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打工还是有企业不给交养老金的存在,是不是应该加大治理的力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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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无语,拿低保的规定来说养老的事情,是不是错的离谱了。说实在的,现在年轻人当中也有许多是那种流行的说法,长生种和短生种,一些人宁可在年轻人时候亏欠一下自己,也努力的交养老金,从工作开始就考虑到养老的事情,一些人则觉得自己活不过六十岁,根本不想养老的事情,趁着年轻,将享受的全都享受(我打工的时候问过几位不交养老金的年轻人,他们不交,说万一哪天被车撞死了,病死了,交了岂不是亏了,我问,老了怎么办,中国现在的平均寿命都到78岁了,你不考虑 一下后来吗,大多数的人说,到了那个时候,他就找个桥跳下去,无语),一些人到了六十岁以后,开始说,为什么不给他养老了。这里给当年交过公粮的人提高养老的钱,我认为应该,毕竟交公粮在温家宝当总理的时候便停止了,后来开始打工的人还不交养老金的人,应该自己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了,毕竟每个打工的人都是成年人了,成年人就要为自己的决定担责了。不然这个社会,无赖最终战胜规则,那谁还会去守着规则?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点,就是对于企业恶意不给打工人并养老金的单位及个人,我觉得应该追究三十年以上,恶意不给交的企业干部负责人,应该将他们的养老金也也给剥夺掉,他们才是最不守规则的一群人。
如今打工还是有企业不给交养老金的存在,是不是应该加大治理的力度了,如果让企业责任人与打工人在养老金的问题上,定下无限责任,你只要不给打工人交养老金的话,哪怕只要有一人没有给交,在老了也剥夺你养老的权利。你将恶给他人,恶你将降临你的头上。
就如同现在最让人讨厌的劳务派遣制度一般,那些劳务派遣工,长期,大量使用的是哪些单位呢,只要查一下,很明显的就知道了。
制度也许会因为管理不到位而出现纰漏,但是绝对不能纵容,尤其是关系到所有人利益的事情上。
至于说的少交多得,那纯粹就是扯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