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凡达违背飞龙意志强行骑跨,怎么判

  话说史上票房最高电影《阿凡达》里面有一段男主角杰克强上飞龙的戏,大家都记得吧?就是杰克不顾飞龙激烈反抗,死缠烂打,最终上位成功,人兽一起高潮的事情。

  每一个纳瓦人都要找到属于自己的飞龙,通过彩礼辫连接起来,成为灵魂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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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克跑到龙堆里找来找去,终于发现有条龙又怕又爱地看他、躲他,他就冲过去想要带它回家。飞龙激烈抵抗,还一度冲下楼梯,不,石梯,又被他拽回来。两人满地扭打,差点把杰克摔死。对方反抗意愿这么明显,杰克还是不肯罢休,抓住飞龙两支耳朵强骑上去,把快感倍增器、灵魂连接头也就是发辫神经插入对方神经鞘,生米煮成熟饭。现在想想,那画面是不是不忍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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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不用猜,我这不是搞影射,不是在暗示大同订婚强奸案里被告人违背妇女意志的事情,我是要明示,本文确实和这个案子有些关系,但是远远超过案子本身。

  其实大同这个案子也早已经不是本身,承载了这些年太多的性别社会矛盾和困惑情绪,争议如此巨大,我觉得无论怎么判都可以被理解。二审判决出来,各方继续撕扯,剪不断,理还乱,个中奥秘值得写本书了。我今天这篇只说一个相关问题,就是“性同意”问题。

  二审之后,法院对媒体强调“性同意”这个概念,看上去是好意,实际也是好意,但客观上未必如意,人类太容易作茧自缚了。

  《中国妇女报》曾经罗列出九种不同意。其实真想罗列,一千种也可以有,越搞越精细,就像美国的税法文件有几万页,绕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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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最后这条“同意可以撤销”就是坑。辩证地看,它的另一层意思就是“不同意也可以撤销”。比如大同案件中,女方家庭原本主张只要男方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就可以把“不同意”撤销,不告强奸了,对吧?微博上@西门大妈 说这事本质是双方买卖女儿算计谈崩了的结果,有一定道理。

  就算同意,也不能说明什么,《三联焦虑生活周刊》就说了,“不平等关系中的性同意没有任何意义”。所以真的就是“薛定谔的同意”,条件约束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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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察者网作者林立律师安抚大家不用担心,实际啪啪情况中不需要男女双方先签署“性同意书”,口头上表示就可以,自己把握。但现实生活中,这个问题正在被操作的越来越复杂,相关社会文化斗争早就超出法律人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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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西方社会引入的“性同意”理论,已经被女权主义者热炒推广多年了,认为是反性骚扰的宝典,设计得非常繁复。

  我的观点是,这套东西如果搞得太细了,就会变成封建礼教。我说这话,可能很多人会生气,“我明明是在捍卫现代权利,是在启蒙,你居然说是封建礼教!”生完气再仔细想想呢。比如北师大电梯排男事件中,北师大那个性别研究机构公众号就发文说男性视线无所不在,都会让女性困扰。这不就是封建礼教中的“非礼勿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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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个朋友在微信群里推介“库珀反性骚扰模型”,分为六步判断法,第一步是夸赞对方美貌,就有性骚扰嫌疑,严重程度依次加强。按照这个模型去识别性骚扰,都快变成算法了。她觉得还不够,认为只要女方主观认为是性骚扰那就是了。我说这不就变成了法治最反对的自由心证了吗?但还真有法律判案支持这个。比如2023年南昌锜振东案,证据显示男女双方全程亲密配合干好事,事后男方不愿做男女朋友,就被女方起诉强奸,居然最终被法院判刑了!

  毋庸置疑,人与人相处,当然要尊重对方意愿,谈婚论嫁不要以为订婚了或者结婚了就可以为所欲为。但是这事原本主要依靠情商,也就是要善解人意,要与人为善。现在却越来越有变成繁琐计算程序的趋势,甚至还想搞主观认定,还有法院支持,搞得青年男女们人人自危,互相防备。据传日本已经为此推出“性同意”app,啪啪前需要双方一起点击同意按钮,免得事后反悔告强奸。国内现在也有人想搞性同意app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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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条契约讲的是精确和算计,如果人的生活一切领域包括情感领域都要契约化、算计化,人会受不了。法条思维是把人的一切行为都切分开,条分细缕,对每一步都做审视和判定,好处是细致严谨,坏处就是割裂,把一条鱼拆成鱼片,就已经不是活鱼了。在这种思维看来,这一刻同意就是同意,不同意就是不同意。但人类的心理是量子化的,欲拒还迎怎么办?假戏真做怎么办?每一刻去仔细审查行为是否合法,量子状态就坍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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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回到阿凡达的例子吧,如果从今天“性同意”规矩来看,我们是否忽视了电影中正面人物的“犯罪”行为?杰克强骑飞龙,是不是不尊重飞龙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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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那是人和动物,不同于人和人之间关系。你要这么说,那你的版本太落后了。首先动物保护法早已经被动保分子提上日程,保护程度甚至比保护人类还高。可以搜索一下,人类因为违背动物意愿而被逮捕的事情已经有不少先例了。

  第二,电影里虚构的飞龙,你就不能把它当真实的动物。那其实是一种不会说话的神宠。飞龙就该被强上吗?

  要是按照现在的法律和性同意那一套深不可测的标准来要求这个电影,杰克必须先抱一篮食物做彩礼,慢慢靠近飞龙,然后表示我可以先夸你帅,再握你爪子,再把发辫缠一起最后骑上你,你每一步都点头同意好吗?要是被飞龙一巴掌呼出去了,他就得立即终止。如果飞龙点头了,也最好签个协议,语言不同没关系,性同意app可以推出动物版,双方各自点一下表示同意。那才是一部“政治正确”的电影。

  我要说的是,启蒙走到今天,可能真的已经死了,不是别人弄死的,是自己把自己搞死的。启蒙就是觉醒,一路觉醒到“自决”于世……

  这就是黑格尔所言“理性的诡计”,启蒙折腾了一圈,回到封建礼教和男女大防,大明王朝直呼内行。鲁迅先生曾讽刺封建官僚禁止男女同泳,说“男女朋友在泳池肌肤偶尔相碰,有碍男女大妨。不过禁止以后,还并不能解决男女大妨的问题。因为男女们仍然在天地中间一同呼吸着天地的空气。”可是今天全女地铁车厢和全女游泳池都已经变成现实了好么。

  所以想一想,繁复“性同意”的逻辑背后是不是隐藏了另一套逻辑?正好今天已经有很多西方思想家包括齐泽克、亚尼斯指出,西方的资本主义已经退入技术封建主义阶段。在男女交往领域出现这个封建趋势,不是巧合。我们还要当作先进事物搬过来吗?

  我之前听赵汀阳老师说过,米兔运动之后,他去巴黎开会,发现启蒙大国法国的女权阵营分裂了——老一代女权主义者感到忧虑,米兔要求的清晰啪啪程序和深入细节的性骚扰检查运动,使得法式浪漫中标志性的调情文化难以为继。启蒙声张的浪漫爱,是需要暧昧地带的,而性同意“法典”摈弃一切暧昧,一切暧昧都可能带来起诉,怎么办?

  不止是情感婚恋领域,在当代一切生活领域都有这个趋势。繁复的规则,可能不是什么解放,而是新的枷锁。不敢冒险,不愿承担责任,就不存在解放,也没有浪漫,因为男女双方索要的都是各种条约保障的福利而已。最后一代人们最后会发现,不如养条狗或者找个充气玩偶简单痛快。

  浪漫左派同志们老喜欢说“爱情是最小的共产主义”,但实际问题是,婚姻已经是最小的封建资本主义。

  当然,封建的日子也不是不能过,我还很好奇,最后一代人的封建和古典封建有什么区别,我等着研究……我有年轻有为朋友,不打算恋爱结婚,却已经在投资人造子宫产业了。但这是解决办法么?我不知道。我们找机会再说。

热门评论 17

  • 六云山人 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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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而自由
    反正婚姻这玩意啊,一旦扯上金钱,绝对会变质,不用说。
    非常认同!我恋爱时但凡遇上谈钱的,我立即撒腿跑了。我不知道别人乍看,反正我是不会在感情上渗入金钱。你非要的话,那对不起,我换人。哪怕我单着也不跟你谈钱。但你真诚对我,我也真诚对你。其实我也不喜欢相亲,不少人走到相亲这步,除了特殊环境外,很多都是心态有些问题的。要不然也不会剩下。唯一一次还是应付老妈去的。最后连对方长啥样都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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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静
    把金钱和婚姻纠结在一起是在玩火,婚姻的基础是感情,不是金钱。如果男女双方围绕金钱各种算计,这种婚姻最好别结。
    大部人都是在结婚多年后才发现彼此并不合适,‘
    但是,大部人又悲哀的发现他们其实也找不到比现在更合适的另一半,所以,凑合着过吧。
    我女儿现在高一,我很早就告诉她择偶的标准:我们大部分人的婚姻都是这样的,年少时的感情热烈而真挚,中年时则磕磕绊绊,老年时彼此怨恨的不在少数,所以,如果要选择另一半,一定要找一个对所有人都非常有耐心的,那种脾气急躁,但是却又将你视若珍宝的千万别找,再帅也别理他,因为,总有一天,他会把对你的好都收回去的。只有当你的另一半非常有耐心,而且对人非常温柔时,他才会有把你们中年时的磕磕绊绊都抚平的习惯,你们才不会到老时还互相怨恨,要白头到老并不容易。
  • 我完全同意作者的看法,下面两点仅补充:(1)“性同意”理论是从西方引进的,是仰望、学习、接轨、照搬来的,那么既然如此,来源国碰到过什么问题,我们不能假装没看见吧?除了文章提及的以外,还有:“性同意”和其他政治正确冲突怎么办?比如:跨性别女性自认为不是男性是女性,犯罪后被关入女性监狱,把其他女性强奸了,怎么办?前些年西方的答案是假装看不见!强奸了当作没强奸!JK罗琳是女权,为这件事大声呼吁了很久了没人敢理她。既然女性自称被强奸,缺乏唯物证据,法律也必须唯心接受,那么男性自称是女性,缺乏唯物证据,法律也必须唯心接受,这逻辑一脉相承,你怎么驳?(2)近些年我们大力提倡建立自主知识体系,不要盲从西方价值观。在古代中国,最高的价值观是什么?是家庭!为了家庭的稳定,孔子甚至支持“父子相隐”“亲亲相容隐”。古汉语里,“强奸”的反义词是什么?是很多人从来没听过的“和奸”!汉语大词典270页:谓男女双方无夫妻关系而自愿发生性行为。不难推出:古人对“强奸”的共识是:男女双方无夫妻关系而被迫发生性行为。在古人看来,讨论是否强奸、是否和奸,前提是夫妻关系是否成立,是否构成家庭,而非舶来的“性同意”。我们并不是非要支持古人的一切做法,但它毕竟运行了那么多年,不值得多看一眼,多想想吗?!
  • 那这可比封建礼教厉害多了,浸猪笼高低也得事出有因,这好家伙直接上钢化膜,葫芦僧判葫芦案,这你遭得住。
  • 双垂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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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用,因为“同意可以撤销”。按照中国妇女报那个理论,啪啪的时候男人每动一下女人都得叫一声“我同意”才不算强奸,哪一次动作没叫你就得想一想是不是自己犯了强奸罪了。就算她全程都在同意,完事了你还要想一想她会不会事后撤销同意。
    只能说结婚率还是太高了
  • 在非虐待的正常性关系里,男性就爽那几秒钟,更多的是基因带来的欲望作祟成为了一般意义上的性主导者,女性其实可以一直爽,高起来也比男性更爽更持久,而且次数也不限于一次两次,但基因对女性的前置欲望提升很有限,多数女性其实不做也不会闹心,这样在性主导上就感觉弱势很多。
    因此,在上面这些比较客观的背景下,很多场景都是前期需要男性主动,中后期靠女性反馈来一起提升性体验的,结果现在这一通折腾下来,一些男性的前置欲望越来越低,最后退居二线自己解决,一些女性也逐渐失去性福体验,两败俱伤。
  • guan_16373847801111
    此评论已被屏蔽
    看不上就直接说看不上,又要收彩礼,又不让碰,这是诈骗。大量女性在犯罪边缘游走,她们还不认。
  • 繁复的规则,可能不是什么解放,而是新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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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 guan_17098008161561
    我完全同意作者的看法,下面两点仅补充:(1)“性同意”理论是从西方引进的,是仰望、学习、接轨、照搬来的,那么既然如此,来源国碰到过什么问题,我们不能假装没看见吧?除了文章提及的以外,还有:“性同意”和其他政治正确冲突怎么办?比如:跨性别女性自认为不是男性是女性,犯罪后被关入女性监狱,把其他女性强奸了,怎么办?前些年西方的答案是假装看不见!强奸了当作没强奸!JK罗琳是女权,为这件事大声呼吁了很久了没人敢理她。既然女性自称被强奸,缺乏唯物证据,法律也必须唯心接受,那么男性自称是女性,缺乏唯物证据,法律也必须唯心接受,这逻辑一脉相承,你怎么驳?(2)近些年我们大力提倡建立自主知识体系,不要盲从西方价值观。在古代中国,最高的价值观是什么?是家庭!为了家庭的稳定,孔子甚至支持“父子相隐”“亲亲相容隐”。古汉语里,“强奸”的反义词是什么?是很多人从来没听过的“和奸”!汉语大词典270页:谓男女双方无夫妻关系而自愿发生性行为。不难推出:古人对“强奸”的共识是:男女双方无夫妻关系而被迫发生性行为。在古人看来,讨论是否强奸、是否和奸,前提是夫妻关系是否成立,是否构成家庭,而非舶来的“性同意”。我们并不是非要支持古人的一切做法,但它毕竟运行了那么多年,不值得多看一眼,多想想吗?!
    所谓事教人一教就会。
    我不聊大同这事,聊点故事吧。
    事很简单,一对情侣在谈婚论嫁,还在彩礼房产上拉扯,大同这事之后,男方麻利分了,不谈了,不纠结了。
    女方没想那么突然,毕竟女方能和男方谈婚论嫁,男方条件至少还多少能入女方眼嘛。
    自然女方想挽留,那么再跟男方谈,但是谈什么呢?
    谈感情?之前都是男方付出多(舔嘛,都懂),对女方千依百顺(当然女方看来做得肯定还不够好),那么现在女方要跟男方回顾双方感情历史?男方一回顾,自己付出感情(还有钱)远超收获。谈感情,男方更确定分了好。
    谈彩礼?虽然婚假不是买卖啊。但是我只是讲买卖啊,顾客买东西,价格拉拉扯扯,然后顾客突然说不买了,商家突然拉顾客回来,并主动报一个最低价,这是啥意思呢?大家应该都懂,不展开解释了。
    谈大同?毕竟看着直接导火线是大同嘛。那跟男方聊大同啥东西?强调女性的性同意?强调女性不同意就可以告男方强奸?婚前定金彩礼,几万十几万不代表权利?……好的,男方深入学习大同法院判例精神。然后分得更坚定了。
    没得谈了?其实也不是,女方还稍微预期缓和,说可以更顾及男方感受啊、提供情绪价值云云。但是今时今日了,女方才聊这些?对比一下女方之前给彩礼加价的气势。男方表示,还是算了吧……

    对于诸位看客来说——
    假如认为“分得好”,那就没什么了,事情也是如此发生的。
    假如认为“不该分”,再加入一波网上对大同案的激烈辩论,又如何呢?该分还是分了。
  • ML这种事情是要情绪做铺垫的,要是两人在ML之前先走各种流程,内心还有各种算计,那这样的ML还有何意义,还真不如各自👋一发来得轻松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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