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几个关于吸毒记录封存的问题
如果吸毒记录封存,吸毒的人是明星或其他有影响的公众人物,他利用记录封存的法律条文,否认自己吸过毒,粉丝也无法查询。但是关于他吸毒,却没有受到惩罚的小道消息,私下里流传。对比那个因为“污言碎语”而被全网封杀的某网红,对社会风气有什么样的影响?
如果吸毒记录封存,任何人非授权不得查询。假设此人吸毒的事情,有身边的邻居朋友或认识的人知道了,然后传了出去。此时这个吸毒的人起诉传出去的人,破坏其隐私权或名誉权,该怎么判?下一步是不是要在法律上认定吸毒记录属于隐私权?
如果吸毒记录属于隐私权了,那么缉毒警察在调查过程中,怀疑某人吸毒,是否就不能随便指出或进行严格的检查?
在老百姓眼中,犯罪,无论是轻罪重罪,都会有一种道德上特有的耻感。而这种道德感的由来,不单单是儒家文化影响,更是自解放以来,老百姓对党和国家的信任。是老百姓天然就承认党对国家的领导权的外在体现。所以,对一些轻微罪行,受到法律惩罚后影响了其求职,生活,老百姓深表同情,但从不认为法律是错的,政府是错的。而这些观念也维持了社会秩序的和谐和正常运转。
现在有许多老外拍中国安全的视频,拍什么快递放在外面无人拿取,评论中经常有人说有摄像头在看着。但就算有摄像头盯着,把脸一蒙,随便偷几个快递,警察哪有那么容易查得出来,就算查出来又需要多大的成本?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大学里偷盒饭的人都有。但是为什么这种事情并不普遍,本质上是这种轻微的犯罪除了付出法律上的成本外,还需要在社会,道德和生活中附加更多的连带成本。现在,吸毒记录都可以封存,那顺手偷几个快递,拿几盒别人的盒饭又算什么?当这种道德上的耻感丢失,某些社会的共识消失,国家又需要付出多大成本来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