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北的,彩礼现象不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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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生吾战
又不是没有强奸未遂罪,而且这个罪不轻,三年。反而现在这个所谓的强奸罪,一开始判三缓三,可以说是轻得不能再轻,二审也劝认罪,然后男的觉得冤枉,直接进去了,什么时候我国可以控辩交易了?玩弄法律?再说了,订婚在民间是什么地位?我和我老婆说,最近有个新闻,一男的订婚后要和女的发生关系,结果被告强奸进去了,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已经收过三金彩礼,订过婚办过酒了?那女的是骗子吧,为什么这种反应?这就是民俗,这次这样破坏掉这个民俗倒也不错,彻底加速。
可能各人想法不同吧,我是东北的,彩礼现象不严重,而且大多彩礼也是男女双方家长给小两口的支持,财物不会到男女方父母家里,所以看到新闻也只是感觉这俩年轻人都挺少见的,压根没往彩礼上联系。只觉得女方是这年代少见的保守,男方完全不顾女方意愿也是少见的奇葩。生活中小两口半推半就的多了,真弄到带伤的就是少数了,回头还起诉的就更少了,估计法官也吐了个大槽,结果男方还非得无罪,一堆客观证据摆那,判无罪女方一样会上诉没完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