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以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逃不掉了

南风窗

2025年07月18日 13:14:13

李涵干了十五年的司法社工,从业经历中最令她吃惊的,是个别小孩对警察表现出来的挑衅。她经常作为司法程序上的合适成年人,陪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接受审讯,近年来,她越发察觉:“现在有的小孩真是不怕警察”。

戴着手铐,他们依然漫不经心,对警察询问态度敷衍,甚至对抗、挑衅。这些孩子对法律并非一无所知,恰恰相反,他们中的一些人,对相关条款烂熟于心,明确知道自己还不满16岁,“警察能拿我怎么办?明天不就把我放了吗?”

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在记者会上说,近年来,在公安机关的执法实践中发现了一些新问题:“有些未成年人故意利用未成年人身份,故意利用不执行拘留的规定,反复从事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

因此,6月27日修订草案通过、即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14周岁至16周岁以及16周岁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14周岁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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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了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又被称作“小刑法”,首次施行于2006年,此次为二十年来首次大修。条文数量从119条扩充至144条,增加了全新的违法行为类型,同时对处罚程序制度进行了完善。而这其中尤为引人关注的,便是几个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关的条款。

新法不仅降低了特定情况下未成年人的可拘留年龄,还把学生欺凌纳入处罚范畴。这意味着:“欺凌者在未来或将面临被治安拘留的处罚。”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皮艺军对南风窗说。

近些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上升明显,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频发。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2024年,中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1526人,同比上升4.3%。2024年3月,河北邯郸十三岁初中生被三名同学杀害埋尸,案情一经披露,更是掀起全国范围的舆论哗然。

此次“小刑法”的修订,在适应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新变化的同时,还提醒着公众:如今愈发不容忽视、令人震惊的“少年之恶”,它不仅是人性的幽暗,还是更广阔社会结构的一面镜子。

空子

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在2015年至2019年服务过约900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其中“盗窃”占了罪名的大头,约40%。

“俗称叫‘拉车门’。”如今是该事务所副主任的李涵说,这些孩子游走于居民区或商场附近的街道、停车场,挨个拉车门,哪辆车没关,就开门盗取财物。

李涵和社工伙伴们发现,最近几年,“拉车门”的未成年人群体存在明显的扩张趋势。

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16岁以下不会被警察拘留”的信息已经在这些孩子之间传播开来:“(拉车门)不会有后果,在警察局待24小时,一天后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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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之子》剧照

威慑不足,经济获利的诱惑又十分巨大。鉴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不稳定的特性,一直以来,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然而,现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被一些未成年人加以利用,李涵有些揪心:“现在个别未成年人对警察、法律和社会基本的制度规则都持一种轻蔑态度。”

她见过一些态度更恶劣的孩子,被警察抓捕审讯,拿到一张“拘留不执行”的通知文书,转头就拍照发到朋友圈和短视频账户上,洋洋得意地炫耀:“没有严打,就这么出来了”。

雷望红是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副教授,她从2017年开始研究县域教育,与参与学生欺凌的学生访谈。一名15岁的中学生曾经在访谈中亲口对她说:“我还能放纵半年,等我满十六岁了,我就会收敛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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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庭》剧照

李涵也见过这样的例子。一旦年满十六岁,一些“拉车门”的小孩就自觉地退居幕后,利用自己的盗窃经验和人脉资源,转型成为其他孩子的“大哥”和“信息中心”,指挥其他还不满16岁的孩子偷盗,从中抽成牟利。

李涵说,未成年人并不像成年人一样对后果有所预期,对选择深思熟虑。他们的行动完全基于当下的、瞬时的冲动,“即使理性上知道盗窃违法,他们内心也并不真正清楚违法的后果和影响是什么,理性认知无法指导他们的行动”。

因此对于一小部分孩子来说,对法律的学习的确需要一种“体验式教育”。“只有碰壁了,才能真正觉醒,明白违法犯罪究竟意味着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皮艺军告诉南风窗,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轻微违法行为施行拘留,其实是对性质更恶劣的少年犯罪的一种超前预防措施。他说,社会一直以来所呼吁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对未成年人来说只是一行字,“没感觉,缺乏威慑力”。犯了错,真的被拘留一次,才能对他们构成真正有效的威慑和刺激,改变他们“警察拿自己没办法”的认知。

目前,国际上对少年犯罪的处置方法普遍遵循“轻轻重重”的原则:犯轻罪,危害结果轻,实行较轻处罚,重罪,较重的危害结果,就加重处罚。皮艺军说,“轻轻重重”意味着,法律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味的放纵和轻缓。给予初次不慎犯错的未成年人以宽容,同时给予累犯、重犯的未成年人以严厉的惩戒。《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本次修订,遵循的恰是这一理念。

而之所以将学生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范畴,皮艺军认为,如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学生欺凌本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只不过因为发生在校园的围墙之内,“过去人们用恶作剧的名义掩盖了欺凌的危害性”。本次新法修订,便是对此的纠正。

失控

皮艺军将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称作“失控的少年”。

如果一个孩子家庭关系和睦、和老师同学关系融洽,他就处于“被控制”的状态,行驶在正常轨迹中。假使失去了家庭和学校的控制,未成年人便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李涵在帮教工作中发现,他们所接触的“拉车门”小孩,有一些共同的特征:他们大都家住北京郊区农村,父母忙于生计,在北京城区打工,这些孩子尽管和父母在同一座城市,却大部分时间处于“留守儿童”的状态,和祖父母一起生活。即使有父母一方留在家中的,父母也因健康或精神障碍,处于社会适应和劳动能力受限的状态,只能干简单的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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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尽的尽头》剧照

按理说,青春期应该是最注重自己外表的年纪,但李涵社工同事见到的“拉车门”小孩,一个个“衣服很脏,脖子黑黑的,都是泥”。当她去到这些孩子家中时就明白,经济条件先放在一边不谈,家中基本的卫生条件都堪忧,“家庭的照顾功能都表现得不好”。

雷望红曾经去过一个访谈对象的家中探访,这个初中男孩在校涉嫌学生欺凌,在校外又和社会青年去“拉车门”。父亲因吸毒欠债一百余万,母亲离家出走,这个男孩成了事实孤儿,和奶奶一起生活。父亲后来瘫痪在床,奶奶白天照料,男孩晚上照料,侍奉左右。

“但也正是如此,他的学习成绩变得很不好。”雷望红说,这是他在学校开始失去“控制”的开端。

雷望红最好奇的一个问题是,一个学生为什么会成为欺凌者?她发现,参与欺凌的主体,主要是学校中的后进生,他们学习热情不高、学习动力不足,无目标、无方向,时间使用空虚化。而学生欺凌则是他们重构时间意义的载体——雷望红在论文中写道:他们通过欺凌行为进行娱乐生产、气力释放和圈子建构,以此填充所获得的大量自由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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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你》剧照

大部分学校的评价体系是十分单一且狭窄的,假如一名学生不擅于学习,或因各种原因成绩欠佳,就很难受到足够关注和获得正反馈,继而落入空虚的处境之中。

令雷望红印象最深的一个男孩,在访谈时承认自己小学时成绩不错,英语考试经常拿高分,却因为在课堂上时常活泼好动、调皮捣蛋,被老师挑了出去,和其他几个调皮学生单独放在一个空教室自习、自学。久而久之,他和其他几个学生结成联盟,混在一起,自此在学校“无法无天”,开始欺凌他人。

据李涵和同事们的调查,“拉车门”的未成年人中,约90%联系不到有效的家庭支持资源,约60%在初中阶段失学。放眼所有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其中约80%的孩子对他们说,自己在学校不被关注、没有成就感、不被尊重、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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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秘的角落》剧照

从社会工作的角度看,李涵觉得这些孩子都是“适应”出了问题。学校适应有问题,于是离开学校,社会适应有问题,于是开始违法犯罪。被家庭和学校双重伤害以后,这些孩子“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和角色,在社会上也没有谋生的手段”。

这种处境下,只要他们还无法适应学校和社会,就会顽固地反复违法犯罪——在李涵的经验中,个别亚文化群体甚至把拘留当成一次冒险经历,一份吹牛的谈资,被“圈子”中的未成年人争相炫耀。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复杂性,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法律上施以力度合理的惩罚固然重要,但却难以治本。除了惩罚,我们的社会还有更多需要完善的空间。

责任方

研究青少年犯罪四十余年,皮艺军隐约察觉到一种危险的趋势:未成年人犯罪个案后果的严重性在加剧。

无独有偶,雷望红同样观察到,学生欺凌变得愈发残暴。如果说以往还只是单纯的辱骂、殴打,如今的欺凌则越发常见更恶劣的手段和更常见的严重伤害:脱光衣服羞辱、泼洒化学品致其毁容,甚至将对方殴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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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剧照

李涵曾参与过全国知名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子,去调查评估的时候,她明显发现这些犯案未成年人怀有一种强烈的游戏心态:他们往往是出于好玩的目的去欺负和伤害他人,且“缺乏现实感,在后果发生之前,不清楚现实生活中的打死对方和游戏中的究竟有什么不同”。

如今这一代未成年人,是互联网世界的原住民。互联网技术不仅混淆了虚拟与真实之间的界限,还削弱了未成年人对他人的共情和理解,“他们知道自己疼,却无法换位思考共情别人也会疼”,李涵说。手机和社交媒体的普及,还增加了他们与真实他人互动的难度,因此“不会处理人际关系,无法适应学校环境”。

更危险四伏的是,互联网上崇尚血腥、刺激的亚文化,见缝插针的擦边和黄色信息,极易对未成年人尚不稳定和尚不成熟的价值观造成扭曲。

李涵接触过一名未成年人,曾在关押场所见到另外一名牵连全国轰动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反应竟然“像见到了明星一样”。

7天或者14天与其他违法分子高浓度、高密度的接触,极易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造成“交叉感染”,甚至被成年人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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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尽的尽头》剧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以后,她建议,拘留场所可以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开管理,未成年人违法类型相对单一,价值观相对单纯,与成年人隔离开来,也是对威慑效果的一种巩固。

无论如何,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复杂形势下,法律和公安机关并非解决问题的唯一责任方。

自2013年开始,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与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展开合作,对治安违法和触犯法律但未达刑责的未成年人进行后续3至6个月的跟踪帮教服务,给予他们支持与关怀,帮助他们适应社会。过去十年,他们接触过的80%的孩子都顺利复工复学,回归社会,服务群体再犯率只有3%。

学校也理应做得更多。雷望红一直在呼吁,学校应当被赋予一定的惩戒权威。对待学生欺凌者,学校如今几乎无计可施,迫于“控辍保学”的压力而不敢严惩,大多数情况下只能让欺凌者写一份检讨,然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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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欺凌事件“和稀泥” /《少年的你》剧照

雷望红觉得,这种“和稀泥”的处置态度消解了校园正义,令老师和其他专心学业的学生无可奈何。她访谈过一名年轻的班主任,因个头较矮,去查寝时被几个男学生围堵在墙角威胁,“还说了一些黄色笑话”。事后这位老师却无计可施,只能忍耐。

在惩处欺凌现象的同时,学校的评价体系也应当变得更宽容和多元。如今以成绩为唯一导向的评价体系,让不擅学习的学生就此走向另一个极端,在欺凌和校外违法行为中寻找认同感与价值感。

雷望红在西部省份调研的一所学校,让学生中有威望的“天王”当学生会主席,牵头举办校园活动。渐渐地,这些不擅于学习的孩子在学校有事可做,找到了乐趣和认同感,恶性欺凌就此大大减少。

这位校长还和“天王”称兄道弟,这个男孩在学校觉得自己和校长关系好,“特有面子”,就此安分了不少。

与青少年相处,需要威严,也需要智慧和技巧。最重要的是:“如果一个人被主流体系认同和接纳,谁都会感到幸福、快乐,有尊严的。”雷望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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