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抽烟罚200元,惩罚上限能否抬高点?

来源:东方网

据@平安北京,针对两名男子在故宫休息区域抽烟并上传视频的情况,警方迅速开展调查。经工作查明:刘某某(男,20岁,河南人)、仝某某(男,20岁,河南人),韩某某(男,19岁,河南人)利用暑假来京游玩。7月7日11时许,刘某某、仝某某在北京故宫博物院冰窖餐厅门口露天休息区吸烟,并由同行人员韩某某拍摄抖音视频发布网络。其行为违反了公共行为准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现警方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对三人分别做出罚款二百元的处罚。三人均表示认错悔过,并向公众真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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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600年历史的故宫,是皇家宫殿建筑的精华与典范,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为完整的木质结构古建筑之一。如今的故宫,几乎是北京的代名词。

让我们引以为豪的不仅有故宫无与伦比的建筑艺术、文化价值,还包括49年零火灾记录。要知道,故宫是易燃的木质结构啊。想想付之一炬的巴西历史博物馆,想想巴黎圣母院的火灾惨情,我们不能不为故宫的火灾防范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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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严密防范火灾,保护故宫安全,早在公共场所禁烟之前的2013年5月18日,故宫就开始实行全面禁烟。门票上印刷禁烟内容、巡视员广播宣传、入口验票人员提醒,多种宣传渠道,早已将“故宫禁烟”的理念广而告之。

杜绝故宫火灾隐患,人人有责。可是,尽管如此严密提防,居然还有游客明知“故宫禁烟”而故意吸烟,他们一边吞云吐雾地抽着烟,一边嚣张地对着摄像头说——北京故宫禁烟,谁敢在故宫吸烟?言外之意,自己是英雄,敢在故宫吸烟,谁奈我和?!挑衅之意,溢于言表。

如果是无知者无畏,似乎还有可以原谅的理由。然而,视频中的这两位游客,明知故宫禁烟还故意吸烟的行为,这不仅仅体现了他们公共道德和文明素养低下,还涉嫌触犯了禁烟法规,是可认而孰不可忍?我们绝不能再重蹈巴西博物馆和巴黎圣母院的火灾悲剧,一定要把故宫禁烟的法规落实好。

看到他们在视频里不屑一顾的表情,不知道有没有人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他们之所以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蔑视规则、挑衅法规,难道仅仅是他们心存侥幸?恐怕不是,要知道,这二人还将视频发到网上炫耀,曝光范畴大增。笔者认为,他们早就做好了被媒体曝光,乃至被法规惩戒的准备。

他们吸烟了,他们被抓了,他们挨罚了。可是,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在故宫吸烟的最高处罚也只是——罚款200元。200元罚款换来“全国闻名”,这在他们看来,划算!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短视频账户可以因此增粉、收割流量,说不定稳赚不赔呢。

故宫集建筑、艺术、文化价值于一身,需要超规格的呵护。那么,如果有游客违规吸烟,不听劝阻,乃至恶意地挑衅,怎么办?按照控制吸烟条例中的公共场所吸烟处罚规定来处理,有处罚过轻之嫌。所以,我们希望保护故宫这样的特殊建筑,应当把违规惩罚的上限再往上抬一抬,切实起到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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