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问题的报道要站好家庭立场

最近,发现观网连续多篇报道了家暴问题,我猜背景和月初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有关。我先亮明立场,我反对任何形式、对任何成员的家庭暴力。但是,看完几篇观网的报道后,我觉得有不小的问题,想来和主编和各位观友探讨一下。

首先,«意见»的目的很明确,旨在进一步发挥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作用,落脚点是积极干预化解家庭、婚恋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那么这些报道的立场是否应该和这个方向相一致?以《请大家出出注意》这篇文章为例,它表达的主题是什么?我读完的感受是:第一,难。介入难、取证难、定性难、处理难。第二,女性可怜,维权意识薄弱,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第三,影响巨大,遭遇家暴对受害一方以及孩子的身心影响巨大。请问,这样的报道对达成家庭和谐的目的有正面帮助么?这样的文章和立场是否更应该出现在检察系统和妇联系统的内部报道上?

其次,延续刚才的话题,观网的读者受众画像是什么样子的?这篇文章中所述的“夫妻潮汕人,小学文化,包办婚姻,男方出轨,6个孩子,男方无工作、不抚养,靠女方赚钱养家…”这种古早的家庭情况在婚姻中占比多少?类似的案例在家暴中占比多少?拿出一个罕见极端的案例报道得出的结论有没有普适性?是否应该因为曾经的山西小煤矿工作环境很恶劣、草菅人命就要把所有的民营经济整顿一遍?

再次,这种报道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会促进婚恋还是相反?既然面向大众,那受众至少可以分成已婚和单身两种状态,性别分男女吧,现在社会上主要的婚恋问题是已婚男性胖揍媳妇?还是单身女性恐惧婚姻或者说要求过高?这样的一篇报道会加剧问题还是缓解问题?尤其是女性心理敏感而缺乏安全感,大人还是孩子、先妈还是先媳妇儿这种问题传播力超强,这还要再挑动一下痛点?

最后,我的建议是,家暴问题既然公权力要介入,就不要掺杂过多感情和细节。希望多报道一些,轻伤多少年、重伤多少年,受伤害后财产分割中得到补偿的案例,简单、清晰、明了。至于立法司法执法层面的问题,那是内部问题,内部问题内部讨论。总之一句话,有这个结果就足够了,给人安全感和畏惧感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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