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毅智:《涉税规定》的出台体现我国税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而就在《规定》落地前夕,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披露广州辛选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期申报纳税,被责令45日内补办申报手续。

据网经社编制的“近两年涉嫌偷逃税主播案件一览”表格,2021年至2025年4月期间,税务部门公布了多起网络主播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涉案主播包括曲曲大女人、平荣、朱宸慧(雪梨)等,其偷逃税手段主要包括隐匿销售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及未据实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个案涉案金额从数万元至数千万元不等,其中2022年主播平荣偷逃税款被罚没6200万元,2021年朱宸慧(雪梨)案件罚没金额达6555.31万元。表格显示,相关违法主体均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体现了税务部门对网络直播领域税收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监管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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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规定》的落地,平台企业税务合规走向常态化监管。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电商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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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接受数字经济新媒体&智库#网经社 独家专访。

1、国务院在平台经济“强监管”周期中出台《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其核心政策目标是什么?

《规定》的核心目标在于通过健全常态化涉税信息报送制度,解决平台经济因虚拟化、跨区域化特点带来的税收监管难题,最终营造线上线下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2、与此前《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比,在税收治理视角下有哪些制度创新或补缺?

与此前的《电子商务法》相比,《规定》在税收治理层面实现了重要的制度补缺与创新:一方面,《电子商务法》虽确立了平台的信息报送义务,但缺乏具体操作指引,而《规定》细化了操作性规则,明确了报送主体、内容、时限和方式,例如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按季度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使法律义务得以落地。

另一方面,针对平台经济中 “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 带来的信息壁垒,《规定》填补了监管缝隙,使税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跨区域经营信息,有效挤压 “空壳平台” 和违规 “开票经济” 的生存空间;

同时,明确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已成为国际通行做法,如德国、法国等欧盟国家已实施类似规则,《规定》的出台也体现了我国税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3、《规定》实施后,平台经济将呈现哪些积极变化?

其一,筑牢公平底线,优化市场环境

《规定》的核心成效在于构建了更透明、更公平的税收监管环境。它通过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报送机制,有效打破了平台经济的“信息壁垒”,使税务部门能够精准掌握经营者的真实交易情况。此举直接针对“空壳平台”骗返、违规转换收入性质、分拆收入骗享优惠等典型偷逃税行为,这不仅维护了国家税收公平,更重要的是为所有守法经营者扫清了障碍,营造了线上线下无差别的竞争土壤。

其二,引导价值回归,驱动行业升级

随着监管套利空间的缩小,平台经济的竞争逻辑正从“流量为王”向“价值为王”深刻转变。企业和平台将不得不告别过去依赖刷单、低价内卷的短期策略,转而将资源投向提升产品品质、优化服务体验和深耕技术研发等能够创造长期价值的领域。这种转变将推动行业从粗放的“增量扩张”进入“存量竞争”下的精细化运营阶段,加速资源向合规、高效的优质主体集中。对消费者而言,这意味着更少的虚假宣传和更可信的购物决策环境,市场整体健康度将显著提升。

其三,赋能实体经济,服务发展大局

超越行业本身,《规定》是完善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的关键落子。它所促成的信息畅通,有助于打破因“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导致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清除梗阻。同时,公平的竞争环境也倒逼平台企业将发展重心从模式创新和资本扩张,转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例如赋能制造业的柔性生产、农业的数字化转型等,从而将互联网优势转化为服务实体经济的强大动能,最终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4、《规定》对于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平台从业人员分别有什么影响?

《规定》的实施预计将为平台经济生态带来显著优化。市场竞争的重心将从过去可能存在的税务套利模式,转向更依赖于产品质量、服务创新与技术研发的健康轨道。这一转变将为消费者构建一个信息更透明、交易更可信赖的市场环境。从宏观层面看,涉税信息的规范报送与共享,将有效打破因地方保护和信息孤岛造成的市场分割,为构建高效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对于不同市场主体的影响可概括为“影响有限,精准监管”。具体而言,互联网平台企业主要新增的是程序性信息报送义务,其本身的税负和主流商业模式不会受到直接冲击,但合规管理成本与责任将相应增加。对于平台内经营者,绝大多数合规经营的中小微企业税负保持稳定;而监管的强化主要针对的是此前存在虚假申报、偷逃税行为的高收入经营者,旨在使其税负回归法定水平,体现税收公平。此外,《规定》对从事便民劳务活动的平台从业人员(如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的收入信息给予了免予报送的待遇,因此对他们的工作和实际收入基本不产生影响。

5、《规定》会否加速“灰色中小平台”出清,从而提升行业集中度?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实施,预计将加速不合规的“灰色中小平台”的市场出清,并推动行业集中度向合规的大型平台提升。

其核心机制在于,新规显著提高了平台的合规门槛和运营成本。对于技术实力较弱、商业模式可能依赖“税务套利”或“开票经济”的灰色中小平台而言,满足信息报送的技术改造成本和持续合规压力是其难以承受的。相反,大型平台具备成熟的技术团队和既有的合规体系,能更平稳地适应新规。

最终,市场竞争将从无序的“流量内卷”转向以产品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良性轨道,资源将更倾向于流向合规且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大型平台,从而优化行业整体生态。

专家介绍:董毅智,法律从业20年,拥有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期货、基金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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