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再就业当低收入的保安,揭示了多少宏观管理上的问题?

这是一个湖南某地的小县城,某政府部门保安队,属关系户外包性质。保安员每天工作12小时,全年无休,拿着该地区的最低保障工资每月1800块钱,基本上无加班工资、无社保。保安员以领取退休工资的老头为主,其中有退休工资不低于5000元的退休教师。

现在就让我来初步梳理一下这一事实所揭示的宏观管理上的问题:

问题一:全面违反劳动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又没有制定“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整改行动计划。“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啊!

问题二:关系户承包财政拨款单位工作,劳务外包问题突出。对于中介性质服务工作,自从舍弃了“投机倒把罪”以后,事实上,是存在着大量“非法中介”行为的。中介分“合法中介”与“非法中介”,但“非法中介”如何在法律关系上明确并管好管住,似乎缺少了这一课。

问题三:拿着比人均上班工资还高的退休工资的退休教师再就业当低收入的保安,大量“霸占”着低劳动技能岗位。本事例中,如果拿退休工资的人不“霸占”这些保安岗位,按劳动法一周五天八小时工作制规定办事,一个保安岗位能安排4个低收入群体劳动者就业。可以想想看,全国能解决多少人的就业问题?这就牵涉到一个拿退休工资的老人再就业的宏观政策性问题,退休人员再就业至少得有三个前提:1,从事的必须是技能要求比较高的技术岗位;2,退休人员本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3,经主管部门备案批准的。

问题四:本事例中的保安岗位,低技能低工资,但至少是有一个让普通劳动者有工资收入的岗位。诸如保安、保洁这些普岗,收入不高,但容纳就业人员不少。我们反内卷,就要从这类型的低收入高就业人数的岗位遵守劳动法开始。它对资本家的利润影响很少,但对低收入群体影响力很大,“增收入扩就业扩内需”就靠这点点滴滴一步一个脚印地落实。一句话,宏观调控,要从小处着手,往大处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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