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之素起诉梅花生物及其子公司 索赔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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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梅花生物发布公告称,收到了广东高院受理的由日本味之素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味之素”)提起的侵害专利权的《民事起诉状》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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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之素认为梅花生物及其子公司通辽梅花、新疆梅花、吉林梅花在味精的生产、销售过程中,侵犯了其200580045189.5号、201480005332.7号专利权,所以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要求梅花生物及其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上述专利权的制造、销售、使用、许诺销售侵权行为,并销毁专用于生产被控侵权产品的设备,以及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同时赔偿侵犯两项专利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2.6亿元。

梅花生物则在公告中提到,其与味之素为长期合作伙伴,在知识产权领域包括味精的生产技术领域有着多项合作共识,且其他多项合作至今仍然存续。

截至公告发布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公开审理。梅花生物称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三季报显示,梅花生物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2.15亿元,同比减少2.49%;实现净利润30.25亿元,同比增长51.61%。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9.35亿元,同比减少1.71%;实现净利润12.57亿元,同比增长1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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