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楼抛共享单车砸死老人判三缓三,之前说好的严惩呢?
来源:现代快报
10月14日,网上有则不起眼的新闻。源自中国法院网的消息称,近日江西南昌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高空抛掷共享单车砸死老人的被告人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与案发时备受关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媒体对判决结果的报道有些“低调”。此前,多地发生多起高楼抛物事件,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和对高楼抛物的广泛声讨。因此,尽管“低调”,这条新闻还是吸引了网友的目光。特别是对“缓刑”的判决结果,很多网友认为量刑太轻,至少与此前公众形成的共识不“合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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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以来,深圳、南京、济南等地都发生了小区高楼抛物事件,有的还对过往行人造成了直接的伤害。舆论对肇事者予以一致谴责,同时吁请法律予以严惩。特别是7月份济南某小区高层楼上抛下三把刀,更是激起了公众的怒火。尽管未造成人员伤害,但当地警方还是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将嫌疑人刑拘,舆论一片叫好:防范和惩治高空抛物,就要这么硬气。
相比之下,南昌这起案件,被告从4楼楼梯间窗口将共享单车抛下,直接导致78岁的邻居杨某被砸中身亡,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公众看来,难以起到“严惩”的效果。
或许,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判决并没有明显不妥。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界人士认为,根据行为人实施高空抛物时的主观态度,其行为可能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
由此看,南昌西湖区法院对被告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尽管有争议,但也在合理区间,再考虑到被告人儿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等从轻因素,判决结果并无明显可指摘之处。
今年8月,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题,高空抛物正式进入民法侵权责任草案。与此同时,各地为防范小区高空抛物出台了针对性举措,如北京将高空抛物拟与积分落户挂钩。
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南昌西湖区的判决结果,难免让公众产生误解,进而形成一个概念,法律对高空抛物高举轻放,其他的严惩治措施,又怎能落实?
因此,从司法实务层面,我们期待最高法等对此类案件出台明确的指导意见,让判决结果更契合社会共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