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卫生院医生的梦

本人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一枚,这些年一直在做一个梦,它不真实,因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梦。

一、实行全民免费医疗。

1、只要是中国公民全民公平,收入高的可以收医保费,参考个人收入所得税;

2、医生、医院在看病方面有绝对权力,严格按照医疗规范、指南操作,违者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处,至永远不得从事医疗相关工作。

3、医护人员待遇由财政支付(每年节约出来的医保基金足够多),参考公务员(毕竟医生是在挽救健康及生命)。

4、医疗纠纷由政府处置,责任事故国家给予相应赔偿(参考国家赔偿法,相关医疗人员追究责任),技术事故给予一定补偿(毕竟医生的知识和能力是有限的)。医闹者根据情况轻重,给予警告、限制医保一定年限、终身不再享受免费医保等处理。

二、严格医疗分级制度。

1、一、二、三级医院分别对应相应难度的疾病及手术,不得违规;

2、三级及以上医院只保留住院,取消门、急诊(下沉到1、2级医院),主要从事高难度病例诊治及高难度手术,做相关学术研究。

3、二级医院为主力,主要从事较重病例及3级手术、4级成熟手术。

4、一级医院为网,主要从事常见病、多发病处置及1、2级手术;

5、社区医生、村医从事社区医疗工作。

6、组建医疗集团,所有上级医院必须派遣一定数量相关医疗专家到下一级医院指导、监督日常医疗工作。决定是否转诊。

7、社区医生、村医必须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

8、各级医疗机构均有相对应的专家。(大医院的医生不会做低级别手术或低一级的疾病,因为他很少接触;记得有位上级医院的医生到省级医院进修,说省级医院绝大多数医生疝气手术是他教会的。)

三、严格三级转诊制度。

因为各级医院只能看对应难度疾病及相应手术,到了上级医院也没用;急重症患者因急诊下沉已经可以处理大多数。更重的患者可以走绿色通道到上级医院。

四、鼓励民营医疗,不纳入免费医保范畴,被医保拒绝的病人可到这里看病,有钱人可以享受更好的医疗技术及服务。民营医疗市场定价,但必须到政府备案方可实施。医疗纠纷必须走法律程序。

五、药品、耗材、医疗设备、器材国家采购。民营医疗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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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梦了这些,有点痴人说梦了,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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