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的认知也很重要,大家怎么看待或者对待这样的家暴受害者,还有很多事情可做
【本文来自《左玮:“请大家出出主意:家暴受害者不愿报警,我们公检法还能怎么救?”》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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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愿意报警愿意起诉的那些处理好吧,
那些都和稀泥的话,怎么给受害者能够取得帮助的信心啊?
受害者一看,那些报警的,居然没有受到保护,加害者没有惩罚,事情糊里糊涂就算了。警察一走还要被变本加厉的伤害。受害累计多次的,上诉很可能都没什么好结果。
这种结果简直是帮助加害者来恐吓受害者啊。
再说了,也不是什么事情都必须受害者先出面啊,法律怎么订的,你们严格执行啊,该抓的抓,该公诉的公诉。
公权力维护的是社会整体的利益啊,怎么能怕麻烦呢?
更不应该推脱甚至躲到受害者身后,要求弱者群体自己先出面,你再来讲道理,甚至和稀泥。
更怕看人下菜碟,搞双标
认同,说实话这篇文章举出这么一个案例来,有点难以有说服力,因为相反也可以举出很多案例,是公检法不作为或者和稀泥的;当然我们没法要求执法尽善尽美,但希望能维护最基本的秩序和公义。
另外,有些社会伦理道德层面的,其实并不是公检法层面能坚固的,这时候需要的是社会基层组织或者公益机构,这些组织能够发挥缓冲、垫片的作用,能和公检法配合协调,为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疏导和支持等等,但说实话这部分现在做得远远不够。
当然,全社会的认知也很重要,大家怎么看待或者对待这样的受害者,还有很多很多事情可以做,就单举一个例子,对于受害儿童的帮助,心理疏导、校园接纳(其实现在有些学校出于一些原因,会不明说劝退一些心理有问题的孩子),以及有些人不愿报警是怕父母(施暴一方)有了案底影响孩子就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