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完善行政主导是提升特区治理效能的制度保障

  适逢全国港澳研究会举行换届周年大会改选领导班子,研究会昨日举办「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促进特别行政区良政善治」专题研讨会。中央港澳办、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出席,并以《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促进特别行政区良政善治》为题作主旨讲话。澳门特区政府设置分会场,行政长官岑浩辉率领主要官员和立法会主席张永春、终审法院院长宋敏莉等出席了研讨会在澳门所设的分会场,聆听夏宝龙主任的致辞,并发表讲话表态必认真落实习主席和中央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当家人意识,切实担负起治理澳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及完善行政主导,持续深化与立法、司法的协调机制,凝聚强大合力,与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特区更好发展。而立法会主席、终审法院院长和各主要官员也纷纷发表谈话,从自己的职能角度表达认真落实习主席和中央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促进特区良政善治的意志。

  夏宝龙主任在《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促进特别行政区良政善治》主旨讲话中,忆述了习近平主席去年十二月在听取香港、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述职时作出的重要指示,尤其是提出「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的明确要求,围绕着行政主导的根基、价值、实践成效与完善路径作出系统阐述。在「一国两制」实践进入「由治及兴」的新阶段,对于坚持行政主导、加强行政立法合作,实现良政善治,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际上,在「一国两制」实践进入新阶段下,坚持及完善行政主导、加强行政立法合作,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是港澳实现良政善治、推进「由治及兴」的核心路径,也是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维护特区宪制秩序的必然要求。

  其一,行政主导是「一国两制」的制度保障。行政主导体制根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基本法》,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重要制度安排。它是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确保「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必然要求。行政主导体制以行政长官为核心,行政机关在特区政权架构中居主导地位,行政长官对特区和中央政府负责,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依法履职,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形成符合港澳实际的治理体系。

  其二,行政主导体现治理效能与现实需要。从港澳实际出发,行政主导有助于实现高效治理,有效应对风险挑战,保障长期繁荣稳定。因而是实现「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最佳政权组织形式,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代表港澳整体利益,主导治理实践。并契合港澳实际,能强化统筹、灵活应变、集中资源办大事,提升治理效率,应对风险挑战,保障繁荣稳定。实践证明,行政主导体制在港澳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和制度优越性。

  其三,行政主导强化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在行政主导体制下,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要增强「当家人意识」,切实履行治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行政主导融入特区治理各环节,主动统筹施政,推动重大政策落地,推动有为政府与高效市场更好结合,确保施政成果惠及市民。

  其四,行政主导需要立法、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协同支持。行政长官既是特区政府首脑,也是整个特别行政区的代表,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双重负责,在政治体制中拥有超越其它机关(如立法会、法院)的特殊宪制地位和广泛职权(如法案提案权、紧急情况下的决策权、对主要官员的任免权等)。特区政府(由行政长官领导)是政策议程的主要设定者和施政主体,立法会虽有审议、监督职能,但不能取代政府的施政主导权,政策推动应以政府为主轴。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但也应在宪制秩序内尊重行政主导体制。总之,三权关系不是西方的「三权分立」,而是「行政主导、立法配合、司法独立」的有机结合,立法和司法机关都应当主动维护行政主导体制。

  其五,行政主导必须体现「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行政主导必须由坚定的爱国者来实施,因为只有真正拥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人,才能有效履行行政主导职责。这是确保「一国两制」不走样、不变形的关键。

  其六,行政主导的目标是实现良政善治。行政主导不是为集权,而是为了提升治理效能,聚焦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和融入及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最终目的是让港澳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因此,夏宝龙强调的坚持及完善行政主导,不是简单的「行政权力大」,而是一套符合基本法精神、契合港澳实际、有利于高效治理的宪制安排。其本质是以行政长官为首的特区政府在中央授权下,依法全面主导特别行政区的管治,并得到立法、司法及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从而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在行政主导体制下,必须加强及优化行政立法合作。因而夏宝龙主任的主旨讲话,有相当大的部分谈到新一届立法会要履职尽责,全力支持配合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并对议员们提出了殷切期望。实际上,高效的立法机制与行政主导的有机结合,是「一国两制」下特别行政区实现良政善治的核心制度安排。这种结合不是削弱立法权,而是通过制度协同、程序优化和目标一致,使立法成为推动施政、服务发展、响应民意的有效工具。立法会聚焦审议与完善,避免将立法过程政治化或用作对抗平台,而应基于专业理性提升法案质量,对行政机关要「支持不缺位、监督不越位」,共同构建「同唱一台戏」的良性互动机制。核心逻辑是,以「一国两制」为根本方向,以行政主导为治理核心,通过强化政府责任、协同政权机关、凝聚社会力量、规范立法会作用,提升特区治理效能,实现良政善治与长期繁荣稳定。

  夏宝龙主任指出,立法会要发挥好作用,关键在于议员,因而谆谆嘱咐新一届立法会议员,要尽职尽责,用心用情用力干好工作,并提出了五点要求。要厚植家国情怀,践行誓言,忠于国家、特区与基本法,转化「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的制度优势为治理效能;要敢于担当作为,在改革发展中主动参与,坚定斗争反中乱港乱澳与外部势力干预;要热心服务市民,深入基层倾听民意,解决急难愁盼,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勤勉参政议政,提升专业能力,高质量履职,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要树立良好形象,恪守操守、廉洁奉公,维护立法会声誉。

  「一国两制」进入新阶段,坚持及完善行政主导是根本,加强行政立法合作是路径,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港澳实现良政善治,不断提升特别行政区治理效能,以高效治理响应市民期待,回报习近平主席和中央支持,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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