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蔓延至网红博主,MCN拿走9成分成
协议背后,满是“人红是非多”的烦恼
作者/ IT时报记者 贾天荣
编辑/ 王昕 孙妍
5月26日,拥有2700万粉丝的网红“浪胃仙”在停更半年后宣布回归,引发广泛关注。自称“厨三代”的“橙咬金”透露,几个月前,她已签署价值数百万元的账号托管协议,接任“浪胃仙”账号的新主理人。与此同时,“浪胃仙”也在评论区表示,账号名称和头像将会更改。
围绕“浪胃仙”账号的纷争由来已久。早在2022年,该账号便陷入IP归属权的争夺战,几经停更与更名。创始人游絮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8年,账号管理权最终归还“浪胃仙”本人(本名李杭泽)。2024年11月,账号虽短暂复更,但不久后再次停更。如今,李杭泽已另起炉灶,开设新账号“浪胃仙做自己”,目前抖音粉丝量已突破451万。
与“浪胃仙”类似,特级厨师隋坡与其原MCN机构的矛盾近期也持续发酵。隋坡自2022年通过“@特厨隋卞”账号走红,凭借专业烹饪和丰富酒店经验吸引了数百万粉丝。
然而,2024年12月,该账号突然停更,引发“合同到期”“解约纠纷”等猜测。2025年3月18日,“@特厨隋卞”幕后团队成员lili出面回应,证实隋坡与签约MCN的合作到期。随后,隋坡以新账号“@特厨隋坡”重启事业,并于5月1日发布视频《新人博主来B站的第一天,来看看全聚德!》,截至5月29日,新账号粉丝量已达241万。
争议并未结束。5月16日,“@特厨隋卞”账号发布视频《敦促手艺人隋先生立即停止违约侵权行为》,指控隋坡“无视契约精神,在多平台擅自发布违约侵权视频”。视频指出,双方合作协议为经纪合同,约定隋坡在合同到期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即互联网短视频及直播)。5月18日,该账号再发视频《一个手艺人的违约史》,列举隋坡合作期间4次违约,包括未完成拍摄任务、与其他公司合作,以及合同期满后违反竞业协议等行为。
“浪胃仙”与“特厨隋坡”两起事件引发外界对网红与MCN合作关系的再度关注。自李子柒因与MCN公司矛盾陷入长达三年的“停更事件”以来,围绕IP归属、分成比例和竞业协议的争议屡见不鲜。不少自媒体博主向《IT时报》记者坦言,博主与MCN公司因利益分配不均、合作模式失衡而闹僵,早已不是个例。
蜜月期过后谁在“割肉”?
博主与MCN签署的合作协议往往包含竞业限制条款,以保障MCN对IP与流量的掌控权和投入的商业利益。但也正因如此,一旦博主单方面解约或“跳槽”,便极易引发双方纠纷与舆论风波。
自媒体博主小吴(化名)从事自媒体创作多年,在各大平台有着几十万粉丝,她告诉《IT时报》记者:“一开始是自己做博主,但很快发现一个人接商务、管理内容、应对多个账号确实有些力不从心,这时候就需要一个MCN公司来做辅助。”
小吴介绍,MCN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类似“纯商务型”,MCN主要负责帮博主接商单,不干涉内容创作;另一种是“全约型”,从零开始孵化账号,帮助博主积累粉丝和打造人设。后一种情况MCN分成比例会更高,据小吴了解,博主和MCN间的分成比例通常是协商决定,1:9、2:8都有可能,最高博主和MCN也只是3:7分成。此外,当博主粉丝量级或者收益达到一定门槛,分成比例也可能会调整,但往往是博主拿得更少,MCN拿得更多。
对于已经具备内容创作能力的人来说,MCN的帮助更多体现在减轻商务接洽、视频剪辑、选题策划上的精力负担。优秀的MCN能借助与平台的紧密合作关系,为博主争取更多流量扶持,比如投流技巧或者推广方案,这些是普通KOL难以企及的资源。
但如今MCN公司良莠不齐。在MCN圈内“摸爬滚打”多年的业内人士丁健(化名)透露,现在很多MCN里的编导都没有特别突出的能力,同时缺乏运营经验,除非能遇到一个真正优秀的编导,再加上MCN公司舍得投入资源去投流量,这样的合作才更值得签约,“得有一套成熟的爆款方法论”。
“‘特厨隋卞’账号类似争议其实是很普遍的。”丁健表示,普通博主一开始如果没有MCN的帮助,很难从零打造人设、建立内容体系,MCN之所以拿走较多分成,也是因为它承担了孵化投入的成本和风险,并由此催生了竞业协议。
竞业协议的目的是,当MCN花费时间、资源将一个新人博主捧红后,防止其在合同期内转投其他MCN或自立门户。丁健形象地解释:“就好比你在一家公司学成了本领,转身就跳槽去对手公司,原公司当然要有保障自己的措施。很多MCN的合同动辄要签8年、10年,最少也得5年,就是为了防止自己的投入打水漂。”
当然,这样的约束也伴随着纠纷隐患。许多博主的法律意识不强,签约时未充分理解条款,后期才发现合同与“当初谈的不一样”,并随之造成各类纠纷。此时,合同就成了压在博主头上挥之不去的“紧箍咒”。
“紧箍咒”还是“摇钱树”?
一位曾与MCN签约的博主李华(化名)告诉《IT时报》记者:“很多MCN在合同中非常强势,会约定高额违约金,比如100万元、500万元,条款倾向性也很强,这就更需要博主在签约前保持警惕、确保自己了解所有条款细节,才能避免后续陷入合同纠纷和竞业协议的限制中。”
李华向记者展示了几份她曾收到过的合同,在MCN机构和博主的权利、义务界定中,博主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例如,有的合同中要求,乙方(即博主)需要对内容、商业合作等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承担所有损失与法律责任;另一份合同中,MCN机构则“有权在全球范围内免费使用乙方创作的所有内容与乙方肖像,并可授权第三方使用,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MCN甚至可以接管乙方的电商账号,无条件要求博主为MCN电商业务导流或宣传。
对于违约条款的设置,MCN显得更为“强硬”。例如,如果乙方未经同意开设其他账号、擅自接洽合作、未能履行合作作品要求,MCN可视为严重违约,不仅有权解除合同,还可要求博主支付每次违约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按合作期间广告报酬总额的200%赔偿,且以较高者为准;有的合同中还要求乙方声明,“就额外违约金放弃任何抗辩及权利主张”。
李华无奈地表示:“签约前务必保持警惕,逐条了解合同条款,避免因合同漏洞而陷入后续的法律与运营困境。”
另一位拥有20万+粉丝的抖音博主小张(化名)也向《IT时报》记者透露,博主和MCN公司因利益分配不均而“闹掰”的情况并不少见。他说:“现在做自媒体或者有意向做自媒体的人太多了,MCN公司大多采取广撒网的策略,签约100个博主,只要其中有一个成功,就能养活剩下的人。况且,现阶段许多有规模的公司早已形成了成熟的起号模式,中腰部账号的打造难度并不大。”
至于分成是否公平,小张坦言:“分成一般都是协商决定,但大部分公司会有固定的分成比例,每个账号的分成都可能不同。既然可以谈判,那是否公平也无从谈起,谈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水平,就是公平;不能接受,那就不要签。”
竞业条款法律效力几何?
近年来,MCN行业发展迅猛。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相关注册公司数量已超26200家。在自媒体行业的蓬勃发展中,博主与MCN公司之间的合作纠纷屡见不鲜。许多创作者和公司在签约时并未对合同效力有清晰认知,导致在合作破裂或转型时陷入泥潭。
那么,MCN与博主之间的竞业协议究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合规业务中心主任李翔在接受《IT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界定自媒体创作者与MCN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要看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以及履约情况。如果双方签的是《独家经纪合同》或者类似协议,履行也是按照固定的分成比例或者金额,那么双方就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平等主体合作的民事关系。如果双方签署的是劳动合同,或者虽未签署劳动合同,但是MCN公司实际管理该自媒体创作者,并定期向其发放劳动报酬,这种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李翔指出,竞业协议要综合根据条款约定的内容来判断,如竞业限制的范围、是否存在补偿、违约金是否过高等等。根据这些因素,来综合判断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单方面增加了自媒体创作者的义务,是否明显丧失公平。
“坦白来讲,行业惯例不一定就是合法的,反之,法律边界地带也存在合法的空间。”李翔认为,MCN与此类KOL的纠纷,在近年来频繁发生,究其根本原因,是相关立法与司法解释,并没有全面界定或者解释两方的关系,劳动关系和民事关系也不是“非黑即白”的,现实中,双方可能处于“中间地带”:虽然是劳动关系,但在分成时可能存在一些居间的因素,或者虽然是民事合作关系,但管理上还是按照雇佣和被雇佣的方式。
对于李子柒、浪胃仙、隋卞,这类具有个人影响力的账号,其IP(包括名字、内容、粉丝等)在法律上如何界定归属?李翔表示,必须承认,每一个具备超级影响力的账号,都是MCN和创作者本人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们每一个人在自媒体事业起步时,自身情况和面临困境也不尽相同,因此,他们与MCN或者其他公司签署的协议类型,以及履约情况也不同。
对此,李翔建议,凡事讲求“防患于未然”,许多创作者在展业之初,因为种种原因,签署了自己都没看过的协议,在账号成名后,又悔之晚矣。因此建议无论是创作者还是MCN公司,都可从以下几种方式着手规避风险:首先,有清晰的协议约定,如果是劳动合同,那就按照劳动合同的方式管理,如果是经纪合作协议,那要约定清楚账号等虚拟资产的归属,以及分成情况;其次,双方约定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业条款,既保障了MCN公司的合法权利,又能够让创作者本人更加灵活,不能完全限缩创作者自由发展的领域;最后,建议每一个MCN公司都能够事前对相关法律和典型、知名案例有一初步认识,避免将经济效益摆在合法合规之前,导致本末倒置。
排版/ 季嘉颖
图片/ 抖音 即梦AI
来源/《IT时报》公众号vit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