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胡锡进三问:“我是受害者”不能成为免死金牌!

近日,大连工业大学拟对学生李某某作出开除处分,一石激起千层浪。网上骂声、护声此起彼伏,本是一个高校内部管理问题,却演化成了“国格vs私德”“惩戒vs宽容”的全民审判。胡锡进老师一如既往地冲到火线,表示对学校“极刑”不满,提出三大质问,希望“舆论认真回应”。500

说实话,看完他的那篇文章,我很怀疑这是一个媒体老兵应有的立场判断力。不是胡老师不懂舆论导向,而是他太懂怎么在每一件“边界模糊”的事情上制造“民意裂口”。但这一次,怕是搬起“理性”砸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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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就来逐条拆解一下胡锡进的“三问”,看看他高举的“理性”招牌背后,是不是装了个滤镜失效的双标望远镜。

一、“偷情”不辱国?请别偷换概念

胡锡进的第一个问题直指最核心:“李某某偷情只是私德问题,怎么就上升到国格层面?”听起来好像振振有词,但问题是——他故意把两个概念混在了一起:“行为本身” 与 “行为引发的社会后果”。

偷情是不是辱国?换个场景:你在家私下和谁交往,只要不违法,当然不关学校什么事。但如果你的行为被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引爆舆论风暴,引发对中国女性、对中国高校、对国家形象的连环羞辱效应——这还只是“私德”问题?

别忘了,大连工大用来定性的条款是《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明确讲的是行为后果的危害,而不是单独的行为动机。

这不是“偷情”,而是“公然与境外人员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由此引发网络事件,造成恶劣国际影响”。校方用的是行政处罚逻辑,不是小区大妈口中的道德批判。

把“偷情”说成是“个人私德错误”,只是胡锡进想降低事件定性强度的一种修辞伎俩,甚至可以说是某种“替代性道德洗白”。

二、“网络暴力她是受害者”?

胡锡进第二问说得更妙:这事是爆在网上才引发恶劣影响的,李某某也是受害者,学校处罚搞错了对象。

这逻辑表面上讲得通,但本质上依然在偷换“动机”和“后果”的关系。我们来问几个问题:

是谁在男朋友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拿着男朋友的钱买的机票飞到上海进行“出轨”行为?是谁在整个过程中未采取任何对隐私安全的防范意识?

李某某当然不是上传视频的人,但这整个行为链条本身就是她开启的。她不是“网络事件的受害者”,而是事件风险制造者。

很多人把“她也被网暴了”当作原罪消解的理由,这相当于说“我只点了火,没想到这火能烧山”。现实是,在信息社会的今天,作为成年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判断力,对高风险行为负全责。

再说得直接点:这事换个男生和留学生女生发生关系,视频被公开了,学校照样可以处分。不是因为你是“女大学生”就多了两分同情——这是公共责任,不是性别道德。

三、“开除学生,不追外国人”?

第三问的调门明显高了起来:“乌克兰猪”才是罪魁祸首,学校拿自己人开刀,严重不妥。

但请慢点,我们得搞清楚:学校对学生有处分权,对校外人员没有执法权。

大连工大不是公安局,也不是国际法庭,它没有能力处罚境外电竞选手。但它当然有义务处理因学生行为引发的重大声誉危机,这是它的职责范畴。

说白了,学校只能管得了李某某,不能管外国人。这种情况下,学校不处分学生,难道要等法院起诉乌克兰人完再说?这是典型的“反向义务转移”,类似于“别人更坏,你凭什么罚我?”

你可以呼吁中国公权追究那位电竞选手,甚至呼吁去乌克兰大使馆和其官方平台抗议,但不能以学校“无法惩罚外国人”为由来阻止其履行对本校学生的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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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锡进最后表示,李某某“罪不至死”,最多留校察看。这话听起来人情味十足,甚至带点“老干部劝导”的味道。

但问题是,“开除学籍”不是刑法判死刑,而是学校的最高纪律处分手段。你触碰了规定红线,并造成了重大影响,那校方当然可以启动最严厉处分。

你去看国内大学处理学生丑闻的案例,影响巨大、恶劣舆情、跨境因素,这三条谁沾上,处分基本都不会轻。而这次不仅是丑闻,是丑闻+视频+留学生+网络撕裂,不开除反而说不过去。

说到底,不是学生犯了错就一定能“改过自新”继续上学,而是社会整体要对“恶性事件的管理边界”有共识。

校规不是医院,不是你得了病它就得治你。有些学生真的不适合继续待在这个体系里,而开除,正是学校用来画底线的制度工具。

这事发展到现在,舆论两边火药味越来越浓,一边高举“社会宽容”,一边怒喊“侮辱国格”。很多人批评学校是“道德审判”,但其实真正道德化的,是这些拿着“她也受伤了”来抵消责任的人。

她是受害者?当然,她在信息泄露中确实隐私权受损。但这和她在行为链条中的主责,并不矛盾。

你不能因为一个人被打了一巴掌,就免除他先放火的责任。这不是公正,而是情绪替代理性,是一种非常“胡锡进式”的舆论操控术。

大连工大要不要开除李某某,其实并不完全取决于一个行为的轻重,而在于它是否构成制度边界的挑战。

学校不是法院,也不是情感修复站。它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秩序、社会形象、国家利益三者之间的平衡。在这个案子里,这三者同时受损,校方不给出一个足够强烈的信号,对其他学生又怎么交代?对舆情怎么交代?

至于胡锡进,我们得承认,他的观点有一部分代表了人性化的一面。但问题是,在舆论被割裂的时代,人性化要和原则并行,而不是反过来拿“人性”压住“规则”。

开除李某某,也许不完美,但起码告诉全体学生:在今天这个时代,你的一举一动都可能成为公共事件,而“我是受害者”不能成为免死金牌。

这,才是真正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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