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迅股份IPO:软件退税撑起大头利润?或因累计骗税上亿而碎梦
国庆节前,一份沉甸甸的举报材料哐当一声砸进《上池财观》的邮箱时,我们编辑部的咖啡都差点不香了。
材料里说的是啥?说的就是优迅股份,公司之前被暂缓审议,这会接着要往资本市场挤。材料内容直接指控优迅股份自2011年起,长达十余年间,玩了一手漂亮的发票魔术,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骗取国家给予嵌入式软件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累计金额据称高达“小目标”级别(上亿元)。
这情节已非“瑕疵”二字可以轻描淡写,根本是拿合规当儿戏,视法规如无物。
面对如此重磅且细节翔实的指控,我们《上池财观》能做的自然不是简单地当个二传手。职业操守驱使我们,必须拿起放大镜,重新审视这位准上市“优等生”光鲜外衣下的诚信底色。
材料拆解
举报材料的核心逻辑链条清晰得令人吃惊:
根据优迅股份自己公布的“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构成分析”,再结合它享受的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倒着推算一下,嘿,就发现一个特别奇怪的事儿:它每年算出来的软件收入,几乎都找不到对应的成本支出。就跟“空手套白狼”似的,啥成本不用花,就有收入进账,而且啊这部分收入居然成了公司赚钱的核心。
报告期,软件收入占净利润的比例可真高,分别达到122.04%、96.84%和123.01%!这是啥概念呢?就是说,如果没有软件退税这笔意外之财,优迅股份报告期的利润表估计会惨不忍睹。
当然,我们财务老师也不是吃素的,当场就想到三个问题:1、考虑到所得税影响,是不是以利润总额为基准比较更有可比性?2、按照估计退税率倒算的只能是不含税销售额,属收入,不属于利润;3、收入去比利润数值好看,但通常不这么比,倒果为因了。
先把问题放一边,咱肯定得先尊重人家的举报材料,于是更吊诡的事情来了,这个支撑起几乎核心利润来源的软件技术,在其引以为傲向投资者展示的核心技术列表中,却不见踪影。
上池君之前去过一家餐厅,号称招牌菜是佛跳墙,可厨房里既没有鲍鱼海参,厨师也不会炖汤技艺,利润却全靠这道菜,你们说奇怪不?
财务老师分享一波技术探讨:骗税上亿是否有歧义?每年即征即退退税额接近千万,倒算出每年软件销售额上亿元,再加上十余年的时间里积少成多,似乎是合理的。
为了验证举报材料的合理性,我们顺手翻了翻优迅股份同行们的作业。
像芯海科技、龙芯中科这类确实从事大规模数字芯片设计、并集成嵌入式软件或操作系统的公司,享受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政策,那是名正言顺。
人家家里,软件著作权动辄上百项(芯海134项,龙芯中科146项),研发部门里明确设有软件研发团队,核心技术列表里软件技术赫然在列,募投项目里也白纸黑字地规划着上百名软件研发人员,这才是享受该政策该有的技术家底和人员配置嘛。
反观优迅股份,软件著作权8项,其中4项还是研发管理、工资管理等内部行政软件,真正与产品沾边的仅4项。在它公布的研发部门设置里,根本找不到专门搞软件编写的团队,核心技术也没有对应的软件著作权来撑场子。
更关键的是,举报材料尖锐指出,优迅股份的主营产品如光通信电芯片(TIA、收发合一芯片等)本质上属于模拟芯片或模数混合芯片,而同行业中以模拟和信号链芯片设计为主的企业,普遍并未享受此项软件退税政策。
结论呼之欲出:优迅股份作为一家以模拟芯片设计为主的企业,其享受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的行为,在芯片设计行业里,是个不折不扣的“异类”,存在重大的异常情形。
当然啦,我们财务老师对举报材料还有点儿小疑问:优讯股份选取4家国内能拿来对比的公司,材料里只统计了裕太微。所以说,另外那三家公司要是看到文章,麻烦在后台留个言哈。
材料并未止步于宏观对比,接着对优迅股份那宝贵的8项软件著作权进行了“外科手术式”解剖:
其一便是挂羊头系列:3项(研发费用、外协订单、工资管理)明摆着是内部管理软件,跟芯片产品功能八竿子打不着。
其二乃是硬充软系列:另外4项名称涉及“数字诊断系统”的软著,被材料指出,它们对应的光收发芯片数字诊断监视(DDM)功能,是基于行业标准协议的寄存器配置,以数字电路形式固化在芯片内部,属于硬件实现,并非可编程、可修改的嵌入式软件。
查阅其产品规格书也证实,这些功能是以中等规模数字电路实现,从开发制造、可修改性到故障表现,均不符合软件的主要特征。说白了,这是给硬件电路穿了件软件马甲。
其三则是未来战士系列:唯一一项看起来可能集成嵌入式软件的“光模块专用微处理器监视(MCU)系统”软著,授权日期是2024年6月底。
优迅股份公开的量产芯片型号中,目前还没有MCU芯片,该产品尚未形成批量销售和销售额。用一个还没产生收入的“未来”技术,去支撑过去多年巨额退税的“现在”,时间线未免过于玄幻。
综上,举报材料认为,在优迅股份已批量销售的核心芯片产品中,实质上并无符合条件的嵌入式软件。
在此情况下,其享受巨额嵌入式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涉嫌通过“拆分开票”的方式,将非软件产品(硬件)收入,人为包装成软件产品收入,从而骗取国家退税。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
分析查证与已读不回
梳理完材料,我们团队深感事态严重。这并非空穴来风的情绪宣泄,而是逻辑严密、证据链初步成型的技术性举报。我们内部进行了多轮分析和交叉查证,特别是对材料中引用的财务数据推算、同业对比、技术细节进行核实,基本认可其分析框架的合理性。
于是,我们本着审慎和给予对方澄清机会的原则,通过邮件将相关质疑要点发送给了优迅股份。然而,邮件如石沉大海,已读不回是资本市场应对质疑的标配吗?
不得已,我们选择电话联系。电话那头,对方的回应简洁而坚定:“我们合法合规经营。”
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在风暴来临前,矢口否认是标准动作。我们理解公司在敏感时期的谨慎,但当质疑指向具体的技术细节、财务勾稽关系和行业惯例时,一句“合法合规”的简单回应,显然缺乏足够的技术含量和说服力。
我们不妨以一种略带戏谑的口吻,设想一下如果举报内容最终被查实,各方将何去何从。
对于优迅股份,绝非“补缴税款+罚款”就能轻易过关的。
长达十余年、数额上亿的涉嫌系统性骗税,足以动摇其IPO的根基,甚至可能引发退市危机(如果成功上市)。更重要的是公司信誉将彻底破产, 诚信二字将从其字典里被永久删除,投资者会用脚投票,客户和伙伴会重新评估合作风险。届时,面临的不仅是法律严惩,更是商业世界的社交性死亡。
税务和公安部门对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退税行为的打击是持续且严厉的。
比如深圳市创宜隆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非法购买软件著作权、虚构软件开发业务(公司无开发人员,成本构成异常,无水电气、工资等正常支出)、资金回流(对公账户收款与开票金额不符,资金回流至下游企业)等违法手段,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90份,最终结果是追缴退税741.67万元并加收滞纳金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
对于监管机构与中介机构,这份材料无疑是一份“高压考卷”。
监管机构需要以雷霆手段,深入核查每一个技术细节、每一张发票流向、每一分退税依据。
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则需要扪心自问,在自己专业领域,是否尽到了“看门人”职责?为何如此明显的行业惯例异常和财务疑点,未能及时发现和披露?如果存在失职,等待他们的将是声誉受损和严厉的监管问责。
对于资本市场,则又是一次对市场诚信基础的猛烈撞击。投资者会再次质疑:还有多少这样的“优等生”藏在拟上市或已上市的公司名单里?信息披露的质量和中介机构的信誉,将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玩笑归玩笑,此事本质上绝非儿戏。它关乎市场公平,关乎法治尊严,更关乎千千万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优迅股份不能光在那干巴巴地给自己辩解,得拿出真东西来。举报材料里对技术的质疑、财务的推算,还有和同行的对比这些内容,都得一个一个给出有证据、讲逻辑,还能经得起查的详细说法。上池君开个玩笑哈,要想证明自己没问题,最靠谱的是不是让国家税务局出个盖章的免责文件啊?
《上池财观》会一直盯着后续发展,我们盼着优迅股份能用事实和证据把那些怀疑给消除了,证明自己没毛病。
要是做不到,因为一封举报信闹出来的退税戏法,最后只能在监管的眼皮子底下收场,到时候,搞这事的人估计得吃法律的苦头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