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的几个孩子的家长找到我,要求我设法把孩子们捞出来,我劝他们不能捞

【本文来自《左玮:部分罪错未成年人“抓了放、放了抓”的时代,要再见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此规定确实不错,应该点赞。可惜,此规定来得太晚了。要是在十五年前来到,我就少了很多遗憾。

由于我想的不周到,在孩子十岁时,送到外地上学,因为那里的教育质量好。同事是吧两个孩子,有他们母亲领着去的。谁知结果却让我一喜一忧。大孩子顺利考入大学,小孩子却迷上了游戏。

这一下,真把我难住了。玩游戏,小孩子的钱咋着都不够用。于是,就有了小偷小摸的现象。被派出所抓到,派出所都认识我,及时通知我,把孩子领回去,严加教育。谁也不会想到,孩子的游戏瘾已像抽大烟的一样难以戒掉。多次进派出所,派出所多次让我把孩子领走。我对此有意见,派出所领导说,不把你的孩子关起来,就不错了。要不是咱们认识,我真想把你的孩子关起来。我说,要是真能把孩子管他个一月左右,我就清醒了。你想想办法,我出钱,你们想办法把他关个一星期以上。听了我的话,领导笑了:“你真坏呀,想把我们的饭碗砸掉呀。”

后来,孩子发展得严重了,情节转换,触及了刑法。同事犯法的几个孩子的家长找到我,要求我设法把孩子们捞出来。我劝他们,“不能捞应该让他们接受严惩。要不然,孩子们就废了”。我心里清楚,情节不严重,再加上是未成年人,盐城也不会太严重。

就这样,把孩子们灌了两个月,处以缓刑。可喜的是,几个孩子真正受到了教育,改头换面,经过努力,都过上了让同龄人羡慕的生活。唯一遗憾的是,他们应该有更好的前程却让教育来得晚,已经无法补救了。

孩子们大多数都要经过叛逆期。在这个阶段,教育相当重要。教育跟上了,叛逆期对耗子影响不大。教育稍有失误,留下的不只是遗憾,更有扎心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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