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全年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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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an_15884302351219
你的建议有一定道理,但问题其实不在于计算难度,而是在于最低工资标准和月平均工作时间是两个不同政策,大多数人可能知道最低小时工资,但不清楚如何折算每月工作时间,正好前天看到了人社部的公告。建议以后发布最低工资标准的时候,可以把折算的政策一并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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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废止文件
2008年1月3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5年1月1日
我所了解的,比如上海南的私营经济浓郁的某省,企业主和当局联合起来,给员工开的工资是这样的:比如该省给当地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500元,企业主给员工的工资是3000元,看起来是比最低工资标准高,但要求员工每月工作28-29天,即每月只休息2天,没有上够天数扣薪,即便是国假的月份也不例外,如10月,国假是3天,这三天不让员工上班依照休息计,剩余天数28天不能休息,当月的工资要扣1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