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缅甸“电诈”,“杀”字要当头,“恐怖主义”帽子要冠上
当中国人为“猪仔”,任意打杀,你还说是“诈骗”,没有找这更愚蠢至极了。
不是“电诈”,不是“电诈”,不是“电诈”,重点的话说三遍。
绑架\勒索\侵害人身自由\杀人\故意伤害\诱骗\拐卖,“诈”的味道很淡,恐怖主义性质却很重。
空谈误国,别去讨论了,理论口宣传口先将“缅甸电诈”定性为恐怖主义行为再说。
性质很严重,手段要跟上。
对待国际恐怖主义分子与恐怖主义组织,怎么打击都不为过。
“杀一儆百”,你一个都不“杀”,这老祖宗的“杀一儆百”成语就会废了。
对待周边国家包括巴基斯坦在内的针对中国人的恐怖主义犯罪行为,一定要树立起“杀”心,立德不立威,德不配位。《论人民民主专政》经典论述,要去好好学习学习,“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是我们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根本遵循。
解决缅甸电诈的恐怖主义行为问题,有很多方式方法可选。
先杀一批再说。
我最反感那种惟法律而法律的教条主义行为。依法办事,先讲究证据,就慢腾腾地走固定证据的程序,然后依照国内法与国际法,一步一步地走法律程序。真的是很操蛋啊!
要我说,派出特工(特种部队特别行动组),也许可以装扮成缅甸特工或缅甸地方民武组织成员,深入电诈园区,先将凭经验判断就可以确定的首犯从犯,杀死一批再说。你武装护诈,我就先敲掉你的指挥系统与武装人员再说。特殊时期特殊情况,就如曾经的严打一样,最应该是“快\狠”,“准”是其次。既然你武装护诈,就算“怨死”也是该死,因为怨死怨伤的无辜的中国人太多了,他们怨魂不散,需要娘家人给他们伸怨雪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