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起诉前CEO,大厂反腐不是“家务事”
团结湖参考
2026年01月15日 10: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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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迅雷公司向前CEO陈磊提起诉讼,指控其侵害公司利益,深圳有关法院已受理此案。迅雷指控,陈磊在迅雷及网心科技(迅雷子公司)任职期间,将网心资金约2亿元转移到空壳公司“兴融合”。事发后陈磊逃离出境,以致被侵占资金无法追回。
近年来,民企尤其是互联网大厂内部人员贪腐呈高发态势,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曾统计,2020年至2024年该院审理涉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127件、涉案金额3亿余元,罪名集中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这些案件表现出“小官巨贪”、寻租手段隐蔽、取证难等等特征,在迅雷公司这起案件中,这些特点全都有所反映。
在人们印象中,掌握公权力的“老虎”才有机会产生巨额腐败,但其实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很多民企大厂业务量已很巨大,其管理人员的寻租收益也非常惊人。迅雷的调查显示,仅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一年多的时间,陈磊就转移公司资金约2亿元,与其关系密切的董某入职网心科技几年间,获利近2000多万。
像陈磊这样曾就职过多家大型公司的高管,熟知财务金融手段和企业管理机制,也懂得如何利用这些手段给自己的腐败行为披上合法外衣。陈磊先是将董某的亲属、老乡等安插进财务、行政等关键岗位,虚化公司的监管,然后再和这些人串谋,通过虚构交易环节、编制虚假合同等手段套取资金。案发后,他们又通过股权转移的方式,让董某闺蜜的母亲担任法定代表人,他们躲在背后实际控制,以躲避追责。
对于体制内公职人员,还可以通过护照上交、报备配偶子女移民情况等手段进行监管,但对民营企业来说,很难控制管理层的私人活动,也无调查权力和能力。2020年4月,陈磊被免职后不久即携董某出境不归,因陈磊系美籍身份,此案迟迟难以推进。
腐败行为不仅会造成公司经济利益受损,也同样会污染企业的“经营生态”。在实施腐败的过程中,寻租者要拉拢腐蚀其他高管或员工,会不断破坏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而与此同时,那些真正有能力、守原则的人则逐渐被排挤出企业核心,久而久之一家本来如日中天的企业,可能就会失去市场份额,一蹶不振。
知情人士指出,陈磊的一系列行为,让迅雷那几年的企业文化遭到严重破坏,大量人才因此流失。陈磊任职五年间,迅雷累计亏损超10亿元,当时正值中国互联网移动化、视频化、云服务爆发的关键窗口期,这让迅雷错失发展良机。
本案案情事实,有待法院最终认定,此案提醒我们,企业反腐同样重要,某些情况下甚至比公职单位反腐更具挑战性。此次迅雷不惜“自曝”,拿起法律武器起诉贪腐员工,不仅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有着“以案促治”的重要意义,通过司法程序厘清权责边界,将强力震慑内部舞弊,提升全行业对此类案件的重视,推动企业管理制度的系统性整改。
近几年来,多家头部企业在处理内部腐败问题上动作频频,已建立常态化反腐通报与制度化治理机制,在治理企业腐败上我们还需要更多探索,这不是一家企业的“家务事”,而是关乎营商环境、经济发展的公共议题。腐败是人类社会的“共业”,只有全社会共同治理,清风正气才能遍布乾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