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追索实务|蓝天格锐案主犯钱志敏判决书(“量刑陈述”)简析【走出去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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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智库(CGGT)观察

2025年11月11日,英国法院公布天津格锐案主犯钱志敏判决书。但这不是蓝天格锐案的终点,如何争夺涉案比特币挽回13万中国人损失的法律大战,才刚刚开始。

2024年3月,与天津蓝天格锐非法集资案有关的近6.1万个比特币被英国警方扣押。据称,该等被扣押的比特币可能是由蓝天格锐主犯钱志敏潜逃海外前,通过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将大约13万名国内受害者的款项转换成比特币放入冷钱包后随身携带离境(具体案情见此前文章《350亿人民币何去何从?蓝天格锐非法集资案中国受害者跨境追索方案》)。

走出去智库(CGGT)特约法律专家、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总部跨境争议解决委员会主任丁杰律师和其团队,在第一时间对中、英两国的案件情况进行了梳理,陆续发布《蓝天格锐非法集资案中国受害者跨境追索方案》等系列文章,试图从中英两国案件事实整理、中英法律衔接和案件实际操作等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今天,结合经办本案的实践经验,走出去智库(CGGT)刊发丁杰律师团队系列文章之七《蓝天格锐案主犯钱志敏判决书(“量刑陈述”)简析》,供关注跨境追索的读者参考。

正文

作为蓝天格锐跨境追偿案的主办律师,笔者第一时间拿到英国法院2025年11月11日的钱志敏刑事案的判决书(量刑陈述:Sentencing Remarks)。笔者现就该量刑陈述进行简要分析。

1. 量刑陈述是什么?

在英国法律体系中(特别是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量刑陈述(sentencing remarks)是指法官在公开法庭上宣判罪犯时,所作的正式声明。这份陈述详细解释了量刑背后的理由,确保司法过程的透明度和问责制。

2. 主要内容和公开的目的是什么?

量刑陈述的主要目的是向罪犯、受害者、公众以及上诉法院清楚说明量刑的依据。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案件关键事实的总结,这些事实基于审判或认罪程序而确立。

主要内容包括:

▪ 对罪犯罪责(culpability,即责任程度)和犯罪造成的危害(harm)的评估。

▪ 参考适用的量刑指南,例如由量刑委员会(Sentencing Council)制定的结构化框架,用于确定合适的惩罚。

▪ 考虑加重因素(aggravating factors,例如先前犯罪记录或受害者脆弱性,这些会使罪行更严重)和减轻因素(mitigating factors,例如悔过或个人情况,这些可能减轻严重性)。

▪ 最终宣判的刑罚,包括任何并行或连续刑期,以及减刑理由(如认罪折扣)。

3. 钱志敏案件量刑判决简析

这份文件是2025年11月11日英国南沃克王冠法院对钱志敏(又名张雅迪)和凌成福(Seng Hok Ling)的量刑陈述。

第一部分(1-29项):法官对已经确定的案件背景事实进行陈述。本案件涉及洗钱,源头是中国的一起大型投资诈骗案,根源是中国的一起投资诈骗。钱志敏在2014年3月在中国成立了“蓝天格锐”公司,吸引了超过12.8万名投资者。公司承诺高回报,但实际上是诈骗。到2017年初诈骗曝光时,虽然部分资金返还给了中国投资者,但大量资金被钱志敏和她的同伙挥霍。钱的许多中国同伙已经被中国法院定罪并判刑。钱用投资者的投资款在中国购买了比特币,在2017年7月带着装有比特币的笔记本电脑逃离中国,经过迂回路线,于9月16日以假身份“Yadi Zhang”进入英国。进入英国时,她没有直接带电脑入境,而是让她的助手Jian Wen从泰国取回电脑,Jian Wen后来也卷入该案件,并在2024年被英国法院定罪。

▪ 钱志敏:在英国期间,过着奢侈生活,花销巨大,包括租住豪宅、购买珠宝、国际旅行等。她试图用比特币换成房产或其他资产来洗钱,但多次失败,因为她对专业人士撒谎说比特币来源合法。她招募了Jian  Wen和Seng Hok Ling帮忙隐藏身份和转移资金。英国警方从2018年开始调查她,搜查了她的住所和保险箱,缴获了价值数亿英镑的比特币和现金。她一直逃避警方,直到2024年4月在英国约克被捕。当时她持有价值超过6200万英镑的加密货币、假护照和大笔现金,还雇用了4名非法入境的外国工人为她服务。她在首次开庭时承认了“持有犯罪财产”和“转移犯罪财产”两项罪名。她的辩护基础是,她最初认为公司是合法的,但后来承认误导了投资者。

▪ 凌成福(Seng Hok Ling):他是钱志敏的助手,从2019年在德国认识她起,便开始帮忙。他在2024年2月和4月帮助钱转移了67.7枚比特币(当时价值约280万英镑),转换成其他货币和资产,包括在迪拜买房产。他还帮钱志敏安排假护照、用其他人的姓名租房和雇佣非法工人。他的手机显示,他搜索过Jian Wen的审判和相关新闻,所以他承认自己“怀疑”这些钱是犯罪所得,但不是“知道”。他最终在庭上承认了“参与洗钱安排”罪名。

第二部分(30-70项):法院根据英国的量刑指南评估罪责和危害:

▪ 罪责(Culpability):考虑被告的角色、计划复杂度和持续时间。钱志敏是领导者,高度复杂;凌成福是助手。

▪ 危害(Harm):涉案金额为基准。比特币价值波动大。钱志敏持有的比特币从2017年的3.05亿英镑涨到被缴获时的3.84亿英镑,加上她转移的1.8万多枚比特币,总危害远超指南中规定的3000万英镑上限。诈骗造成中国投资者巨大损失,包括经济、心理和家庭伤害等。

▪ 加重和减轻因素:钱志敏逃亡7年、跨境犯罪是加重;她是初犯、在狱中表现好、合作追回资产是减轻。凌成福有前科(2015年在香港诈骗判2.5年),忽略警告是加重;家庭负担、在狱中努力是减轻。

▪ 认罪折扣:两人都等到审判第一天才认罪,可获10%减刑(指南规定最多10%)。

第三部分(71 – 75项):最终判决

法院强调,这起洗钱案规模空前,钱志敏的动机是纯粹贪婪(Your motive was one of pure greed)。

最终刑罚如下:

▪ 钱志敏:每项罪名判11年8个月监禁(两项罪名同时执行)。如果第一次开庭时不认罪,会是13年。

▪ 凌成福:判4年11个月监禁。如果开庭时不认罪,会是5.5年。

判刑不是终点,而是真正的起跑线。未来比特币的归属大战才是真正跨国法律大战的开始。

来源:财新(首发),经本文作者授权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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