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世遗」保护报告获得通过显示「告御状」破产

  在「澳门历史城区」申遗成功二十周年的前夕,澳门文化局启动系列纪念活动之际,从法国巴黎传来了好消息:在于本月七日至十六日在当地举行的第四十七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决议通过了由国家文物局于去年提交的「澳门历史城区保护状况更新报告」。据文化局发出的新闻稿称,决议指出,委员会对澳门在遗产保护、监测、诠译及展示等方面予以肯定,并乐见《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的正式生效和实施。文化局后续将按相关决议内容作出跟进,并按以往一般沟通机制,就相关项目的跟进情况,提交资料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审阅。文化局也借着参与世界遗产大会,汲取各遗产地世界遗产保护工作经验,未来将持续与国家文物局及世界遗产中心保持密切沟通,继续做好本澳世界遗产保护工作。在大会举行期间,文化局代表与国家文物局及相关专家学者等进行交流,听取有关澳门世遗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每年召开的世界遗产大会的其中一项主要议程,是审议各个世界遗产地提交的保护状况报告,让委员会了解并掌握各个遗产地的保护情况,并对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与遗产地间的恒常沟通机制,目的是了解遗产地的保护情况。按照《世界遗产公约》规定,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项目,每六年需提供一份定期报告,以更新保护状态与相关信息。这份报告的目的是,报告更新保护现状,提供关于该遗产地当前保护状况的最新信息;更新相关信息,包含任何可能影响遗产地保护的相关信息,例如:管理计划、维护工作、威胁情况等。这项定期报告的要求,是为了确保世界遗产委员会能够持续监测各个遗产地的状况,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行动,以确保这些珍贵遗产的长久保存。当遗产受到威胁时,须采取反应监测措施,原本此构想为针对濒危遗产,但也适用于其它的世界遗产项目。

  世界遗产项目若是调整缓冲区范围,增加或减少保护区内容,需要做保护范围的变更。变更可以分为小变更与重大变更,两种变更的区隔无明文规定,由世界遗产委员会认定。根据《世界遗产公约工作指南》,重大变更为可能影响「突出的普世价值」,需要与新申请项目一样,经过咨询机构评估,并在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小变更则不需要经过咨询机构评估,仅需在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

  在第四十七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期间,共审查了二百四十八项世界遗产的保护状况报告。中国有四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报告通过了审议,分别是武当山古建筑群、拉萨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含罗布尔卡和大昭寺)、「澳门历史城区」和「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澳门历史城区」自二零零八年起已提交八轮保护状况报告。先前报告中涉及的遗产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房屋建设、交通基础建设、土地使用功能变化、管理系统。而这次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自第四十五届大会以来,结合大会决议以及咨询机构技术意见,「澳门历史城区」进一步加强遗产管理系统优化与「山–海–城」景观保护,保护管理状况得到显著提升。澳门特区政府采纳ICOMOS技术意见完善《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并正式立法,为遗产地的保护及管理提供了整体架构和有效工具。此外,特区政府针对位于东望洋灯塔外围更广泛的环境区的重大开发项目保持与世界遗产中心的沟通,积极开展遗产影响评估及规划研究,确保其不对遗产突出普遍价值造成负面影响。世界遗产委员会对缔约国及遗产地在澳门历史城区保护、监测、阐释及展示等多方面工作取得的进展予以肯定与赞赏。接下来,澳门历史城区将继续完善遗产展示阐释体系建设,持续关注新城填海区的开发项目并按要求开展遗产影响评估,协调好遗产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实际上,就在这两年间,澳门特区政府根据《文化遗产保护法》的规定,开展「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的编制工作,在进行公开咨询广泛听取社会大众及专业团体的意见的基础上,持续与国家文物局、世界遗产中心及相关国际组织进行紧密沟通,听取专业意见,凝聚各方共识,制定了《「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行政法规,并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公布,六月一日起正式生效。法规主要透过制定合适的措施及方法,对「澳门历史城区」作出更全面和系统性的保护和管理,包括订定十一处「景观视廊」、十九条「风貌街道」以及二十四处「城市肌理」,并提出相关的指导原则;因应不同建筑物的文化价值,订定「建筑限制条件」;针对组成「澳门历史城区」的二十二处历史建筑物订定「建筑修复准则」;为维护和延续「澳门历史城区」的价值,订定「遗产影响评估」和「可持续性」的保护及管理措施;此外,法规亦对「澳门历史城区」的日常使用管理,以及城区范围内的市政设备、绿化、交通等十一个方面提出相应管控措施。这个行政法规的制定,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为「澳门历史城区」的保护和管理,提供更全面和细化的政策保障和支撑,实现遗产资源的优化管理和合理利用,确保「澳门历史城区」的突出普世价值得到严格的保护,延续澳门中西文化荟萃的人文优势,促进本澳社会及城市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相信,在有人不断地向联合国教科文中心「告御状」的情况下,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仍然通过中国国家文物局提交的「澳门历史城区保护状况更新报告」,除了是澳门特区在保护「澳门历史城区」做了大量有效的实际工作之外,也与特区政府制定颁布了这个《「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行政法规密切相关。因为这个世界遗产委员会的成员国,都是法治国家,相信法制的力量,更相信「一国两制」下的澳门特区的「依法治澳」、「依法行政」的诚意及实际行动。

  而从中国文物局提交的报告看,世界遗产委员会对澳门特区政府对位于东望洋灯塔外围更广泛的环境区的保护情况,尤其是确保其不对遗产突出普遍价值造成负面影响的承诺,以及对缔约国及遗产地在「澳门历史城区」保护、监测、阐释及展示等多方面工作取得的进展予以肯定与赞赏,这就显示,某些人士的「告御状」行为,已经彻底破产。

  其实,某些人的「告御状」行为,带有一定的政治意涵。实际上,当年也是东望洋灯塔周边的澳门中联办大楼的兴建,就有人跳出来吵闹一番,引来联合国教科文中心对澳门特区政府的「警告」,而且更是澳门「申遗」成功后的首宗「告御状」行为。对此,应有清醒的认知。

  当然,为了让「有心人」「收声」,也是为了让广大澳门居民「信服」及「放心」,特区政府不妨向社会公布中国文物局的报告及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决议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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