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前夜,再婚妻子转走60万元给妹夫!有何隐情?上海法院判决
一场突如其来的重病,一笔在弥留之际被转走的大额存款,让一个再婚家庭的矛盾在亲人离世的悲痛中彻底爆发。丈夫去世前夜,妻子将他银行卡中的60余万元转给了自己的亲戚。这笔钱,究竟藏着怎样的隐情?是合法的债务清偿,还是蓄意的财产转移?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病床前的最后一笔转账
2022年1月,被继承人张某丙的生命走向了终点。在他去世的前一天,妻子王某从其银行账户中,将60余万元转给了自己的妹夫李某。
这一举动,引起了张某丙与前妻所生子女张某甲、张某乙的质疑。他们认为,父亲尚在病危,继母王某此举显然是在转移属于父亲的财产,意图减少他们作为子女可继承的遗产份额。多次沟通无果后,兄妹两人一纸诉状,将王某和李某告上了法庭。
是“还债”还是“财产转移”?
是“还债”还是“财产转移”?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展开激烈交锋。
原告张某甲、张某乙认为,父亲去世前一天,意识状态已很差,此时继母王某转走如此巨款,完全不合常理。这笔钱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父亲的遗产。继母王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继承权,要求王某和李某返还其应继承的份额。
被告王某辩称,这笔转账是为了归还妹夫李某的购房款。她解释,2017年,李某想购买她名下的一套房屋,曾分多次从新疆携带大量现金来沪交给她,累计约55万元。因为自己不太会操作银行卡,便将现金存放在家中,直到2018年才存入银行。后来因丈夫病重,房屋一直没过户,在丈夫去世前,她觉得应该把这笔钱还了,于是就连本带息转给了李某。
被告李某的陈述与王某基本一致,坚称这笔钱是自己多年来出借给姐姐一家的钱款,后来转为购房款,自己只是收回欠款。
法院抽丝剥茧,戳破谎言
面对双方截然不同的说法,法院并未轻信任何一方,而是对证据和陈述进行了严格审查。最终,被告王某和李某的说法因存在诸多疑点,未能获得法院的采信。
关于60万元存款的性质,法院明确,这笔60余万元的存款,产生于王某与张某丙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转账是否可以认定为被继承人的本意?法院认为,根据医院的《死亡小结》记载,张某丙在去世前两天入院时,已处于“神志欠清”状态。在其生命垂危、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妻子王某单方面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转出,显然无法认定为是基于张某丙的真实意愿。

记者:赵菊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