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少数人的呼声频繁立法,这合适吗

【本文来自《希望国家尽快立法“安乐死”,让完全失去自理能力的病人有尊严地离去》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立法是目的,法制为何而生的问题

古代没有车辆靠右行驶,什么时候立法交规?社会秩序到了需要立法的时刻

家住双向16车道的一侧,但道路车马稀疏,每天时刻来往对面农田,也是要求单独立法,希望在无人时候可以允许逆向行驶...等等用于个人际遇的遭遇要求搞规则改条例,如果这种立法,那天下没法治理

可以观察我国法学生的课本和学习资料以及从业后的接触的条例文本,与某大国比,犹如小舢板遇见航母

西方为了少数人的呼声频繁立法,甚至为了变性人和卫生间都频频立法,关于各种领域和各种场景的修正案和补充条款如同晚期癌细胞扩散

为了少数群体和个别情形立法,只会割裂社会公平和良序,中国传统孝道是国家统治治理的一个基本内核,这能随便动?自己困难自己克服,不能为了少数权益而改“靠右行驶”变“双向视情况随意行驶”,这不出现混乱和后患吗?且不说巨婴和打着善良旗号干坏事

老人护理和终老关怀,属于道德和公知良序范畴,不可轻易框上法规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