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彩礼”词语本身,是近代编造出来的

【本文由“红岩”推荐,来自《据我的认知,彩礼根本不是旧俗、传统,至少在东亚是这样的》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完全正确!

。。有位“幽冥”网友给我科普过。这个“彩礼”词语本身,就是近代编造出来的。是旧社会(清末民国)的恶劣习俗。民国那悲惨的37年,是中国历史上最糟糕的几个时期(之一),大量买卖人口,所以这个词流行起来。

。。那么正统说法,受到法律保护的是什么呢?翻开大清律大明律,那叫做“财礼”。分为财,和礼,两个部分。都有非常详细的流转,管理,继承,赔偿制度。莫名其妙拿走,那可不行。

。。比如,聘礼收到又退婚,那就双倍赔偿呗。谁家钱太多,就反复悔婚吧。

。。顺便说一句,中国的私有制很发达,很完善,恰恰是西方的制度一团狗屎。

。。彩钱,又是啥呢?是俗,是习惯。各地不同,说白了就是打赏,小费,酒席上当场用掉的那些,在古代也是官方反对的。这属于地方民风狡诈,贪婪。影响考绩。反之,打击酒席大操大办,属于政绩。

。。最恶劣的是,大法党,某些愚蠢的司法论文,把财礼(传统的法律),和旧社会的彩礼(人口买卖)故意混为一谈。其实,49年以后,这种社会丑恶现象,已经打掉了。

。。现在沉渣泛起,是集古今中外恶习之大成!属于当代恶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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