台灣當局連要投案自首都不收。
這香港永久居民證,保障了香港人在台灣的犯罪特權。
6
喔耶!
台灣成了香港的犯罪新樂園!
台灣黑幫,是否都要吸收香港人做犯罪團伙?
這可是香港人的刺激新商機!
為了香港人的幸福,我們台灣人,可要勇於犧牲,貢獻生命呀!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