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轰-26来了?美国《中国军力报告》透露中国型新歼击轰炸机,台媒:已经首飞成功!

这段时间,美国国防部发布的2024年度《中国军力报告》正在网上引发热议,刨除一些比较敏感的部分,咱们来说说这份报告里提到的中国空军装备建设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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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份报告总体上十分抽象,对诸如歼-35,歼-16战斗机的表述都有诸多错误,但是报告中却提到,我国除了研发新型战略轰炸机,还在研发某款新型歼击轰炸机。那么,中国空军需要这种新型的歼击轰炸机吗?

现有歼轰不满足需求

我们还是老办法,从需求开始分析起好了,中国空军目前为止,只装备了一款歼击轰炸机,也就是从最早的轰-7项目发展而来的歼轰-7A型战斗轰炸机。研制歼轰-7的初衷,主要是为了给海军航空兵发展比较可靠的航空制海、导弹反舰的能力,且由于当时我军缺乏远海的早期预警,导航,对海监视和目标指示能力,中国海军的海上军事战略也仅限于遂行近海防御类作战任务。因此,歼轰-7在任务半径上,仅限于要求在近海范围内活动,不超过第一岛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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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歼轰-7型战斗轰炸机在刚刚出现之际,就是这样一个构型:航电系统满足基本的搜索海面目标,引导机载的YJ-8K型反舰导弹实施反舰攻击的需求。歼轰-7的转场航程非常大,转场航程在3650千米左右,携带4枚YJ-8K反舰导弹的情况下,估计还能确保900千米左右的作战半径,这个作战半径足以确保从二线永备飞行区起飞的情况下,在第一岛链内活动,或者从海南岛起飞的情况下,确保在南海中部海域的活动,能够满足近海航空反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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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后来歼轰-7型战斗轰炸机实现了由海向陆的转型,被空军拿去用于替代强-5D强击机和轰-5前线轰炸机,事实上担负起了前线轰炸机的职能。相比海军型的歼轰-7,空军的歼轰-7A改进较大,火控雷达改进,火控系统软件增加了对地攻击能力,机翼挂架数量提高,机翼内侧挂架可以使用复合挂架、单挂架挂载能力提高到1600千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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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在使用重型载荷(外挂任务载荷重量超过5000千克,带一个副油箱)的情况下,估计歼轰-7A的作战半径将下降到600到700千米左右,很显然这个数据是无法在第一岛链左右,或者南海中部海域活动的。但是考虑到歼轰-7A出现的年代里,中国空军的主要使命是对台作战,因此,这个作战半径数据对于中国空军来讲,虽然只能说堪用,但基本满足相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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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歼轰-7A的战术性能,能够满足本世纪初,到本世纪20年代左右,中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遂行近海防御作战,或者对台作战的需求,那么我们放在20年代的角度来看,歼轰-7A这型战斗轰炸机,已经比较难以满足中国空军更高的战术要求了。目前中国空军更高的战术要求是什么?

其一,将空域控制范围外推,即使推不到第二岛链的话,也要确保对于日本本土,菲律宾本土的有效威慑。尤其是日本本土,在未来西太平洋的战略棋盘上,台湾只是一个用于牵制的棋子,对于美国来讲,日本才是那艘永不沉没的航母。无论其国土面积,国土地形的复杂程度,都可以用于制衡而不是牵制亚欧大陆;

其二,有效打击第二岛链上的点目标,目前美国正在着重构筑以天宁岛,塞班岛,关岛和帛琉为核心的第二岛链基地群,再辅以一些小型机场,采用机动部署的方式力图构筑对亚洲大陆的火力打击体系。对于这些岛屿基地,我们可以用弹道导弹来打,但弹道导弹造价比较贵,持续压制效率一般,使用战略轰炸机压制的话,价格还是比较贵。如果我们有战斗机,战斗轰炸机等机种,携带远程巡航导弹,对这些岛屿机场实施压制,效率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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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要达成这两个战术要求,靠歼轰-7A是绝对没戏的,歼轰-7A典型外挂条件下作战半径最多不到1000千米,而且还没有空中加油能力,能在第一岛链内活动已经不错了。作为双重任务战斗机的歼-16呢?有可能做到,歼-16的作战半径和苏-30MKK比较类似,如果使用比较适中的挂载,比如挂个3吨左右的外挂,以9000千克最大燃油量出动,那么估计可以达到1300千米左右的作战半径,这个作战半径用于对日本本土实施对面攻击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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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要确保日本本土的制空权就做不到了,除非时刻在战场前沿配置空中加油机对歼-16战斗机进行二次加油,而要使用歼-16攻击第二岛链岛屿上的点目标,问题是一样的,作战半径满足不了相关要求。唯一的路径就是配置空中加油机,但配置空中加油机的话,就意味着加油机需要前出,在西太平洋这种空情保障条件不佳的战场上,加油机只要前出,而不是在有完备的预警的空域活动,就有可能被击落造成高价值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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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20战斗机的问题相同,歼-20战斗机以其作战半径来说,其对空拦截的作战半径可以延展到日本本土,但是要确保在日本本土上空的制空权,需要携带多个副油箱才能勉强做到,这将极大地影响歼-20战斗机的低可探测性能。歼-20战斗机要攻击第二岛链上的点目标,也一样,极其影响低可探测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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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总的来说,目前中国空军装备的所有战术机型,都无法满足、或者只能部分满足我们上面提出来的两个要求:在日本本土上空建立制空权、拦截外部势力对日本本土的投送;打击第二岛链目标、对第二岛链上的目标进行持续空面压制。

​中国下一代歼轰画像

因此,中国空军新一代的空中作战平台,其技战术性能要求相当高:要满足日本本土上空的制空权,则意味着这架飞机的作战半径在1500千米以上。注意这个1500千米不是担负拦截任务的作战半径,而是实打实的、带着一定的空战载荷、飞到1500千米之外、具备一定的滞空时间、可以担负空中战斗巡逻的作战半径。同时还要具备较好的低可探测性能,不能用副油箱达到这个作战半径,这意味着这架飞机的最大航程将远远超过现有的所有空军战术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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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这架飞机要打击第二岛链上的要点,天宁岛,塞班岛,关岛,帛琉。这意味着这架飞机从二线机场起飞的情况下,单程出击距离在3000千米左右,显然这个单程出击距离太长。我们可以做个折中,使用空对地导弹来折算成1000千米左右的打击半径,也就是说,这架飞机同样要有6000千米左右的最大航程,可以满足出击距离2000千米,发射巡航导弹打击1000千米外的目标,再飞回来2000千米这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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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还需要考虑到诸如西太平洋海域危机四伏、空中加油机前出的话中途可能遭到伏击。因此这架飞机难以得到空中加油机的支援、必须依托自身内油飞完这个航程;这架飞机的出击成本要小于轰-6K,更要小于未来出现的新一代战略轰炸机,可以维持比较高的机队总体妥善率,可以维持比较高的日出动架次数,确保出击规模,确保对第二岛链上的几个要点能够实施持续压制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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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中国空军未来在第一和第二岛链之间的作战要求,将以上的战术性能做一做综合之后,我们就能明确如下内容了:

第一,从中国空军未来的战术要求考虑,我们确实需要一款体量介乎于战略轰炸机和战斗机之间的前线轰炸机,或者你也可以说是中型轰炸机,反正以俄罗斯空天军现在的装备体系作为参考,取代中型轰炸机生态位的就包括了苏-34前线轰炸机(尽管取代的不是很成功);

第二,从中国空军的装备现状来考虑,歼轰-7A已经垂垂老矣,歼-16难以满足要求,歼-20和它的改进型只能部分满足要求,因此我们需要一款新机型来满足相关战术要求,而这款新机型,大伊万认为也就是传说中的新型歼击轰炸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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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有些人可能会反应过来了——你这个新的歼击轰炸机,怎么越说,越觉得有点像上个星期说的那个新型战斗机啊?没错,大伊万觉得,新一代战斗机的设计构型,你把它改进为战斗轰炸机,一点毛病也没有,机体空间够大,作战半径够大,机身弹舱够大,带的东西也够多。以某些构型,它可以侧重于制空任务,如果调整相应的设计构型,在这架飞机的基础上搞出一个战斗轰炸机构型,还可以指挥忠诚僚机作战,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对劲的。总之,这就是咱们对中国空军新一代空中作战平台的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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