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不好,就会导致恶性循环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董少鹏】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称“指引”),目的是推动我国市场体系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高质量、更加开放,在全球化竞争中展现优越性,增强吸引力。而打通堵点、畅通循环、保护产权、反不正当竞争等具体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吸引力的手段。

《指引》共八章,除第一章“总则”、第八章“实施保障”阐释总体要求外,其他各章分别阐释规则统一、标准统一、市场竞争条件统一、办事程序统一、监管执法统一。

事实上,不少地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地方保护主义。在经济下行阶段,各地内卷式竞争更加突出,有的设置或明或暗的行政、监管、执法等关卡,阻挡外省市企业来竞争,对本地区企业搞特殊保护。

国务院于2024年6月公布《公平竞争竞争审查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4年8月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就是为了拆除各种妨碍市场化公平竞争的隐性门槛,随后也整治了一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案例。但真正落实条例要求,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细化审查标准、压实审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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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指引》要求,要加强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任何地方政府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必须符合“全国一张清单”所要求的标准、规则、事项。各地方要对市场准入效能开展第三方评估,优化指标体系。

要盯住地方政府利用行政、刑事、公安执法等手段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的资产。对违法异地执法或异地管辖,要清理。对于逐利性、钓鱼式、远洋捕捞式执法、司法活动,要依法打击。

要加强社会监督,经营主体也要敢于对执法部门不当行为发起投诉和审查要求,促使执法者、经营主体良性互动机制,共同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

从畅通人员、资金、资源、数据、技术、商品、服务等同等质控标准、同等监管标准、同等办事程序来说,“堵点”“盲区”“隐蔽区”还有不少。

各地的信息交互、道路交通、市场监管必须全线贯通,不能东一块西一块。地方政府无权制定自己的交通设卡标准,不能以技术条件等为由阻挠国家标准落地。各地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名称、申请材料、受理条件等都要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的要求执行,编制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在此基础上,土地、劳动力、资本、数据、技术、能源、资源等市场要素都要按照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流程、统一的制度来交易和配置。

推动以上一系列措施落地,就是为了让经营主体按照市场变动、消费者需求去生产产品、提供服务。同时,保障市场运行安全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要统筹市场高效运行与安全。做好这一点,要把监管执法和反不当竞争统一起来,加大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力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健全纠错机制。

实施好《指引》,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部门主要干部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深刻理解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根本诉求和落脚点。各地都有自身特点,也都有招商引资需要,地方经济繁荣与否直接关系到当地的民生福祉。如果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不好,投资者、企业为了把项目落地,必须搞利益输送,或者不得不和掌握公权力的腐败分子“绑定”,欺压其他经营主体,那就会导致恶性循环,阻碍生产要素正常流动。如果这样的问题多了,就会阻碍市场正常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对于变相设置市场准入、竞争门槛或者采取诱导性、强迫性手段招商引资的地方政府,要梳理案例,公之于众。

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是一个内循环市场,而是响当当的内外循环相互统一的市场。我们推进市场高质量发展,本身就包含着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开放的标准、更加开放的体系这些内容。开放与高质量发展、开放与总体安全,是完全一致的。

(作者为: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北京丝绸之路合作与发展促进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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