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保障每个人都有权接受教育!

1954年9月20日,对于中国人而言,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重要日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全票通过。在毛主席提议与主导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正式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位列第四十六条。

这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里程碑事件,为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推出、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打下法律基础。毛主席开创了人民有权利公平接受教育的法律先河,保障了普通民众的教育权利,这是中华民族5000年历史上第一次。

从尊重人权这个角度分析,毛主席比那些高调标榜人权的西方政治家要来得实际与低调。在毛主席看来,保障公民平等的教育权,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常态,也是一个成熟政治家的基本素养,无需像街头的商贩那样卖力吆喝。

只有毛主席和第1代革命家建立的这个真正的社会主义中国才能保证全体中国人走向自由,民主,富强的团结和统一。5005005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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