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收14.8万彩礼结婚当晚咨询离婚
12月20日,河南高院发布规范高额彩礼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一为:聂某某诉张某某离婚纠纷案。2023年8月1日,聂某某(女)与张某某经婚介公司介绍相识。2023年8月2日,聂某某向张某某出具承诺书,表明与张某某相识后爱上了张某某,经过慎重考虑愿与张某某结婚,自愿到张某某的工作和生活地与张某某一起安心久居生活。2023年8月3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张某某给付聂某某彩礼148000元。
登记结婚当晚,聂某某向婚介公司咨询如何离婚及离婚后彩礼返还和婚介公司服务费支付等事宜。2023年8月10日,双方彻底分开。后聂某某退还张某某彩礼57000元。2024年5月,聂某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为由起诉请求与张某某离婚。张某某同意离婚,但以婚后女方即离家打工,二人实际仅相处2天,只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为由,反诉请求聂某某返还剩余彩礼91000元。聂某某对张某某的反诉辩称,剩余彩礼向婚介公司交纳服务费10000元,余款因家庭需要已支出,没能力退还。法院判决:准许聂某某与张某某离婚;聂某某退还张某某彩礼91000元。(河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