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地域偏见背后的价值逻辑

摘 要

地域偏见经常被人们当作一种社会普遍现象加以容忍。学者对地域偏见的研究大多也停留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即使部分学者从社会学角度来考察社会偏见现象大多也局限于西方社会学经典理论的视野。况且前人关于地域偏见问题的考察中,研究者大多只是关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以及由此导致的“道德水准高下”对于偏见的诱发过程,这样的考察没有关注到偏见背后的价值逻辑问题。本文在综合传统观点的基础上试图论证,在历史进步论的影响下信奉普世价值的群体会将仍然保持传统生活与思维方式的群体视为愚昧落后。部分国人对河南为代表的中西部地区的偏见是现代性普世价值占据主流舆论后的必然品味。这种必然在国内表现为对中华传统文化价值与社会主义价值的蔑视,在国外则表现为对自身民族与文明属性的怀疑和疏远。由于历史进步论是本文推进的重要线索,笔者会结合政治学者福山的“历史终结论”尽力对其内在特性进行剖析以图揭示出深受历史进步观念支配的人们所面临的内在困难。

 

 

 

关键字:地域偏见  普世价值  历史进步  价值逻辑

地域偏见由来已久。先秦诸子的寓言中,论及愚蠢可笑、匪夷所思之事者多冠以“宋人”之称。当然,先秦时代文风恣睢、各适己性,流传下来的记载中虽亦有贬低楚人、鲁人之例,但数量较少且并没有形成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宋人为殷商后裔,其所传承的文化具有古朴、典雅与神秘色彩。不过与其说周人对宋人的嘲讽源自于周人“敬德保民”的理性思维,不如说周初的统治者内心深处依然存有对殷商后裔宋人的戒备。效忠周天子的周人对宋人的偏见一旦涉及到政治斗争,宋人的形象似乎立马变得耐人寻味起来。笔者固然不排除宋人之中确实存在一些迂腐可笑的“守株待兔”亦或者“揠苗助长”者,但似乎这些简单的事例并不足以支撑整体性的对宋人的偏见。恰恰相反,基于事实判断所得出的结论只能告诉我们事件的表象,而真正的魔鬼则隐藏在貌似合理的喧嚣中。

地域偏见的传统解释及不足

关于地域偏见的成因,古往今来人们有各种各样的看法。一般来看,有的从经济角度解释;有的从人员流动方面解释;还有的从人性等心理方面进行解释。总之,主要有以下几种典型观点:(1)贫穷论;(2)流民论;(3)官本位积淀论;(4)替罪羊论。观点一最好理解,即认为贫穷是诱发偏见的主要原因。所谓“仓稟实而知荣辱,衣食足而知礼节”,人的内心深处对贫穷之地怀有本能的排斥。观点二认为历史上因为自然灾害而频繁外出讨生活的流民是导致特定区域被污名化的主要原因。流民迫于生计自然会强占其他地方的资源,当地人因此心生不满出言诋毁甚至故意找茬抹黑。观点三认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特定区域成长起来的官僚会带有该地区特有的精神品性,曾经在官本位思想严重的地域成长起来的官员在轮调过程中会将其恶习传染给其他地方,这样人们对贪官污吏的憎恨会在暗中转嫁到原先那个官本位思想严重的省份(区域)。观点四认为人性非善亦非恶,生活理性支配下的老百姓有一种特殊的幸灾乐祸的实用心理,这种心理在特定条件下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进行“比烂”。某个“偶然”被标签化的省份会在这种“比烂”心理的作用下沦为替罪羊。当然与上述说法相类似的还有许多,这里仅仅是挑出一些典型的观点进行讨论。

诚然,乍看之下这几种观点都有其合理的成分,在解释地域偏见产生上的问题似乎都有各自的效度。但仔细考察便会发觉上述说法漏洞很多,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四种观点都没有真正解释为什么地域偏见会是广泛针对某几个特定省份的。也就是说上述说法顶多算得上“地域黑”肆虐的必要条件而非其充分条件。用一个比喻就是,自然环境中的病菌可能会使人感染死亡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说某人死亡一定是因为病菌引起的。从方法论上来说,上述解释也有社会学上区群谬误的嫌疑。这提醒笔者,反驳各种地域偏见的论调时不能仅停留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只依靠举例子最终只能是被更多的例子反噬。既然如此,我们难道能说地域偏见仅仅与人们的逻辑(文化)水平有关系吗?恐怕还是不能下肯定的结论。文化程度不高的人可能不懂形式逻辑,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说他们没有分辨是非能力;况且地域黑们真的是因为不懂逻辑没学过一大堆“高深”的理论才会变成这样的吗?经验告诉我们地域黑们恰恰都有“两把刷子”。庞大的地域黑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拥有高学历高收入,他们既有钱又有闲掌握着社会上的关键职位,因而社会地位至少是中产。正是因为他们庞大的消费能力与掌握优质社会资源的能力让他们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同时也使其能够轻而易举的影响社会舆论。进入这个阶层过好日子成为当代中国人“天经地义”的追求目标。

中产阶层的兴趣品味背后自然有一套特有的价值依据。他们一举一动背后共通的价值依据会不会影响了普通人的地域偏见呢。如果是,那这个中产精英共通的价值依据是什么?从何而来?又是为何与地域黑联系在一起的?更重要的是,中产阶级产生以前的地域黑我们又该如何解释呢?这还不是最大的麻烦——我们又该如何理解普通老百姓会从情感上一口咬定某些个省份就是骗子、黑社会、恐怖分子的温床呢?要之,老百姓虽然不懂得什么绕来绕去的理论理性,但起码的生活理性还是具备的。即便用老百姓擅长的简单归纳来看,既然每一个地方都有骗子和黑社会的存在,为什么就偏偏对某些个省份出来的骗子和黑社会在情感上更加深恶痛绝呢?老百姓恐怕不会同意骗子的骗术和黑社会的手段还有高低贵贱之分吧。有人说这可能是因为某些个省份出来的骗子和黑社会更多,所以才会让全国人民有了类似的印象。这种说法无法反驳也无需反驳。一来缺少统计资料;二来与其说这是一个解释不如说这是一个推论;三来出坏人的地方同样出好人,但似乎并没有改变老百姓的偏见。

这一切都启发笔者:现代中国社会的地域偏见或许是一种具有复杂面相的“混合体”。这个问题并没有我们以前想的那么简单。理解地域偏见需要有更宽广的视野。

“历史终结”与地域偏见

                               

历史终结论在苏东剧变之后一度成为各国精英嘴里的口头禅。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日裔美国学者福山发表的名噪一时的《历史终结与最后的人》。此书信誓旦旦的昭告天下:自由主义理念战胜共产主义理念之后再也没有理念上的对手,我们面对的“历史”终结了。

何以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战胜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历史”就终结了?我们难道不是仍然在生活吗?不是据说仍然在书写历史吗?据笔者有限的阅读量,“历史终结”出自黑格尔的“世界历史哲学”,经过新马克思主义者科耶夫的阐释而发扬光大。熟悉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人或许不会对类似的说法感到太难理解。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类从原始社会的石器时代演进到当今的工业时代,呈现一个有着“客观规律”的历史进程。在马克思那里,以劳动为核心的阶级斗争的历史最终要让人类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在自由王国,人们将毫无保留的相互承认,不再斗争甚至劳作,自然被驯服的与人和谐一致。笔者甚至长久以来都认为这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于是,当有人在二十年前就迫不及待的宣称历史早就终结时,我才不信!

当然,福山所说的“历史终结”中的“历史”需要打上引号,以有别于我们常识所理解的人类历史。他所说的是关于一种哲学论说:一种普遍有效的价值论说。他的生活在冥府更高位置的祖师爷黑格尔同样试图用自己的一套“精神原则”来解释人类历史,并赋予历史崇高的意义,而这些又是其复杂庞大而又精巧绝伦的哲学体系中的一小部分。跟着黑格尔的逻辑走,让人觉得人类历史真的就是“普遍历史”论所说的那样,我们必将走向光明。当我们跳出大师的逻辑,才会发现这一切既然是关于人类历史的哲学论说,它是否真的“普遍有效”,恰恰需要辨析。哲人的假说被我们不假思索的接受,变成我们自己的历史观,我们恐怕才是那个“愚昧无知”的人。笔者本来以为只有中国才会有意识形态,福山让我们看到,美国一样有意识形态,尽管有些人将其称之为自由。为了自由而献身的人是崇高的。只是希望这个自由不是罗兰夫人口中那个自由——“自由啊自由,多少罪恶借着你的名义而行。

如果我们稍微用心一点,带着对“历史终结”的思考进入到熟悉的生活场景比如地域偏见,难免不会发觉坚持地域黑的大部分人竟然拥有与福山当年一样的迷之自信。福山坚信,自由民主战胜了威权暴政,地域黑们也一口咬定河南人偷井盖;福山说,美国的现实预示着整个人类“永恒现在”的将来,地域黑们同样宣称,河南人今后还会偷井盖;福山一脚踢开尼采——自由民主政制下的末人依然拥有“优越意识”,而且必将在经济领域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纯粹的作用,地域黑们捂住双眼——河南人好吃懒做又狡猾善变,就像老掉牙的破烂一样难以忍受。两者最大的不同则在于:福山携自由民主大胜之余威,指点天下纵论古今锋芒直逼“威权主义中国”;地域黑们则是手捧鲜花巴不得早让美利坚殖民自己同胞三百年,或能矫正其浸淫中华文化上千年而不得向善的劣根性。两者的言辞品质,笔者不敢妄言。但是两者思维方式的相似或许能够给我们提供一些破解地域偏见的新线索。

 

 

从历史终结到价值逻辑

             

上文提到两个重要概念:一个是自由民主,一个是劣根性。自由民主在当今的智识人口中一般称之为普世价值的基本要素,而劣根性则被用来特指中国人“早熟”体质下猥琐的心灵状态。就算再怎么迟钝的人都会知道两个概念带有强烈的价值评判味道。事实上,虽然“历史终结”的说法早就被我国的学者进行了批判,但不得不承认某些精英与民众在无意识的层面上接受了西方普世价值是现存的终极价值的论调,放弃了对“何为好的生活方式”的追寻,放弃了对智慧的探索。他们的理由基于以下逻辑即普世价值作为最先进的价值与政制追求,一切不符合其品位的价值与制度形态都是落后、愚昧与无知的,必然要被淘汰的。

中西问题的实质是古今问题。从狭义的普世价值角度来看,中国人一直都在追寻它。早在新文化运动时期,中国先进知识分子就打出了民主与科学的旗号试图启蒙人民。当时大部分新锐知识分子认为,中华传统政教体系尤其是儒家的东西肯定是要被打倒的。自由民主这样的普世价值在当时占据着绝对的地位。这样在后人的心目中就势必留下普世价值一定要战胜传统价值的印象。秉持先进思想的人物自然有充足的理由去“启蒙”在他们看来愚昧落后的小丑。站在现在的角度看,当时的启蒙意义重大但确有失之偏颇的地方,有些失误影响深远。刘小枫教授曾指出,一百年前我们的困境在于为了救亡图存不得不用西方启蒙观念搞政治动员,结果启蒙与救亡成了一回事,彻底救亡就等于彻底启蒙,结果是彻底掉进启蒙观念里不能自拔。笔者对此论述表示赞同。当初的启蒙对传统文化的偏激态度直接影响了几代中国人的价值观,直到现在很多人依旧不愿意去正视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思想。

     二

中国大规模工业化时期尤其是改革开放以降,现代西方个体主义慢慢渗透到中国人的骨髓里。在这股强大的力量面前,以传统家庭为代表的伦理精神也在不可避免的悄悄解体。缺少人伦滋润的个体在丧失对传统价值的敬畏后,极有可能转而依靠个体自身的精神力量。但是个体自身的精神力量毕竟不足以对抗现实生活的荒谬感,价值选择困境(很多人称之为信仰缺失)下的个体很容易就会将荒谬感的排除寄希望于未来的美好生活。世俗化的“救赎”情结大大催生了人们对于历史进步论的需求。如果个体将进步与否当做考察各个地方风土人情的价值依据,会不会引发偏见呢?我们知道如果按照启蒙运动以后出现的历史进步论观点,福山的历史终结在自由主义普世价值上,他坚信当今世界确实还没有出现可以与之匹敌的新的理念形态。接受了这个观点的人们势必会将其对进步的渴望、排除现实生活荒谬感的需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融合在对普世价值的无限热爱上。这样,线性进步的时间视角就会转化为扩散性的空间视角;历史进步的永恒性观念则会蜕变为对“落后群体”的优越感。换句话说,信奉普世价值的新锐分子可能无意中已经成长为一名斗士,依靠不停地“战斗”在道德优越感中体验“进步的乐趣”。如果这种关于“进步”的优越感又得到物质生活的支撑则会更加巩固,偏见与傲慢势在必行。在这里我们就可以初步推论出一条基本价值逻辑即传统价值(儒家为核心)在历史进步“常识”的评判下势必会遭到现代西方普世价值的打压,而被认为代表着传统价值的区域很有可能会因此遭到歧视(在历史进步论看来,过去的等同于落后的)。我们在文章的第二部分中提出一些中产阶层(级)人士热衷于特定目标的地域黑,但当时并没有回答其缘由。现在依照新得出的这条价值逻辑,笔者现在可以回答这个问题。答案就是:信奉普世价值的中产阶层人士在面对传统价值乃至“社会主义价值”时缺少敬畏。按照现代性普世价值的标准,过去时代的信念和伦理精神不是愚昧落后的教条就是不适合现代市场经济的无用之物,在理念上统统是有原罪的。即使某些情况下“地域黑”们所秉持的理念不能解释社会事实,也会不惜故意扭曲事实而维护自己的前定信念。由此,笔者将部分国人对河南为代表的中西部地区的偏见视为现代性普世价值占据主流舆论后的必然品味。这种必然在国内表现为对中华传统文化价值与社会主义价值的蔑视,在国外则表现为对自身民族与文明属性的怀疑和疏远。值得注意的是,媒体力量在其中似乎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与其说这是部分新闻记者“逐臭”的本能,不如从这些自诩精英的嗅觉偏好中关注一下话语权背后的问题。

                    三

如果我们更大胆一些的话,不妨利用理想类型的分析方式将河南、东北地区、香港分别作为中华传统文明价值、社会主义价值、西方普世价值占主导地位的三大代表性区域。看看这三地形象在人们中的起伏反映出的是不是三种价值形态在当代中国人心目中的地位。这也许会验证笔者的最终猜想——现代性条件下,传统价值、社会主义价值、西方普世价值三位一体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这样的链条因其暗含对历史进步论的崇拜,事实上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鄙视链”。结合这条鄙视链再回过头看政治学者福山眼中的“历史终结”我们才会明白其迷之自信的来历: 现代西方普世价值与现代西方民族国家同时兴起的背后是现代欧洲文明从来就没有彻底摆脱犹太—基督教的烙印,“世俗的弥赛亚主义”使得西方的强势民族国家一直以来都把自己看成世界的救世主。

鉴于笔者功力有限,这样的研究恐怕目前很难完成。但笔者相信如果能够最终完成上述研究的话,我们对于目前的地域偏见问题乃至其他社会文化问题还会有更加深入的了解,甚至对于撇清目前的香港、台湾乱象还会有莫大的裨益。毕竟只有明白了港独与台独的精神优越感从何而来,我们才能更好的对症下药。

价值逻辑的古典意义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提出:西学东渐以前,在中国人没有接受历史进步观念乃至现代西方普世价值的传统社会,我们又该如何用价值因素解释地域偏见呢?

古人的地域偏见不涉及本文提出的具体的价值逻辑的范畴,但并不意味着地域偏见与价值文化是不相关的;恰恰相反古人的“地域偏见”同样有价值优越感的成分而且更具分辨敌我的性质。为了方便起见我们不妨把古人的地域偏见分为国内的偏见与对国外区域的偏见。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中国”这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一直在发生着改变,这一点明显反映在我国的领土疆域上。现在属于中国版图范围内的地区在之前可能并不被纳入到王朝的统治范围内,新中国成立后划分的民族之前可能并不存在。准确来说,新中国是现代民族国家与文明古国同时存在的特例。民族国家的建立以民族分立为前提,这是西方现代民族国家奉为圭臬的合法性基础。本论所谈及的“国内外”不涉及民族国家概念,更多指的是“中央王国与蛮夷”在政教体系上的差异。中央王国与蛮夷的划分本身就带有明显的价值评判味道,但中央与蛮夷的区分并不是以地域为绝对标准的。如先秦时期,楚国曾自称蛮夷,此后为了富国强兵主动吸收中原地区的文明教化,待到诸侯与之会盟,则不再以蛮夷视之。《周易·系辞》记载“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周公制礼作乐也被孔子视为圣人。礼仪、衣冠等也往往被用来代指文明。也就是说文明本身就提供了一套完整的价值评判准则。这些准则或出于先人们的习惯,或出于圣人先知的传道弘法,或是远古时代流传下来的经验法则。总之生活在特定文明体系下的人们可能会对自然人世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特定的文明自有其特有的标准以区别于其他文明。以玛雅文明为例,学者们常常对玛雅文明遗址中某些挖掘出来的文物感到不理解,就是因为这个已经消亡的文明其内在的价值意义也随之消亡,由文明所赋予的意义体系已经从特定的器具剥离,我们不了解这个意义体系才会对古人创造的器具感到奇怪。很多过去的东西之所以看起来落后了,实则是支撑其存在的意义体系已经消亡或者改变,而新的意义体系又不能给予它合理的价值定位,干脆直接否定掉。具体到地域偏见问题,两套不同的文明体系其内在的价值体系很有可能是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为了获取必要的生存和享乐资源,文明的实体形式国家必须具有充分的动员能力来保证其摧毁其他文明的强大实力。动员战争的最好手段就是区分敌我。敌我意识就是为了划分“我们”和“他们”,所有的这一切都必将依赖于其背后的一整套价值体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不妨把这种类型的地域偏见视为“敌我意识”在和平时期的潜伏状态。假以时日如果一个不够自信的文明接受了其他文明(国家)的价值准则,我们甚至可以说它已经被其他文明所吞噬同化掉了。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能在思想上取得,怎么看都是为时未晚。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在本文明虚弱时发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保持对“敌人”的歧视。不论这种歧视是器具上的还是民族性上的,利用人性本能保持特定的偏见是防止被“外族”同化的精神武器。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论是孔子的“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有亡也”还是《左传》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都是有道理的。老百姓可能不明白两种说法的真正意义,但也正是这种状态才是其威力最大的时候。

古人的生活在今人看来是残酷的,但笔者也不排除人类拥有某些共享的价值原则,正是这些原则能够使人们可以动用除了战争以外的其他手段去争取资源。先秦以后,在“华夷之辨”上占据主流的是文化因素。这是因为这个时期的中国已经成为区域内的“天朝上国”,建立了当时最先进最自信的文明形态。用血缘以及地域进行优劣衡量的标准一般在华夏面临严峻威胁遭遇外敌入侵时才会成为主流,这是为了动员力量保证华夏文明的延续。古人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国无外患必有内忧。对于整个华夏文明来说,最大的内忧倒还不是国内的政权更迭王朝更替,而是儒家思想的日趋“严苛”。早在先秦时期,老子就曾经断言“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痛批当时“百家争鸣”的混乱局面;先秦儒家讲究中庸提倡积极入世,但自孔孟以后尤其是儒家成为官方政教体系核心之后其思想为了适应教化大一统帝国的人民,定要在形式与内容上进行改革。不论这些改革当时是出于什么目的,总之儒家思想越来越不近人情,越来越缺乏政治决断。这种不近人情与缺乏决断在心性文化上的反映就是试图用距离政治中心的远近衡量各个地方的“文明程度”。中国的政治中心在秦汉时期到北宋的上千年的岁月里都集中在经济开发比较充分的关中与中原地区。身为首都人自然有天子脚下得道升天的自豪感。北宋大儒邵雍就曾对以“南人”身份拜相的王安石深为不满,并断言天下从此多事。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在其《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中便有粤犬吠雪的记载。更好笑的是老头子被贬南方之后更是郁郁寡欢,为此还贡献了蜀犬吠日、黔驴技穷等成语。此效果不亚于当今流行的河南人偷井盖、东北人都是黑社会等“地域黑”的段子。

文化发达的地区往往经济也十分繁荣,我们说古人的地域偏见与经济发展水平没有关系,那是胡扯;但是忽视地域偏见背后的文化价值考量也失之偏颇。如果说古人的地域偏见是在儒家文化圈里的恩怨,那么当今的地域偏见问题势必已经超出了古典的范围,而处于一种价值多元化的影响下。更重要的是我们所属的文明正处于弱势的地位,这种弱势在笔者看来更多的是指我们没有确立参与多元价值竞争的主体自信。笔者虽不认同文化主义能够包治百病,但在当今维持我国经济中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更加关注经济高速增长后的文化建设问题,拿回价值体系的解释权却显得尤为突出。笔者虽不是“文明冲突论”者,但也希望自己的国家能够长治久安;显然以地域偏见为代表的价值冲突有可能撕裂这个国家,更重要的是在这个古老国家复兴的历程中,价值选择问题也关涉到政治稳定问题。笔者见识到越来越多的以自由民主为名义的“颜色革命”最终带给人民的只有无尽的痛苦与动乱,这些国家的“先进知识分子”何尝不希望自己的国家强盛,可是为什么不约而同走上了国破家亡的历史宿命?这些小型的民族国家尚且因为盲目追求别人定义的先进性而成为失败国家,那对于我们这个即使埋头挣钱也会引来非议的国家,我们经得起折腾吗?突出地域偏见背后的价值逻辑也是为了突出普世价值的政治功能,虽然可能有些人觉得似乎是在无根据的猜测,但谁知道这一切就是不可能呢?

 

余论

笔者最后的问题是,历史进步论何德何能可以成为现代人不言自明的常识。如果历史确实是在“进步”的话,现代意识居高临下批判传统又有何不可?

历史进步论的传统由来已久,但被主流知识接纳最早缘起于18 世纪欧洲启蒙哲学,准确来说这是一种历史哲学观念。此观念经过伏尔泰、黑格尔、马克思等人的论证如今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意识形态,在我国也早就是常识。如今越来越多学者认识到历史并没有一个非要走向终点的目的性,遑论历史中的意义问题。后者在西方的语境中明显是一个宗教问题,即人生在世如何得救。不过相较于哲人学理式的探索,普通人的历史进步更多指的是现代自然科学观。人们常常谈及的现代意识实际上指的是自然科学与商业文明联手给人们带来的“新”的生活感觉——变革即是一切。当现代形而上学家人为建构的历史进步本身取代宗教意义上的上帝时,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这个宣称能够征服自然的偶然性的法则仍然接受自然偶然性的支配。而充当上帝角色的现代历史意识为了解释此世的受苦,必然创造出无神的世界法则并因此想方设法占领历史的道义制高点。一旦历史的道义原则取代生存的自然原则,势必会将人世引入无根的生存状态;就此后果而言,笔者认为这就是一种“邪教”,极端信奉它就是迷信。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古典文明不像西方现代商业文明那样注重“历史”及其意义,而是具有热爱自然万物的在世情怀,注重自然秩序的通感和谐。当我们厌倦了用现代的标准衡量一切时,不妨返回原点依从自然,尝试着换用传统来批判现代,或许这将会促使我们进入更加刺激的思想碰撞中。然而就本科论文而言上述议论仅仅是个构想,便宜起见不如就此歇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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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是笔者大学毕业时的毕业论文,有感于“爱奇艺”事件,故旧文重发,以阐明自己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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