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非法查询个人信息这件事,有多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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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判决。

2023年4月底,福建的王某甲叫上林某甲、林某,来到江西上高县,要找林某认识的公安局负责人晏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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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甲说,帮忙在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查查银行账户的冻结和止付情况,不白查,每条信息至少10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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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某很爽快地答应了,十天后,他叫来副所长陈某,俩人商量操作细节,决定让王某甲用境外聊天软件把银行账号发过来,副所长去平台查询,再把结果发回去。第二天,副所长借用其他民警的数字证书开始操作。

没多久,晏某又找来吴某甲帮忙,陈吴俩人你白天我黑夜,默契有序地干着非法查询的勾当。

这时团队差不多6个人,但晏某觉得不够,就又拉上刑侦大队副队长兼情报中队长的左某甲。左某甲的任务也是在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查。

只是左某甲不止在晏某指导下干,他还和王某甲单线联系,额外给王某甲查了13条信息,操作了27个账户的止付。

注意,这是直接冻结账户,不让付款。这操作水平,难怪左某甲可以和王某甲单线联系。

就这样几个人干了一个月,查了170多条银行账户信息。晏某拿到13万,他再分给陈某3万,吴某甲2000元,左某甲6500元。

最后主犯王某甲被判三年三个月,晏某等涉案警察也都领了刑,具体刑期没公开。

反诈防线上的人,成了最该防的内鬼,简直闻所未闻。

有意思的是,这是王某甲投案自首才暴露的。也就在那一刻,一直蒙在鼓里的民警才知道,自己的证书早成了别人作案工具。

但他或许不是反应最慢的。

这一个多月里,平台全程留痕,上级监控却毫无反应,够离谱了。 

普通人的银行账户还能被远程冻结,不用任何审批,更是离谱中的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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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样的事情还有,还各有各的不同。

比如给自家店拉生意的。

民警黄某某开了个淘宝网店,挂着“车辆违章查询”“查档服务”这些名头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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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下单后,发来车牌号或者行驶证照片,黄某某就用自己或者其他民警的密钥,登录公安交通管理平台查询车辆详细信息,再拍照发给对方,然后收钱。后来他被判刑一年。

比如超长作案时间的。

民警肖某投资失败手头紧,就到处找赚钱机会。2017年3月,他用自己的警务通号码注册支付宝账号,在“身边助手”小程序上发消息,说可以代查公民个人信息。

很快买家就主动找上门,不到两年时间,肖某获利180多万,他也被判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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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拉同事组团干的。  

深圳辅警陈某收了中介的红包,就开始利用职务便利查询公民个人信息。他还叫上同事钟某,两人半夜偷偷借用民警数字证书,登内网,查上万份身份证信息,卖给中介,这信息贩卖直接导致一名市民被骗2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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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好处不忘同事的还有这样的女辅警,他们的共同点是一查就上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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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主动寻找客户的。

派出所辅警龚某在百度贴吧刷到“公安内部网监查询,有需要请联系”的帖子,就留言我也能查询。

很多人来加他微信,他就趁周围同事不在或不注意时,通过公安内部各种查询系统查询个人身份信息、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网逃信息甚至宾馆开房记录这些,然后收几十元不等的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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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要公开道歉的。

民警李某甲用自己的数字证书登录公安部云搜平台,9个月里查询操作近9万次,导出4978条公民个人信息,每条80元卖掉,一共赚了5万块。  

他主动投案自首后,被判一年八个月,还被责令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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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半年过去了,我没查到他公开道歉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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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大众印象中这些私密信息不能随便查,更不能售卖,结果还是被这样随意处置,那安全性在哪里呢?

只能说再神圣的职业,也挡不住个人利益的诱惑。

民警也是普通人,指望每个人都靠自觉、靠“警徽”自律,有点天真了。

只有制度才靠谱。但制度不是写在纸上就完事,它得不断完善,它得有具体操作和机制,去防范随便借证书、想查就查、不走审批这类事。

我们也只是希望个人信息保护能严点,这点要求不算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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