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三查”不到位等 华夏银行温州分行被罚170万元
信网8月27日讯 近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等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罚款170万元,相关责任人陈家强受到警告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华夏银行温州分行在贷款发放过程中“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三查环节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非指定用途。此外,该分行还存在违规发放借名贷款的行为,即为不具备贷款资格的主体(如信用不良、资质不符者)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获取贷款的行为。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对华夏银行温州分行处以罚款170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陈家强给予警告处罚。(信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