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这件有点“狗血”的事情
1)这两天,在“明叔杂谈”读者群里,一直有人讨论大连某大学学生李某某与乌克兰籍电竞选手Zeus发生关系并被后者拍摄不雅视频在网上流传的事情。大家讨论的焦点是,学校对李某某做出开除学籍的决定是否合理、合法?学校在公布处罚决定时直接公开李某某的实名,这是否侵犯了李某某个人隐私?
2)我个人对这种八卦新闻本来是非常不感兴趣的,但是,对于此事的讨论涉及到一些基本的法律和道德问题,很多人问我怎么看,我就依据自己的理解分享一些个人看法。
3)毫无疑问,这件事情的当事双方——李某某和Zeus都是有严重道德瑕疵的人。其中,Zeus甚至涉嫌违法。李某某在有男友的情况下,背着男友与Zeus发生关系,这非常符合网上关于“渣女”的定义。至于Zeus,网上信息显示,事发时他已婚且有女儿,这同样是一个“渣男”。更严重的是,他将与李某某发生关系的不雅视频发到网上,用于炫耀,并发表对中国女性有侮辱意味的言论。这个人不仅是“渣男”,甚至是“人渣”。李某某应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Zeus必须为其在中国拍摄有关中国女性的淫秽视频并在网上传播,以及侮辱中国女性而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与此同时,中国任何品牌方、任何赛事举办方,都应该对Zeus的行为进行谴责,并永不与其合作。
4)现在,网上很多人在争论,学校对李某某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罚是否妥当?我个人认为,学校有权依法依规处理犯错的学生。一个在校大学生,因行为不检点引发国际舆论的关注,并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中国女性的形象,损害了学校声誉,学校依据相关校规做出开除其学籍的决定,这至少从学校方面来看,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与此同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高校公布学生处罚决定时原则上不得公开学生姓名等个人信息。因此,学校在公布对李某某的处罚决定时,未对李某某的姓名做“脱敏处理”,这一点看起来似乎是有不妥之处的。
5)当然,依据校规和法律,李某某可以就学校的处罚决定提起校内申诉,还可以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诉,也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最终结果如何,要看李某某是否发起申诉和提起诉讼,也要看有关方面对李某某申诉审查的结果和对李某某提起诉讼判决的结果。
6)现在,一些媒体在李某某未用尽申诉和法律诉讼等救济手段的情况下,对学校进行批评,指责学校处罚过重,并对学校应该如何处罚李某某下“指导棋”,这可能并不符合法治的原则,也有舆论审判的嫌疑。
7)目前,中国高校对于在校生发生婚前性行为的规定不尽相同,有的学校明令禁止,并且对违反者处以程度不同的处罚,最严厉的就包括开除学籍。高校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校规,这不仅是对学生行为的约束和规范,也体现了明确的价值导向。学生选择了一所学校,也就默认选择必须遵守校规。至于校规是否合理,这不是以哪个人的个人意见为准,而关键看,校规是否与现行法律有冲突。如果没有冲突,校规就是合理的,学校依据校规对犯错学生进行处罚就是合理的。如果当事学生不接受处罚决定,可以通过申诉和法律诉讼等方式,寻求救济。
8)在社会越来越开放的前提下,大学生发生婚前性行为已经并不罕见。有的学校并不一刀切禁止这种行为,但是,绝大多数学校都会对造成不良后果的此类行为规定明确处罚标准。比如,如果大学生婚前性行为涉及插足和破坏他人婚姻,“脚踏几只船”引发舆论事件,怀孕,流产,以及像李某某这种引发国际舆论关注、损害学校声誉的,一般学校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9)无论社会如何开放,学生的家庭、学生所在的学校,都承担着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和处理性关系的责任。在这个问题上,我个人觉得,各方都应该保守一点,明确对不负责任的性行为提出批评。任何人都不应该过分鼓吹“成年人有性自由”的论调,因为,任何自由都必须基于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
10)在国外社交媒体上,时不时可以看到一些“外国垃圾”炫耀与中国女性发生关系的言论和视频,这真的是令人气愤又心痛。中国人,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要自尊、自重,尤其是在与外国人交往中,时刻不要忘记自己是一个中国人,因为,不管你自己是否意识到,别人都会通过你的言行来建立对当代中国人的认知。那些在国际交往中不检点、不自重的中国人,不仅丢了自己的脸,经由网络放大,确实也可能有损中国国格。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