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集体经济瓦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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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思的蓝
  • 土地没有私有,但是生产资料不只有土地。

    包产到户后,有些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也被分配到户私有了,或者变卖后以货币形式分配了。我看到一些文章里说过这些情况。

我们公社大部分是山地有一部分是川地,不管山地还是川地都是靠天吃饭。公社下决心用三年时间修了一座水库,并且配套了贯穿整个公社的路渠系统,一下增加了几百亩的水浇地。

分田单干的时候,几天之内几十里长的路渠系统全被毁了,好容易平整出来大片川地变成了小块块,山上十几年二十几年辛辛苦苦修的梯田,也被分割成条块。最让人心疼的是二十多年沿河种植的几百亩林木全被砍了。当时县正开三干会,队里,公社问县委到底该怎么办?县委,县政府两套班子集体上路截住了地委书记的车,讨要办法,讨要政策,但地委书记也只是叹气,谁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办。

民政局长在办公室大骂,那些伤残复转军人,队里的五保户,在集体经济时修梯田,修水库伤残的社员,生产队解散就没人管了。也不知道后来这些人是怎么活过来的……

总之,当时集体经济瓦解,局面十分混乱。难道这是改革开放所必须付出的成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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