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小猪佩奇之前,古人身上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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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青龙,右白虎”,年少时曾被黑帮电影洗脑,也曾以为文身的都是黑社会。文身究竟从哪里来的,我们的古人又怎样看待文身呢?

今天夹馍君来给大家唠唠文身:黥、刺、雕、镂、绣、扎、刻等......

先民的文身习俗

根据一些出土文物的推断,文身的习俗最早可以追溯到几万年前的中石器时代,至迟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就已经出现。

初民文身的起因是十分复杂的。

例如,初民最初之所以用粘土、油脂或植物汁液来涂抹身体,是因为认为这对身体是有益的,如挹娄人“冬以豕膏涂身以御风寒”,后来,逐渐觉得这样涂抹身体是美的,于是就为了审美的快感而涂抹起身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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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和狩猎负伤而留下的疤痕被妇女认为是勇武壮美的男子的标志,也会使残体装饰盛行起来。

而更多的原始人在自己的皮肤上画一些被认为是他们部落祖先的动物(图腾),一旦它作为本氏族正式成员的标志确立起来,文身也就成了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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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坡人面纹彩陶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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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人面纹(1、2为半坡出土,3为姜寨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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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商墓葬和甲骨文中,文身的遗迹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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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殷墟5号墓、文身玉人

刻饰几何纹、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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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晚期虎食人卤

虎所抱人物皆断发、穿耳、全身文刺

吴越纹身习俗

文身是我国东夷南蛮百越之地的古俗,古越人文身断发、而且似乎还经常变换发型,有时很短,有时又留长。

东夷南蛮进入华夏,其原来的文身与古礼和风俗的关联已在五帝时代与华夏的融和中渐渐消失。而百越之地的吴在殷商末年,越在春秋末年仍以文身为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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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身明确的文字记载始于周代。

《左传·哀公七年》载:“太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裸以为饰。”

《墨子•公孟》曰“越王勾践,剪发文身,以治其国,其国治”。这里“剪发文身”是用来治国的,不仅仅是风俗,而且是当时吴越地区的礼制。

《汉书·地理志》记载吴越地区的人们“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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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之人,多生活沿水地带,“陆事寡而水事众”,短发既可减弱泅水阻力,又可避免水草纠缠。而文身一则可以向鱼龙示以同类或同代,求得鱼龙的谅解与宽恕,

“以象龙子者,将避水神也”。另外又可从鱼龙图腾中汲取力量,鼓起克服困难、取得胜利的信心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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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史料记载来看,中国各民族的文身习俗十分普遍,除古越人外,匈奴、羌族、藏族等民族也都有此习俗。

而古代汉人则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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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刑

文身与文面除了自愿以外,还有不自愿的一面,是由统治者阶级强加在人们身上,作为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措施。

早在中国周代的五刑中,就出现了黥面刑,当时称之为墨刑。

《尚书·伊训》记载:“殷商太甲,元年二十月乙丑,伊尹作训:‘臣下不匡,其刑墨’。”

《书·吕刑》:“墨辟疑赦” 孔 传:“刻其顙而涅之,曰墨刑。”

《书·伊训》:“臣下不匡,其刑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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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劓、剕、宫、大辟相比,墨刑(黥刑)算是五刑中最轻微的一种。

其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脸上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后涂上墨或别的颜料,这种印迹由于是刀刻入骨而非针刺于皮,因此往往深入骨髓。晚唐文人段成式曾在《酉阳杂俎》中记载他堂兄的随从捡到几片破碎的颅骨,其中一片上有“逃走奴”三字,“痕如淡墨,方知黥踪入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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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的古代,墨刑(黥刑)成为一种永久不褪的人格侮辱符号。

汉朝的开国功臣英布年轻时候就被秦朝的司法机关这么处罚过,所以史书上又叫他“黥布”。到了宽厚仁慈的汉文帝手里,倡导人权,曾经将这个刑罚废除了,可到了魏晋南北朝却又复活了。到了隋唐时期,倒没有这样的刑律记载,不过,唐末五代,用墨汁刺字的新奇刑罚又被用在了向边境发配的犯人脸上,以防止他们逃跑。

而宋代的墨刑刺面也分为“大刺”和“小刺”。凡犯重罪的,就把字刺得很大,而且根据不同的罪行,所刺的形状也不一样。

如,宋朝曾规定:凡犯盗罪,刺环于耳后;处徒刑、流刑的刺方形;处杖刑的刺圆形,三犯杖刑移于面,“径不过五分”。后来又规定,“凡强盗抵死特货命之人”,在额头上要刺强盗二字,余下的字分刺两颊。所刺内容除“选配某州(府)牢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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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身在民间的蓬勃发展

唐宋时代,经济繁荣发展,百姓安居乐业,国家统一与疆域的开拓,社会环境和社会生活趋于稳定,思想逐渐开放,当时的人们获得了较好的游历环境,文身不再仅仅局限于刑法,它逐渐体现了一种信仰,自勉,以及个性追求。因此,在民间,文身获得了蓬勃的发展。唐代的文身,当时称为“札青、点青、肤札、镂身”,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刺青,刺的内容有各种图形,文字以及人物佛像等。而刺青流行的人群,主要是当时社会中下层的市井中,并成为一种竞相追逐的时髦。有诗写道:

【唐】《刺青》

长安少年多英雄,胴臂竞相比雕青。

精刺五彩多奇妙,东传扶桑有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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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刺青大量的需求,还出现了专门的从业人员。据《酉阳杂俎》记载,唐代蜀人工于刺,所刻分明如画。在荆州坊市间,也有专门以鬻刺为职业者,平时备有印模,上面嵌有一丛丛的细针,组成各种图形,可以根据各人喜好选择印模,刺罢刷以石墨。待印疮痊愈,细密的纹路即清晰可见。将印刷技术应用于纹身,这只有在雕版印刷逐步盛行的中晚唐才有可能。

到了元代,刺青的从业者还被归入画家的行列,陶宗仪《南村辍耕录》所列“画家十三科”中就有“雕青嵌绿”一目。

 刺青可不单单是男性去文,女性也喜欢刺青。图案大多数是花,颜色不是单一的,朱砂最为多。

元朝时,有个姓徐的歌妓,“一目眇,四体文绣,精于绿林杂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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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泊“女汉子”扈三娘,从其绰号“一丈青”看,很可能也纹了身,因为“一丈青”正是宋人形容刺青的赞语。

恰如一首宋诗所写:

少年宕子爱雕青,文彩肌肤相映明。

闹里只图遮俗眼,强将赤体以为荣。

 北宋末官员李质,由于“少不检,文其身”,被宋徽宗戏称为“锦体谪仙”;南宋举子李钫孙,少年时在大腿纹了一个“摩睺罗”(宋朝人的“芭比娃娃”)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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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睺罗

刺青是许多宋朝男儿的“青春期标志”。刺青的风气更是风靡军中。《夷坚志》提到几位纹身的军人:

“忠翊郎王超者,太原人,壮勇有力,善骑射,面刺双旗”;

又有“拣停军人张花项,衣道士服,俗以其项多雕篆,故目之为‘花项’”。

北宋名将呼延赞“遍文其体为‘赤心杀贼’字”,连他的妻儿、仆从都要在身体纹上“赤心杀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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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熟悉的岳飞背上刺有“尽忠报国”(《宋史·岳飞传》)。


“择卒之少壮者,自臀而下,文刺至足,谓之‘花腿’。京师旧日浮浪辈以此为夸。” 与岳飞齐名的张俊更是组了文身特种部队“花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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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名著《水浒传》中文身的角色可谓更多,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浪子燕青及阮小五、杨雄等,都有一身值得炫耀的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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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文身成了社会时尚,至迟在南宋时出现了“文身协会”,叫做“锦体社”:“井市人喜文身,称为刺绣,迎神称锦体社”。

“锦体社”还会组织纹身展示大赛,叫做“赛锦体”,优胜者可以获得奖金。

《水浒传》第六十一回叫做“赛锦体”,“若赛锦体,由你是谁,都输与他”。于是参加锦体比赛,燕青总是拿第一名,还引得当时东京第一名妓李师师的垂青,李师师要燕青脱衣,让她一饱眼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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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可是把妹神器哦,《夷坚志》载,“永康军有倡女,谒灵显王庙,见门外马卒颀然而长,容状伟硕,两股文绣飞动,谛观慕之,眷恋不能去。”

接下来,就要说一下社会文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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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井间热爱刺青的人,有很多任侠的“街肆恶少”、“浮浪之辈”。

如吉州有一个“以盗成家”的人,叫做谢六,因为“举体雕青,故人目为‘花六’,自称曰‘青狮子’”;

开封有一个叫郑信的好汉,“满体雕青:左臂上三仙仗剑,右臂上五鬼擒龙;胸前一搭御屏风,脊背上巴山龙出水”;


​北宋末,开封的妓女外出踏青,身后总是少不了有“三五文身恶少年控马”,

这些“恶少年”因为大腿有刺青,所以被称为“花腿马”;

南宋时,在钱塘江弄潮的亡命之辈,也是一身刺青:“吴儿善泅者数百,皆披发文身,手持十幅大彩旗,争先鼓勇,溯迎而上,出没于鲸波万仞中,腾身百变,而旗尾略不沾湿,以此夸能。”

 流风所及,喜爱刺青未必尽是“恶少年”,而是一时之风尚。

宋人说,“今世俗皆文身,作鱼龙、飞仙、鬼神等像,或为花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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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世宋画《眼药酸图页》中,右杂剧演员,手臂上便有刺青,似是鱼龙。

朝廷的禁令

刺青在风气盛行的唐代就曾屡遭严禁,但禁而不止。而到了明朝洪武年间,统治者认为雕青文身者,多为豪侠不逞之徒,易聚易滋,是社会不安定因素,下令凡身上有刺青者,一律施以流放充军,以为儆尤,从此无敢犯者。

以至一位生活在明朝中期的学者陆容,幼年时“入神祠,见所塑部从有袒裸者,臂股皆以墨画花鸟云龙之状”,竟然“不喻其故”,后来他向一名耆老请教什么叫做“雕青”,耆老告诉他:“此名刺花绣,即古所谓文身也。”

陆容这才明白,幼年所见神祠塑像,“即文身像也”。陆容将刺青视为不良习俗,主张加以禁止。

“闻古之文身,始于岛夷。盖其人常入水为生,文其身以避水怪耳。声教所暨之民,以此相尚,而伤残体肤,自比岛夷,何哉!禁之诚是也。由是观之,凡不美之俗,使在上者法令严明,无有不可易者。”陆容的态度,代表了当时多数人的看法。

由于朝廷的明令禁止,刺青逐渐衰落。

 从古至今文身就给人留下不少负面的印象,而这些观念逐渐根深蒂固地流传下来,从而导致仍有不少人对文身存有偏见。

改革开放初期,影视作品蓬勃发展。而文身成为了导演用来表现黑社会、恶势力的一种形式,比如香港电影《古惑仔》中,文身也成为了黑帮和罪犯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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