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人上了网,难道理性就会掉线?

     观网的网友相对于其他论坛的网友,应该说是比较理性的,正能量也是占上风的,这也是我喜欢来这里并发表评论的原因。 作为一个10年的法律工作者,20年的职业律师,在网上我一直强调要理性,对一些热点事件,坚持“一面之词从来不是真相”。凡是只报道一方说法的新闻,无论叙说的遭遇有多悲惨,如果没有证据佐证,只有一面之词的话,我不会立刻它当做事实,并且,还会反复推敲其述说,看看有没有不合情理之处,来反证其是否真实。前段的教师“绝笔信”事件,“绝笔信”刚在观网披露,大多数网友就信以为真,同情老师,骂政府、骂学校。我没有被煽情文字左右,反复看了刘秀娟老师的绝笔信,发现了其中的蹊跷之处,那就是一个普通的人身损害民事纠纷,为什么不去打官司而要去上访?我写出了我的分析,并且做出判断:

    1、事件发生以后,学校对此事进行了调解,但是,调解不成功,因为李秀娟老师提出的赔偿要求远远超过了法定标准,对方也不肯答应。

    2、因为知道自己的诉求不合理,打官司也根本不可能实现,因此李秀娟老师夫妇就不去打官司而是选择了上访,寄期望于通过不断的上访指望借助上级用“息访”施压地方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3、“绝笔信”是一场闹剧,目的和上访一样,想通过煽动舆论来施压。

     结果后续报道出来,证实了我的判断。可是,在报道之初,我这样的声音是微弱的,并且还要受到“热血青年”、“正义之士”的围攻,即使是在观网。一次次反转新闻的实例,应该说能让网友们吸取教训,增加理性了。可是最近在观网又一篇贴出的报道《 夫妻家中反击“入侵者”被判有罪 市民:新乡版“偷瓜案”》中,我还是发现,同样的剧情又在上演。这篇报道,只采访了一方,报道的全是这对夫妻的说法,典型的“一面之词”,信以为真的还是占绝大多数。其实从报道中同样也能看出蹊跷,那就是刑事谅解书。这对夫妻是赔了75000元给对方并取得对方谅解,签署了刑事谅解书的。如果这对夫妻完全是报道中他们自己说的那样无辜,全是对方的错,是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合起来葫芦僧判葫芦案,他们为什么要要赔钱给对方、要争取对方的刑事谅解?即使是在报道中,这对夫妻也没有说有人逼迫、诱骗他们赔钱和签刑事谅解书,并且这对夫妇还请了律师的,为什么会这样做?这对夫妇真如他们说的 那样无辜、是受了冤枉?在评论区我指出了这个疑点,可惜几乎没人在意,网友们坚定认为“这就是真相”、感同身受、要为公平正义鼓与呼,骂警察、骂法官,甚至说他们不懂生活常识,一群草包。我无意为本案经办人员辩护什么,我这里就说说让我感触最深的一件事。在发表评论时,我问一位网友“只要有人拎个砖头进了你家家门,你就动手?”,他回答“当然,我肯定是要动手把砖头抢下,把人推出去,正常人都会如此”,并反讽我是非正常人。我说现实生活里,“只要有人拎个砖头进了家门,就要动手,这不是正常人的 表现。正常人的反应是区分情况分别对待,而不是像你那样不管三七二十一,来了就动手,“抢下砖头,把人推出去”。结果,给他点赞的非常多,踩我的也非常多。还有更多人发表评论对我冷嘲热讽甚至谩骂。我非常奇怪,“只要有人拿着砖头进门,肯定要动手把砖头抢下,把人推出去”,“只要......就”这种不计前提、绝对的说法,符合生活常识?现实生活里,只要有人拎个砖头进了家门,不用看来人、不用看来意,都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来了就动手,抢下砖头,把人推出去的?要是来的是你家家人或者是邻居或者是你请的装修师傅,也是这样?很明显,“只要有人拎个砖头进了家门,就要动手,抢下砖头,把人推出去”,这是一个错误的说法,也是一个不符合生活常识的说法,只要稍具理性的人,都能明白。可是我百思不得其解是是,那么多的网友,为什么给他点赞、给我点踩?我相信他们自己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会“只要有人拎个砖头进了家门,就要动手,抢下砖头,把人推出去”,怎么上了网,在他们看来,“只要有人拿着砖头进门,肯定要动手把砖头抢下,把人推出去”的人,才是正常人,这样做才是符合生活常识的做法?而我这反驳的,反而成了非正常人、成了杠精?难道人上了网,理性就会掉线?在网络上,保持基本的理性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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