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门亮灯”事件道歉不是终点,人民网这篇评论,写得挺好的
这件事的本质,不是当地致歉信中提到的沟通不畅、造成误会,或者急于求成、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而是当地没有基本的法治意识。
从网络披露信息来看,当地先是发了一个倡议书,然后到了实践中,便是强制执行。对于这户不愿半夜回去开灯的,便是强制破门而入,强制开灯,临走时还给人“贴心”的换了一把新锁,导致人家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最神奇的是,破门而入的人,不是物业,而是穿着政府制服的工作人员。
从上面披露的信息来看,大家看嘛,哪一点是跟“沟通不畅、造成误会”有关?
本来发的便是倡议书。什么是倡议书哈?我相信即便不是学法的人也应该知道,倡议书是倡导、提议,没有强制力。人家商户半夜带孩子,不愿回去把里屋的灯都打开,双方在语音通话中也讲得很清楚,哪有什么“沟通不畅”呢?
也没有什么“造成误会”哈。
你发的是倡议书,我是自愿的,哪有什么误会呢?
所谓“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属于典型的偷换概念。
关于“思想上急于求成”,讲得也不太对。“急于求成”的意思是,我定了一个目标,原本打算10天完成,但是在执行中着急了,想着3天就完成,这叫“急于求成”。
而现在呢?
你发的是倡议书,你的目标不是强制的,而只是一个倡议,自愿的。你不是把原本10天的时间,缩短到3天,而是直接把目标给换了。你把自愿执行的一件事,改成了强制执行。
这不叫“急于求成”。
这叫“改玄易辙”或者“朝令夕改”。
关于“方法上简单粗暴”,讲得也不太对。在未经商户同意,且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直接撬锁破门而入,这叫“简单粗暴”吗?
这叫“违法犯罪”。
把一件涉嫌“违法犯罪”的事,说成是“方法上简单粗暴”,属于典型的偷换概念。
关于“服务意识淡薄”,讲得也不太对。因为不是“服务意识”是否“淡薄”的问题,而是根本就没有服务意识。
从整件事情的发生过程中,大家从哪儿看出有“服务意识”了?
“服务”了什么?
把倡议书改成是强制执行,算是“服务”吗?人家商户半夜带孩子,不愿回去开灯,对方便在语音通话中凶巴巴的说,要强制破门开灯,这是“服务”吗?后来真的带着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撬锁破门而入,这算是“服务”吗?
不要侮辱“服务”这个词哈。
所谓“服务”,是指我有某个需求,你通过某种方式,来试图满足我的需求,这叫“服务”。
但现在,人家商户就没这个需求,而是当地政府强制要求人家做这个事。
从逻辑上来讲,不是当地政府在“服务”这个商户,而是这个商户在不得已满足当地政府的需求,在“服务”当地政府。
如果一定要讲“服务意识淡薄”的话,不能说当地政府“服务意识淡薄”,而是这个商户的“服务意识”太“淡薄”了。
把一件涉嫌违法犯罪的事,说成是“沟通不畅、造成误会“,以及”急于求成、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不得不说,写这封致歉信的人,是“文曲星”下凡。
上面是合法性的论述,接下来讲一讲合理性的问题。
大家可以查一下山西大同的温度,现在是冬天,冷得要命。
今天的最高温度是零下9度,最低温度是零下23度。
前两天的我没看到,我就以今天的温度举例(我估计春节期间的温度跟今天不一定差太多)。
有多少人会在零下十几度甚至二十多度的半夜以及后半夜,跑到景区去玩?
咱们冰箱的速冻冷藏柜,也就零下18度哈。
大半夜行走在冰箱冷藏柜,这是什么概念?
即便有个别超级抗冻的人,在后半夜到景区行走,你让整个景区里屋外屋前院后院全部把灯打开,这有多少必要性?
你给人家留个路灯,就可以了哈,有必要让里屋的灯也都全部打开吗?
为了偶尔的可能的零星游客在后半夜的出行,让整个景区所有的灯都全部打开,在商业上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吗?
而且,北方的冬天很干燥。
人走灯关,是常识。
万一哪家的电路出问题,出现火星,人又不在,没法及时发现和干预,在这么干燥的天气下,风再一吹,岂不可能出现火灾?
所以,这件事情,既不合法,也缺乏足够的合理性。
从本质上来说,如同人民网所评论,大概率属于当地领导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当地领导可能认为,大过年的,我们景区所有的灯都亮着,亮堂堂,很气派,有面子,于是便要求这么干。
现在出舆情了,于是便又找了一个“文曲星”下凡的人,写了这么一篇偷换概念的罚酒三杯致歉信。
甚至不但偷换概念,还偷摸着给自己脸上贴金。明明没看到有什么“服务”,却说成是“服务意识淡薄”,似乎让人突然间觉得,他们是有“服务”的,只不过是“淡薄”了点而已。
而更为关键的是,这种事以后会不会再次发生?
如果没有舆论发酵,当地会不会致歉?
但舆论发酵,是有运气成分的,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上热搜。或者换句话说,新闻资源也很有限,很多事情上不了热搜。我们不能仅靠舆论来监督,因为舆论的资源有限。
如果一件事情的违法成本很低,被发现后只是罚酒三杯,没有实质性惩罚措施,且违法后被发现的几率存在一定运气成分,则这样的事情,大概率还会继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