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虐杀章莹颖的变态凶手死刑有多难?
在文章开始之前,大家先来看看这幅细思极恐的图。
上图的这位,不能说颜值逆天,但是说有点小帅,还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你关注新闻,或许已经发现,上图的男子就是章莹颖案的凶手——布伦特·克里斯滕。
章莹颖案手绘庭审图,来自搜狐新闻。
根据布伦特的证词,他先是对章莹颖进行强暴,随后在浴缸中刺了章莹颖十几刀。发现她没死,接着使用棒球棍打破章莹颖的头部,掐其喉管约10分钟。最后,为了确保章莹颖已经死透,他把她的头割了下来。
其间,章莹颖一直在反抗和呼救,但是我们很难揣测凶手的心理,他是否有过一刻觉得“我是不是应该停下”!
毫无疑问,无论布伦特当时如何思考,他所做的就是一种变态杀人狂的行为。那么,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这么一个变态杀人狂,到底会不会被判死刑?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希望各位转变一下思维方式。
中国人比较注重人伦道德。
我们习惯性地从被害者的角度去看待一起案件,对于被害人所经历的折磨,以及其家人内心的悲痛我们能够感同身受,所以会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布伦特父亲道歉后,微博上网友的反应。
但是,西方人更尊重人权。
他们会站在“上帝”的角度去看待一起案件。不管罪犯做了多么丧尽天良的事情,但是他的生命一样也是生命。
作为政府也好,法院也好,凭什么有权力去剥夺他的生命?如果,法院判处了他死刑,那么这种夺人性命的行为和杀人犯有什么区别?
回顾一下经典的电车难题:
电车难题于1967年由伦理学家菲利帕·福特提出
按照情理,很多人都会选择救小孩。但是当你扳下扳手的那一刻,实质上犯下了谋杀罪。
在《思索死刑》这本书中,加缪认为死刑设想的作用是对犯罪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事实就是,大部分死刑都是秘密进行的,那些潜在罪犯根本就看不到。而且,罪犯在犯罪过程中,基本不会考虑到这些,顶多就是“我杀了人,以后可能会死“。
法国著名哲学家加缪
他推论,死刑真正的作用是“泄愤”,满足人们对那些变态的报复心理。
从这一层面上来说,应该给死刑犯们来个“凌迟”,然后全国直播,才能达到死刑的目的。但是,这会不会太不人道了?
因此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想办法让罪犯们弃恶从善和避免再次犯罪才是正解。
秉承这一原则,法官和陪审团定罪都是“宁可错放,不可错杀”。
电影《十二怒汉》反映了“另可错放,不可错杀”的法理思想。
除了有违人道主义外,西方人还发现死刑的其他弊端。
比如,杀死一个人并不能挽回另一个生命,而且会对罪犯的家庭造成了额外的伤害;如果有冤案发生,那么死刑将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此外,大量的数据显示,死刑并不意味着能降低的犯罪率。
出于以上原因,西方国家的很多人反对死刑。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民权运动兴起,大量的西方国家已经实质上废除了死刑。
蓝:完全废除死刑
绿:除特殊情况外(如战争)基本废除死刑
橙:法律上废除死刑
红:保留死刑
如果说,老美也已经废除了死刑,那么这个案子除了太平洋这边的民愤以外,也就没啥可顾及的了。可关键就是老美在死刑这件事情上,极其的纠结。
回看一下上面那幅死刑地图,我们会发现,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废除了死刑,但老美是个例外,为此,老美也经常被欧洲国家嘲讽。
要知道,老美在国际社会上一直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号,但是在本土居然允许司法机关剥夺他人的生命权!那么,为什么老美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原因很简单,美国的暴力凶杀率太高了。
图片由上往下是国家暴力犯罪率的排名,数字表示凶杀率。
在整个发达资本主义世界当中,老美的凶杀率是独一档的存在。
如果大家有收看新闻联播的习惯,就会感觉到,美国发生个一两起枪击案,都不算什么大新闻。
很多社会学家认为这是当地枪支泛滥的缘故。但是像英国、德国、意大利这些欧洲国家,在同样允许私人持枪的情况下,凶杀率却不及美国三分之一。
美国境内大概流通着2.5亿杆枪支,而全美人口才3.25亿。
所以,我认为凶杀率高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人”。
回顾美国200年的奋斗史。来自欧洲的移民者奠定了这个国家文化的根基,其后不断地有非洲人、拉美人、亚洲人移民到这里,把这个国家建造为一个世界民族的大熔炉。
那么这些民族之间如何共存?他们默契地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自由。
就像我们合租一套房一样,我在我的卧室,你在你的卧室,我们都在各自的空间内想干吗干吗。早期的美国就是如此,移民者过来找一块地,然后自己建立自己的族群社区。
美国许多城市依旧延续着这种族群分居的习惯。
洛杉矶的种族分布地图
黄=亚裔 红=白种人 蓝色=黑种人 绿色=拉美人
《美国自由主义传统》的作者路易斯·哈茨,如是说:“尊重个体自由,是美国的传统。”
因为尊重个体自由,所以美国这个国家未形成统一的价值观,个体之间思想观念的差异巨大。
这是美国人:
这也是美国人: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美国社会为极端个体的产生创造了条件,最优秀的精英与最垃圾的废材共存于这片土地。这些极端的个体就包括了变态杀人狂。
在世界各地令人寒毛直竖的杀人案件中,美国特产的占据半数以上。
美国变态杀手一角:
H.H.霍姆斯,犯案地点:芝加哥,犯案时间:1893年~1896年。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有官方记录的连环杀手,他在芝加哥郊区开了一间三层旅馆,借世博会东风,招揽大量年轻女客。用毒气,或者各种活体实验,残害了至少27名女性,并将受害者的皮肤和骨骼卖给医学院,堪称现实版《人皮客栈》。他于1896年被处以绞刑。
亚伯特·费雪,犯案地点:纽约及其周边,犯案时间:1910年~1934年。极端恋童癖,性侵了300多名儿童,杀害了其中的15名,并食肉;还是个自虐狂,警方将他逮捕后,发现他在自己的盆骨部位钉了29根钉子。
艾德·盖恩,犯案地点:威斯康辛州的一个村,犯案时间:20世纪50年代。对人皮有着特殊的迷恋,喜欢把它做成各种工艺品,除了杀人剥皮外,还经常去挖尸体。一生只杀过三个人,但因为手法过于特殊,而成为了许多电影人物的原型。后被判定为精神病人,而被关进疯人院。在疯人院里,他得到了良好的治愈,成为了一个慈祥的老人。
泰德·邦迪,犯案地点:大半个美国,犯案时间:1973年~1978年。高智商犯罪,多次成功诱骗女学生,两次越狱成功,一共奸杀了35名少女。《沉默的羔羊》中汉尼拔的原型,杀害章莹颖的凶手布伦特就是模仿他。他于1989年被处以死刑。
亨利·李·卢卡斯,犯案地点:全美,犯案时间:1975年~1983年。和平年代杀人最多的变态,保守估计有150多人死于他手,杀人方式也花样百出,枪击、绞死、用棍棒打死、开车撞死……亨利·李的存在是整个美国司法界的奇耻大辱。
像布伦特这样的变态,在美国每个州可能都能找出来几个。
在极端暴力事件屡禁不止的同时,美国“废死”的呼声却居高不下。
在美国,每年都有大量志士为了废除死刑而走上街头。
一方面要保护人权,另一方面又不能忽视死刑对暴力犯罪的震慑作用。纠结的美国人想到了一个折衷的办法:保留死刑,用于应对特殊情况,同时,让死刑的实施变得非常困难。
美国的死刑诉讼程序漫长而繁琐。
表格源自:兰德尔·科因&琳恩,《死刑司法程序》,卡罗莱纳学术出版社,第637页.
这一套程序下来,大概要十到二十年时间。当被判处死刑后,罪犯还有一项请求州长赦免的权利,一旦州长同意,那么他将免于一死。
除此之外,因为美国执行死刑的成本颇高(从逮捕犯人到执行死刑开销高达2400万美元),而且行刑设备有限。所以,许多监狱不得不将死刑一拖再拖。
2018年,美国死刑一共执行了25例,但是,近十年来美国平均每年死刑判决数约为90例。
到了真正执行的那一天,仍然会有不少麻醉师不愿为死刑犯进行麻醉,从而导致行刑时间再次延后。大部分美国的死刑犯老死在了监狱之中。
中间那位西装男,名字叫做勒鲁瓦·纳什,他于1983年被判死刑,被关了 27年后,在圣昆廷监狱中自然死亡。
回到开头的话题,丧尽天良的布伦特到底会不会被判处死刑?
答案就如所有了解美国司法体系的学者所言:很难!很难!
就算被判处了死刑,那么能不能被执行又是另外一回事儿。
或许能够让人感到正义犹存的是,目前12名陪审团成员一致认同布伦特有罪。这也就意味着,等待这个杀人魔的,不是死刑就是终身监禁。
美国的重刑犯们大多会被关进加州的圣昆廷监狱,这里聚集着穷凶极恶之徒。所以,运气好的情况下,布伦特和他的菊花至少要在监狱里面饱受30年折磨。
当然,案子的量刑结果大约两周后才能出炉。
图片来自凤凰网
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总有恶人想逃脱惩罚,也知道,总有恶人能够逃脱惩罚。但是,这次的凶手绝对不可能逃脱。
所以,在此仍旧要送给布伦特们一句忠告,那是2000多年前,老子的名言:“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接受惩罚,就是变态者的终局。
-THE END-
监制:饿发
撰写✎:坑小土豆
插画及版式设计 🎨:坑小土豆、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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