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视野下清朝国家的形成及性质问题

来源:《历史研究》2019年第2期

摘要:不同于以往围绕所谓“新清史”展开的争论中各方均把注意力聚集在清朝的规章制度、治理方式以及满人精英的观念、习俗方面,这里另从地缘战略和财政构造两个侧面,重新审视清朝国家的形成路径及其性质。清朝疆域的整合可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从后金政权在东北兴起,到入关后取代明朝,至17世纪50年代基本控制关内各省,是为开国的第一阶段;其第二阶段从17世纪90年代至18世纪50年代,历时半个多世纪的边陲用兵过程,受到清廷独特的地缘战略和财政构造的驱动与制约。而清朝地缘战略从被动回应到积极防御再到保守妥协的转变,又跟其财政构造中低度均衡机制的运作及其背后社会经济的支撑力度紧密相关。同时,如果我们将清朝国家与近代欧洲财政军事国家和奥斯曼帝国加以比较,即可看出其在近代转型过程中独有的脆弱性与坚韧性,并质疑国家形成研究领域流行的“帝国—民族国家”认知范式的适用性。

 关键词:清朝 地缘战略 财政周期 财政构造 低度均衡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近一二十年来在海外——主要是美国——方兴未艾的“新清史”,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对过去把清朝视作中国历史上一个上承明朝、下启民国的大一统王朝的传统认识进行了修正。一是质疑过去流行的“汉化”说(即满人入关后在制度典章方面沿袭明朝,并在语言文化和生活习俗各方面仿效汉人,从而得以长期维持清朝的统治),转而强调整个清朝历史上据统治地位的满人群体与占境内人口绝大多数的汉人在科举、入仕、法律等各方面的不平等,以及清朝统治者为了维持满人的统治特权所竭力提倡与维护的满人固有语言和风俗习惯,即所谓“族群主权”。二是不同意把清朝与历史上的“中国”划上等号,认为清朝在将蒙古、新疆和西藏纳入其版图之后,已将自身打造为一个幅员辽阔的“内亚”帝国,迥异于传统意义上的汉人中原王朝,同时满人统治者也自我定义为一个普世君主,对境内由不同族群所组成的帝国的各个板块一视同仁,而非仅仅以华夏王朝的天子形象自居。

  新清史学者对清朝国家性质的重新解读,在海内外学术界均引起了争议。但是无论是主张、赞同还是反对上述修正的学者,均将注意力主要放在清朝内部的规章制度、意识形态和治理方式上;相对而言,对于清朝的地缘政治和财政构造关注甚少。这里所谓的地缘政治,系指一个国家或王朝在国与国之间关系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在与他国交往尤其是争夺战略优势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关系。而财政构造,主要是指国家以赋税政策为主体的财政制度和由此所产生的财政、军事实力;它服务于国家的地缘政治和相应的治国目标,同时又受到内部社会经济结构的制约。不用说,地缘政治和财政构造比起其他任何因素都更能决定一个国家的性质、战略目标和达成目标的能力。个别学者试图就此把清朝与早期近代欧洲国家和欧洲之外的其他王朝进行对比,但仅仅是浅尝辄止,只留下一些简单粗疏的论断。以清朝前期的边陲用兵为例,一种流行的见解,是把此一过程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帝国建造(empire-building)和殖民主义或帝国主义等而视之。例如,罗友枝即称,“清朝对亚洲内陆和中亚的征服,可以与欧洲民族的殖民活动相比”,认为清朝的国家形成“已经具备了17世纪和18世纪早期欧洲史上所出现的早期近代各种特征”。濮培德更加明白无误地把清朝的边陲用兵比附于欧亚大陆其他地区的国家建造。和罗友枝一样,他不同意过去的一种流行看法,即把中国、印度和奥斯曼这些“农业帝国”跟欧洲国家加以区别,以为只有后者才经历了真正的“国家建造”过程,并且在早期近代和近代世界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他的中心观点是,战争在清代国家的制度结构形成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使中国与西欧国家有诸多可比之处。他写道,军事动员“改造了(清朝的)财政制度、商业网络、通讯技术以及地方农业社会”,清朝因此“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稳定的、统一的‘东方帝国’,而是一个不断演进的国家结构,从事战争动员和领土扩张”,总体而言,它“并没有与欧洲分道扬镳”。

  到底清朝是不是一个可以与欧亚大陆历史上次第崛起的征服王朝或早期近代财政军事国家相提并论的帝国?要解答此一问题,还必须把它与有关近代国家形成研究领域中广泛流行的所谓“帝国—民族国家”的二分范式联系起来加以审视。在这种认知架构下,勃兴于20世纪后半期世界各大洲的以“民族国家”为主要形式的诸多主权国家,均被视作“帝国”(包括古典的或前近代的军事帝国以及近代西方的殖民帝国)的对立面。帝国最基本的特征,依照通常的解释,是其好战和对外扩张的特性以及由此所带来的疆域的多层次和不稳定,其意识形态的世界主义取向,其人口构成的多族群、跨文化特征,及其对其属地、殖民地或朝贡国的间接统治及奴役和剥削关系; 而一个典型的现代民族国家,则呈现出相反的特征,即有稳定、明确的边界和对其所属领土排他的主权,国际法下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关系,通过弘扬其族群特性或独特的文化传统所建立起来的民族认同,以及由此所支撑的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在此范式的视野下,帝国只不过是武力扩张的产物,是过时的前现代世界之遗存,而民族国家则是世界近现代历史上的全新现象,体现了人类群体的理性抉择和自由意志;现代国家的形成,往往被等同于从帝国到民族国家的线性演进过程,尽管东西方各国的成长过程远比这种高度抽象化的历史目的论复杂。

  表面上看,清朝国家似乎与传统意义上的帝国存在诸多相似之处,比如征战在清朝的疆域整合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清朝同样是一个幅员辽阔的王朝,在族群、语言、宗教等各方面呈现出多样性;清廷对边疆各地的治理也同样依靠种种间接的机制;等等。新清史学者的中心观点,似乎可以从这些事实中找到某些支撑,从而印证“帝国—民族国家”二分的适用性;就此将清朝视为一个内亚帝国,似乎也未尝不可。然而,如果不加区别地把上述“帝国—民族国家”范式照搬到近几个世纪的中国,则无法理解清朝国家演进和转型过程中的一些基本现象,从而对20世纪的中国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及其历史依据产生质疑。首先,不同于世界史上的所有其他帝国,边陲用兵在1644年以后的清朝历史上是例外(即仅仅限于17世纪90年代以后的半个多世纪,详见下文),而非惯常现象;其次,清朝的疆域自18世纪50年代以后即保持基本稳定,且与周边国家之间日渐形成了明确的分界,从而与世界历史上所有军事帝国的疆域一直处在不稳定的扩张或收缩状态并缺乏明确边界形成了鲜明对比;最后,也最为重要的是,清朝的结局,不同于世界史上所有军事帝国或征服王朝在其衰落后分崩离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众多独立国家,而是将其疆域完整地传承给继之而立的中华民国。今天的中国因此也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建立在传统“帝国”疆域基础之上的国家。

  为什么清朝入关后对边陲地带的用兵集中于17世纪90年代至18世纪50年代的半个世纪,就时间而言,只占迁都北京后整个清朝历史的五分之一,而不像欧亚大陆历史上其他军事帝国那样让对外征战充斥其整部历史?为什么在此半个世纪之内,清朝的边陲用兵时起时伏,并在其国力最为鼎盛的18世纪中叶又戛然而止?最为重要的是,为什么清朝在18世纪中叶之后,一直能够保持其疆域的基本稳定,并在其覆没后由中华民国完整地加以继承,而不像世界历史上其他征服王朝那样,边疆一直处在不停的扩张或收缩状态,并且最终皆无一例外地走向四分五裂?在所有这些问题背后,一个最为核心的问题是,20世纪现代中国的国家形成,为什么没有如同“帝国—民族国家”范式所预设的那样呈现为一个断裂的过程,而是展现了一个传统王朝与一个现代主权国家之间在领土和族群构成上的连续性?

  解剖这一“悖论”是理解清朝国家的形成及其性质的关键。过去有关清朝的“汉化”及其立国取向(中原王朝抑或内亚帝国)的争论,只能部分地回答这些问题。其中主张汉化和坚持清朝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大一统王朝的一方,力图论证清朝与20世纪现代中国国家之间在建构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方面的连续性和合理性;而争论中的另一方,则或隐或显地质疑1912年以来的中国(包括1949年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跻身现代世界民族国家之林的历史合法性。全面解答上述问题,有待对清朝的疆域整合、内地及边疆的治理以及清朝统治者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作全面系统的探究。限于篇幅,本文仅聚焦于既往争论中一直未受到足够重视但对理解清朝兴衰至关紧要的两个问题——地缘战略和财政构造,探究清朝疆域扩张的动因和国家形成的独特路径。

  需要强调的是,关于清朝疆域形成过程中的用兵情况和军事开销、清朝国家的财政制度和收支状况,以及影响国家财力的相关社会经济问题,国内学者已经分别就这些课题展开了比较深入的研究,相关内容将会在下文中具体引用。本文的主旨,是在前人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清朝国家形成过程中的一系列相关因素,尤其是其中的地缘战略以及支撑且制约此一战略的财政构造和社会经济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并通过清代中国与早期近代欧洲历史上的财政军事国家以及欧洲之外的传统征服王朝(尤其是奥斯曼帝国)的比较,探讨清朝国家的性质及其对理解现代中国国家形成路径的含义。

二、清朝的边陲用兵与地缘战略

  过去之所以有学者倾向于将清朝与欧亚大陆历史上的军事帝国加以类比,原因之一是把清代前期满人从统一女真各部,联手漠南蒙古,进而入关平定中原,到18世纪中叶平定准噶尔蒙古和维吾尔部,将新疆正式纳入其治理体系,视为前后一贯的帝国扩张过程。如濮培德便称,“在17世纪早期,满人建造了一个专门用于军事征战的国家机器。直至18世纪中叶,领土扩张依然是王朝统治者的首要任务”。事实上,清朝在入关前后的征战,与17世纪90年代后半个多世纪的边陲征战,两者之间有地缘战略上的逻辑联系,但在用兵动机和财政支撑上,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

  满人开国的第一阶段,从后金政权在东北兴起开始,到入关后取代明朝,至17世纪50年代基本控制关内各省结束;其目标在于获得更多的土地、人口和财富,这跟欧亚大陆诸帝国以及清代之前中国历史上的王朝扩张过程,似无实质性区别。但这一阶段用兵的根本目的,乃在于接替明朝的统治地位,巩固对内地的控制。因此,在17世纪40年代之后近半个世纪,清朝的有效治理区域基本未变(含满洲、内蒙以及内地各省)。清朝国家的性质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即从原先致力于开疆拓土,转而专注于维持在关内的统治,把自己塑造为一个继承前明、统治华夏的正统王朝。在治理内地各省以及处理与周边受儒家文化和汉字文明圈影响的朝贡国关系方面,清朝继承了明朝的大部分制度。它既不想对这些国家如朝鲜、越南进行征战,也无意要求后者进献大量的贡品。而在处理北部和西部诸藩部及外国事务方面,则新设理藩院负责。

  真正将清朝国家跟其他军事帝国区别开来的,是其开国的第二阶段,从17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至18世纪50年代结束。清朝通过第二波征伐,将外蒙、新疆和西藏正式纳入其治理体系。此一阶段的疆域整合,包括以下三个关键步骤。第一步是1691年将大漠以北的喀尔喀蒙古并入版图。喀尔喀部落原先只作为外藩与清廷保持纳贡关系,直到1688年遭到准噶尔部的攻击之后,才开始寻求清朝的保护。准噶尔是四个主要的卫拉特蒙古部落中最强大的一支,占据大漠以西广袤地域,曾长期与清廷维持朝贡关系。在噶尔丹的率领下,准噶尔部一路东侵,在击溃了喀尔喀蒙古之后,进而侵袭漠南蒙古,对清朝构成了直接威胁。1690年,乌兰布通之役,清军击败了准噶尔。次年,喀尔喀蒙古正式归附清朝,并和漠南蒙古一样,被组合为新的旗盟,外蒙古从此并入大清版图。为了彻底消除准噶尔对戈壁南北的侵扰,康熙帝于1696—1697年连续三次亲征,将准噶尔势力逐出上述地区。

  第二步是解除准噶尔部对西藏的占领并由此在军事上控制藏区。此前几十年间,清廷基本上与西藏保持着松散的关系,满足于对达赖喇嘛的宗教领袖地位以及卫拉特蒙古和硕特汗在西藏的行政权所起的敕封角色,无意介入西藏内部纷争。1717年,准噶尔部趁西藏的蒙藏统治精英矛盾加深之机进兵西藏,杀死拉藏汗;作为回应,康熙帝两次发兵。1720年,在将准噶尔势力从西藏驱除之后,清朝开始驻兵拉萨,由朝廷任命诸噶伦组成噶厦政府,处理西藏地方政务,1728年进一步在拉萨设立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节制诸噶伦。

  对于清朝来说,最重要的是第三步,即对准噶尔威胁的彻底清除。1723年,或受准噶尔首领策旺阿拉布坦支持,罗卜藏丹津在青海发动叛乱,旋即被清朝平定。1727年,策旺阿拉布坦死,其子噶尔丹策零继位,在沙俄支持下继续对抗清廷。1729年,雍正帝下决心出兵准噶尔,两路进军,但行动并不顺利,1731年于和通地区出乎意料地遭到挫败;直到1732年,喀尔喀骑兵于光显寺(即额尔德尼昭)击溃了万余准噶尔军之后,方扭转局面。乾隆帝继续了乃父的积极防御战略。噶尔丹策零死后,准噶尔诸贵族为争夺汗位出现内讧,乾隆帝抓住机会,于1754年筹议,次年发兵,击败了准噶尔此时最强劲的竞争者达瓦齐所部,随后又于1757年击溃了一度归顺清朝旋又反叛的阿睦尔撒纳。次年出兵征讨天山南路的大小和卓回部,并在1759年完成战事。在平定准部和回部之后,乾隆帝着手将其旧地与内地整合,要求其“一切制度章程,与内地省分无异”。

  清朝前期疆域形成的上述两个阶段,彼此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根本的差别。两者之间之所以有必然的逻辑联系,是因为经由第一阶段的用兵所建立起来的清朝,其地缘格局从根本上不同于此前的中原汉人王朝。清朝源自汉人本土之外的一个游牧民族,因此在界定其地缘利益、制定地缘战略方面,与此前的中原王朝存在根本性的差异。历代中原王朝皆把长城以南地区的防守放在其地缘战略的核心位置,对长城以北的游牧部落采取守势,扩张的空间有限。相形之下,清朝崛起于关外,依托满蒙联盟控制内地,所以一直视满洲和内蒙古地区为其战略腹地,将满蒙结盟视为立国之本,对拱卫京师也不可或缺。为了维系与漠南蒙古的同盟关系,清廷鼓励满人和蒙古王公联姻,并且以护主的身份在蒙古部落各地弘扬藏传佛教,同时又设立不同的活佛分而治之,视此为确保蒙古部落对清廷顺服的最重要手段。因此,维系蒙、藏两地对中央的向心力,对于清朝的战略安全来说至关重要。 一旦这些地区受到外力入侵、胁迫,清廷必须尽其所能,以军事手段加以因应,直至彻底扫除这种威胁为止。而在西方殖民势力到来之前,这种威胁的唯一来源是中亚的准噶尔汗国。清廷之所以会在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期发动一系列远征,最根本的原因正是内外蒙古和西藏先后遭到准噶尔的入侵,对清朝的核心战略利益构成了重大威胁。

  然而,清朝前后两个阶段的征战在性质和战略上,又有根本的区别。第一阶段以取代明朝统治中土为目标,战略上采取攻势;第二阶段以稳固对现有疆域的控制为主,战略上采取守势,或者以攻为守,所以其征战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即是以击败乃至彻底消灭对其战略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对手为目标;一旦达成此一目标,则失去了进一步用兵的动力。清廷之所以拒绝将准噶尔之外的土地或周边诸多属国纳入其版图,根本原因在此。清朝在18世纪50年代剿灭清除准噶尔之后,版图即大体固定下来,此后一个多世纪一直保持不变;迥异于世界历史上帝国建造的典型路径,即以边疆作跳板进一步向外扩张,而在战败或扩张达到极限后不断收缩,直至失去所有边疆和属地,因而从来没有固定的边界。

  这里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为什么清朝在亚洲内陆的用兵时起时落,前后持续了半个世纪以上,且其军事策略一直在变?究竟是什么机制在支撑或牵制清朝的疆域整合行为?

  濮培德对清朝征讨准噶尔部的研究,强调了后勤供给在清廷用兵决策上所起的关键作用:补给困难曾经制约康熙帝发动更为持久的对敌作战,而后来贯穿甘肃直抵新疆的供给线路的开通,则使乾隆帝能够最终击溃准噶尔势力。而后勤补给运输的改善,据称又受到中国内地“市场整合”的支撑。他进一步写道,“正是由于十八世纪发生经济商业化的总体趋势,才使得清朝官员能够从中国西北市场上采购大量的物质输送到新疆”。此说能否完全成立,尚有疑问。其一,他自己也承认,在1755—1760年用兵期间,由于军队在当地市场采购粮食,导致那里的粮价上涨了3倍,可见甘肃一带的市场整合程度实为有限。市场供给的充沛与否,只是影响清廷用兵的因素之一,远非根本因素。其二,从康熙后期开始,清朝即将其实际控制范围推进至新疆东部哈密等地,甚至一度占据吐鲁番,在当地驻兵屯田;同时致力于河西走廊和嘉峪关以西地带的开发、屯垦。因此,连接内地与新疆东部的运输路线业已存在,且屯田所产粮食构成了军需用粮的重要组成部分。

  事实上,清廷反复调整其军事战略,不仅考虑到地缘利益的因素,更是17世纪后期到19世纪初财政状况变化所导致的结果。中央财政状况是良好还是恶化,要比市场供给本身更为根本,也更能说明清朝边疆战略的前后变化,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检视清朝国家的边陲用兵与其财政之间的总体关系。

三、清朝的财政周期与边陲用兵

  关于清朝自开国以来的军费开支,已有了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关于清代历朝的中央财政,尤其是户部的岁入、岁出和历年盈亏,经过学者的细心梳理,也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轮廓。然而,清朝的边陲用兵与中央财政之间到底有怎样的关系?清朝的财政构造具有怎样的特色,且如何支撑并且制约清廷的地缘战略和用兵规模?在既往的研究中,这些问题并未受到足够的关注。下面拟将这两方面的研究成果结合到一起,对鸦片战争之前清朝财政状况的变化及其与边疆用兵之间的关联,试作初步的探讨。

  欲了解清朝的财政状况,一个较好的切入点是观察户部账面上的现金储备,也就是在户部常年收入扣除常年开销之后,历年累积的盈余总额。在19世纪前的清朝大部分时段,户部的岁入保持着缓慢而稳定的增长。例如据不完全统计,1685年收入为3424万两,而到了1766年约为4929万两,一般都高于当年的常规支出,如1685年支出近2921万两,到1766年为4221万两。这样,每年都能新增数百万两的盈余。但是,一旦朝廷用兵边陲或平定内乱,军费急剧增加,其现金储备会大幅下降。总体而言,我们可将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清朝的财政环境分为五个周期,每个周期跨越40年左右。通常在每个周期的开端,朝廷财政状况良好,国库盈余逐步增加;持久的安定局面,加上经济的恢复和扩张,推动盈余不断上扬,达到本周期的顶点。一旦战争爆发,军费剧增,国库盈余快速下跌,直至战事结束,开启下一个周期(图1)。下面是对这五个周期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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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清朝户部银库盈余、用兵开支和田赋蠲免(1644—1861)

  资料来源:关于户部银库历年盈余额,参见彭泽益:《十九世纪后半期的中国财政与经济》,第10—11、39、73—74、84、142—143页;彭泽益:《清代财政管理体制与收支结构》,第57—58页;史志宏:《清代户部银库收支和库存统计》,第253—281页;史志宏、徐毅:《晚清财政:1851—1894》,第51—54、61—66页。关于清朝用兵开支,参见彭泽益:《十九世纪后半期的中国财政与经济》,第127—137页;陈锋:《清代军费研究》,第239—276页。关于清朝田赋蠲免,参见何平:《清代赋税政策研究——1644—1840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2—25、41—43页;张杰:《清代康熙朝蠲免政策浅析》,《古今农业》1999年第1期。

  第一周期(1644—1681):顺治年间(1644—1661),清廷花费约1亿两白银,用于平定内地,年均支出近600万两。此外,每年还需花费大约1300万两,用于维持军队日常开销,顺治十三年后兵饷渐增至2400万两。但在这一时期,朝廷的岁入仅有2000万两,由此导致在17世纪50年代后期,每年均出现了约400万两的亏空。但在内地平定之后,清政府的财政状况很快好转,户部银库连续9年(1664—1673)出现盈余。到三藩之乱爆发前的1673年,盈余总量达到了本周期的最高点(2136万两白银)。平三藩历时8年之久(1674—1681),共开支1亿两以上, 年均1250万两,耗去户部大部分的盈余。

  第二周期(1682—1722):1681年平定三藩后,国内局势渐趋平稳。而边陲地区则时有用兵,例如为了降服台湾郑氏政权而用兵两年(1682—1683),共耗资400万两,年均200万两;1695—1696年,东北边陲发生与俄罗斯的军事冲突,耗费近100万两;而在大漠南北,清军与噶尔丹率领的准噶尔部前后交战八年(1690—1697),共花约1000万两,年均125万两。上述军事行动,均在清政府支撑能力范围之内,并未对其财政状况造成严重影响;相反,户部银库盈余还出现了稳定的增长,从17世纪70年代后期年均不到1000万两,上升到1686年2600万两,1691年接近3200万两,1694年甚至达到4100余万两。1697年后,清朝边陲安稳多年,户部盈余超过4000万两(1708年达到极值4700余万两)。这种状况让康熙帝有能力在内地部分区域实行田赋蠲免。然而,边境的和平局面很快告一段落。针对准噶尔部入侵并占据西藏,康熙帝在1715—1726年间持续用兵(战事高峰期在1720—1722年),共耗资约5000万两,年均约450万两。此外,为了镇压台湾的朱一贵起义,清政府在1721年耗去了900万两。结果,到1722年,户部盈余下滑到了2700余万两。

  第三周期(1723—1761):1723年后,清朝与准噶尔的战争仍持续数年,但在雍正年间,这种军事行动对于清廷的财政不再构成压力。户部银库盈余在1727年回升到5500余万两(超过了前两个周期的峰值)。在接下来的数年间,由于边境安宁,1730年甚至达到了6200万两以上。然而好景不长,噶尔丹策零率领准噶尔部再度作乱,迫使雍正帝在西北用兵6年(1729—1734),6年共花去5400万两,年均900万两。1734—1735年,为了镇压贵州南部苗乱,又花费了约400万两。结果,户部的盈余状况在这些年持续走低,1734年跌至3250万两,仅及1730年的一半左右。在本周期其他年份,边陲战事仍不时发生,包括在西北地区彻底剿灭准噶尔部(1755—1757),随后又对维吾尔部用兵(1758—1761),共消耗3300万两,年均约400万两。由于这些军事开支,1734—1761年的大部分时间,户部盈余徘徊在3000—4000万两之间。

  第四周期(1762—1804):在稳定西北边疆之后,清朝度过了相对和平的30年。这种前所未有的安定局面以及随之而来的经济扩张(详见下文),使得户部银库的盈余在1765年超过6000万两,1768年超过7000万两,1777年接近8200万两,是为有清一代的最高纪录。当然,在这30年内,南部边境仍有零星的战事。规模最大的战争发生在藏人控制的金川(1771—1776),共耗去7000余万两,年均1166万两,致使户部盈余从7900万两滑落到7460万两,不过清政府的财政状况仍然保持良好。然而,国家的富足局面为时短暂。嘉庆初年爆发的白莲教起义,成为清朝财政的转折点。这场战事持续9年(1796—1804),波及中原和西北5个省份。为了平乱,清政府共耗费1.5亿两,年均1666万两,户部的盈余从乱前的近7000万两持续下滑,到了1801年已不足1700万两,即使跟上个世纪相比,也是很低的水平。

  第五周期(1805—1840):1804年平定白莲教之后,清朝又迎来了和平时期。在接下来的16年间,内地和边疆均未发生大规模战事。令人讶异的是,户部盈余量并没有因此发生反弹,在本周期的大部分年份,盈余量一直维持在2000—3000万两之间,具体原因将在下文探讨。1820年,西北边陲发生了受浩罕汗国支持的张格尔之乱。清军为此用兵9年,直至1828年才击溃对手。随后又花了两年时间(1830—1831),打败张格尔的兄长玉素普。为了平定张格尔之乱,清政府花去了1200余万两(年均133万两),导致户部盈余从1820年的3100万两下降至1826年的1760万两;剿灭玉素普又花费了900万两(年均450万两),户部盈余量也从1829年的3340万两下降至1832年的2570万两。19世纪30年代,尽管未发生大规模战乱,户部盈余仍在低位徘徊,大致处于2000—3000万两之间。

  综观上述,战争支出对于清政府的财政状况,确实造成了显而易见的影响。从17世纪90年代到19世纪30年代,历次边陲战事耗去了清政府大量的现金储备,总数约有2.5亿两。不同于政府常规支出的相对稳定和可以预测,内地或边陲用兵事先往往无法预料。因此,战端一开,户部银库的盈余便成为用兵的主要资金来源,直接用于战争开销,或在战后给卷入战事并提供“协饷”的各省予以报销。战争的规模和军事开销,直接影响到户部的盈余状况,这从上文所述17世纪40年代到19世纪30年代户部盈余的周期变化上可见一斑。每次大规模战事发生后,户部盈余必定下滑;一旦战事结束,则止跌反弹。

  正因如此,历次边陲用兵并未导致清政府提高田赋税率或新设捐税以增加国库收入。雍正帝曾自豪地说,“西陲用兵以来,一应军需皆取给于公帑,丝毫不以累民”。乾隆帝在1769年针对缅甸战事所作的批示中也说了几乎同样的话。相形之下,针对内地汉人起事所进行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对于财政状况则有伤筋动骨的影响。上述时段内发生的内乱主要有两次,即三藩之乱和白莲教起义。这两次内乱均持续数年,影响多个省份,导致这些省份出现税收的巨大流失,加上平乱开支浩繁,清政府财政环境因此受到重大冲击。三藩之乱导致户部盈余在6年之内下滑85%,1678年仅剩下260万两。同样,白莲教起义让户部盈余在6年之内削减了76%,1801年降至约1700万两。事实上,这两次兵役所造成的开支如此浩大,以至于清政府不得不对赋税政策进行调整,以增加税收。在平定三藩期间,其调整措施包括:针对江南各州县官绅加征十分之三的田赋;在产盐各区加征7.8%—39%不等的盐课;在全国临时(仅限于1676、1681年)开征房税,门面房屋每间征0.2—06两;等等。而在1796—1804年的白莲教之乱中,清廷再度采取了非常措施,以增加税收。不过,和三藩之乱初期的财政环境不同,白莲教起事之时,户部盈余非常庞大(接近7000万两,是1673年的3倍有余),因此朝廷并未在平乱期间提高田赋和盐税,其增收措施主要限于售卖官职和盐商报效。

  以上现象,对于我们认识清朝国家的性质,到底有何含义?

  首先,清廷在平息内地反叛和用兵边陲时所施用的不同财政手段,揭示了内地各省和边疆各地区对清朝中央的重要性之不同。对于满洲统治者来说,内地各省不仅仅是其祖辈或自己所征服下来的又一块地盘,而且构成了清朝的主要财源和立国之本,他们正是以此为支撑,建立并维持了对内亚边陲和周边属国的最高权威。因此,汉人的反叛,尤其是波及数省的大动乱,对清朝统治者的根本利益构成了致命的威胁。朝廷必然会倾其国力,想尽各种办法,以满足军需,包括增加新税种,提高旧税额,其基本策略是“量出为入”。相反,清廷在应对边患时,往往充满弹性,根据边疆危机对其地缘利益的威胁程度,特别是中央财政的支撑力,采取不同的策略,总体上是“量入为出”。“新清史”学者的清朝“内亚帝国”说,即认为内地汉人省份与边疆非汉人各地区对清廷来说同等重要,显然与这里的情形不符。

  其次,清廷的边陲用兵与其财政状况紧密相关。朝廷应对边疆危机的策略,经历了从康熙时期的保守到雍正时期走向进取、乾隆时期主动出击的转变,而这些转变所折射的,正是中央政府的财政环境逐步向好的趋势。当然,财力充沛并非清朝面对边患采取攻势的唯一原因,但它的确鼓励统治者在国力鼎盛之时采取积极的策略,以彻底消除威胁。两次最为昂贵的用兵(按年均军费来衡量),一是雍正时期针对噶尔丹策零的战争,发生在1729—1734年,每年耗费900万两;二是乾隆时期针对金川藏人的战争,发生在1771—1776年,年均耗费1200万两。这两次用兵,均发生在户部盈余剧增之际(即18世纪20年代后期和60年代末70年代初)(参见图1)。正是国库的空前富足,才使得朝廷下决心采取这些耗资巨大的军事行动。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到了19世纪初,户部银库的盈余下降,徘徊在2000—3000万两之间的低位,因此清廷在处理边患时趋于消极保守。当1830年浩罕汗国入侵新疆,提出宗教及领事特权要求之时,道光帝以“一切如其所请”答复办事大臣。事实上,这也成为1840年之后清朝在与英国及其他欧洲强国交涉时息事宁人的先兆。

  总之,清朝国家的疆域形成过程,有其内在的动力。总的来说,是其源自内地各省的自身财力,决定并制约了其边疆的形成和稳定程度,因此迥异于世界史上常见的帝国形成过程,即帝国扩张的驱动力主要来自对外部土地、人口和财政资源的觊觎,同时又主要依靠抽取帝国腹地之外的财政资源来支撑其军事机器和对外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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