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也应当争取成为实质性的「国际大都市」

  本周三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了岑浩辉的第21/2025号行政长官公告,命令公布《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的中文和英文正式文本,并宣布因为该「公约」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包括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生效,因而正式在澳门特区生效。该「公约」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及世界贸易组织项下的争端,将不提交国际调解院。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公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香港国际调解院」是由中国政府倡议发起,旨在透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而设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总部设于香港。该组织是全球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将处理国家间的争议、国家与国家国民之间的争议,以及国际商业争议。是一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起,各方共同协商建立、以条约为基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致力于以和平友好的方式解决争议、处理分歧。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外事办主任兼外交部长王毅出席在香港湾仔香港君悦酒店举行的《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老挝、柬埔寨、塞尔维亚、白俄罗斯、苏丹、阿尔及利亚、吉布提等三十二个国家为创始成员。此外,尼日利亚在仪式后突然决定加入,并在下午签署「公约」。根据「公约」有关规定,「国际调解院」在三个以上签署国根据本国国内法律程序批准「公约」后正式成立,预计可于二零二六年初开业运营。六月二十七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的决定。

  「香港国际调解院」是全球首个且唯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专门以调解方式处理国际争端,其地位可与联合国国际法院和常设仲裁法院看齐。因而「香港国际调解院」的成立,使其成为第一个以香港为基地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也标志着首个政府间国际组织总部落户香港。其成立将有助于提升香港的国际法律服务地位,并巩固其作为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并巩固香港作为「一带一路」区域的争议解决中心角色,提升香港的国际地位和专业能力,为国际社会提供一个新的争端解决平台,加强香港与中国内地以及全球市场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中国内地与世界的桥梁角色,及强化香港全球法律服务的质量,达成「十四五」规划关于香港「八大中心」之一的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目标。尤其是在「国安法」的背景下,充分展现香港的「一国两制」、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皆获得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和信任,更肯定了香港具有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稳固根基和雄厚实力。

  实际上,与许多国际组织选址在所在国首都不同,「国际调解院」没有设在中国的政治中心北京,这一决定不只是出于地理或成本等技术性考虑。这是因为,北京作为国家政治中心,云集了联合国驻华机构等各类国际组织。但「国际调解院」要处理的是跨境商事纠纷、国家间投资争议,讲究的是「去政治化」的中立感。如选址在此,北京的政治色彩过于浓厚,总让人觉得少了点商事调解需要的松弛感。更关键的是,北京以大陆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与国际商事纠纷中常用的普通法规则存在天然差异,这种法系隔阂并非短期能够消弭。而作为「一国两制」下的特别行政区,在法治制度上的独特性构成了其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香港有国家背景提供的主权保障;另一方面,香港长期实行普通法制度,拥有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文化。其聚集了大量中英双语的法律专业人才,并且在处理国际商事争端方面积累了丰富实践。这种「双重身份」是北京所不具备的。更重要的是,在「国安法」实施后,外界对香港法治环境曾有疑虑。但正因如此,「国际调解院」总部的落地,恰恰是中央对香港法治国际信心的一记强力「背书」,将进一步夯实香港在国际社会上的法治地位。

  至此,终于有一个政府间国际组织落地香港特区,使得香港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中心」。相比之下,澳门特区虽然号称「国际大都市」,也确实是具有不少属于政府间的「国际名器」,如「澳门历史城区」、「美食之都」、「东亚文化之都」等,但这些都是「名号」,并非是实质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因此,如果能够争取到中央政府的支持,将某一政府间国际组织引来澳门特区「落地」,就将使得「澳门国际大都市」这张「金名片」名副其实并擦得更亮。

  其实,澳门也曾有社会知名人士也有将政府间国际组织引进澳门「落地」的愿景,并进行过实质性的工作。早在澳门回归祖国之前,「赌王」何鸿燊就曾以《我的梦》为题,隆而重之地建议,争取联合国的下属专门机构,在澳门设立总部或办事机构。当时,由于澳门地区尚在葡国的管治之下,而葡国幷非是联合国安理会常务理事国,在联合国事务中缺乏「牙力」,在国际事务中也没有甚么号召力,故而何鸿燊的这一建议,普遍地不被人看好,因而其美梦难圆。

  澳门回归祖国后,一方面是澳门背靠的祖国——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和平崛起,成为负责任的大国,几乎所有的重大国际事务,没有中国的参与就将一事无成,亦即中国在联合国及国际事务中的实力,空前强盛;另一方面,澳门特区也充分发挥了「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优越性,各个领域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透过中央政府的安排和协助,澳门参加了越来越多的国际事务,「澳门历史城区」也成功地纳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这就使争取联合国工作机构的代表机关,或一些区域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在澳门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提供了可靠的基础。何况,澳门特区在承担「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秘书处,及承办各种国际性论坛上,也积累了一些经验,这也为澳门能够实现何鸿燊的「澳门梦」,提供了实践经验。

  曾经在「南湾湖玫瑰园」投资计划中,与何鸿燊密切合作的本澳商人吴立胜,也真的是要圆何鸿燊的美梦并付诸实施,但遗憾却是使用了不合法的手段,在自己获得联合国总部颁发「千年计划发展奖」后,竟然贿赂联合国官员,以图获取在澳门兴建联合国「南南合作」会议大楼的支持;而且更浑然忘记了自己曾因与刘超英向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捐献政治献金,而成为美国政党斗争的「猎物」,贸然携带巨额美元现金入境美国,而被已经「盯」住他很久的美国有关机构拘捕,后来被纽约曼哈顿联邦法院判处四年监禁。

  但这并不等于澳门不能争取政府间国际组织「落地」。实际上,国际上还有大量的区域性组织,其中与澳门密切相关的,有亚太旅游组织等。据说,在澳门回归前,亚太旅游组织就曾动过将其总部迁往澳门的念头。既然有此背景,澳门特区完全可以在中央政府的支持和协助下,向亚太旅游组织争取将其秘书处迁到澳门。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